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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氹仔七潭公路新儀錶引導系統按既定計劃進行,建築物高度符合航空安全
就有傳媒報導氹仔七潭公路的新儀錶引導系統的消息,當中內容與事實有所出入,本局現作出以下回應:
位於七潭公路的系統並非導航雷達,而是屬於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引導航機進入本澳降落的新儀錶引導系統(Instrument Guidance System)。
澳門國際機場大部份系統運作超過十年,因此在多年前計劃更新系統,包括儀錶引導系統在內。 在計劃更新系統期間,原儀錶引導系統的訊號發射,有可能受到附近興建中樓宇的影響。故此,該樓宇發展商建議協助機場專營公司提早搬遷及更新原系統。經機場專營公司與發展商達成費用支付的協議,以及本局與機場專營公司、機場管理有限公司等有關單位按照國際民航組織的安全技術標準作出評估,確認新系統的選址對飛行程序不會構成影響後,本局按照國際民航組織對系統設計的標準,向機場專營公司提供技術指導。有關工程已於2008年完成,去年8月開始運作,效果良好。 有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及飛行校驗,本局與機場專營公司考慮到費用應由興建新系統的樓宇發展商負責,不應使用公帑或機場專營公司的預算,故此要求發展商必須安排相關培訓及校驗工作。為確保航空安全,新儀錶引導系統的規劃、施工至人員培訓都在本局及澳門國際機場有關單位的嚴格監督下進行。 就氹仔七潭公路建築物的高度,根據8月14日第233/95/M號訓令的規定,該地段建築物符合受航空役權約束的地區的高度要求,亦未有超出本局對路氹新城區航空安全高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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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塔街25日(周三)起臨時更改行車方向
配合第22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舉行,觀光塔街將於本月25日(周三)上午11時至10月3日晚上10時,臨時調整為單向行車,車輛需要由孫逸仙大馬路往澳門旅遊塔方向行駛,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留意有關交通改動。 第22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將於9月11日起展開,配合活動舉行及事前之準備工作;同時,為確保相關道路的暢通,交通事務局經與有關部門商討後,最後確定於本月25日(周三)上午11時至10月3日晚上10時,把觀光塔街臨時改作由孫逸仙大馬路往澳門旅遊塔單一方向行車並禁止泊車,而附近路段亦將禁止通車。 交通事務局提醒駕駛者留意有關交通改動,並應遵守路上所設置的臨時交通標誌及服從交通警員指揮。如欲了解是次臨時交通改動詳情,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交通地理資訊網traffic.gi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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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1人口普查試查新聞稿
為期十五日的2011人口普查試查資料收集工作進行了十天,由一百多名大學生組成的試查隊伍,已探訪關閘馬路、菜園涌邊街及巴波沙大馬路一帶試查區域內99%的單位。統計暨普查局表示,得到市民的大力支持,資料收集工作進度令人滿意。 有很多市民自行填卷、在網上填報或預約訪問,令完成問卷的比率在第十日已達86%的理想水平。普查熱線(8809 8809)自8月9日開通以來,共收到1100多個查詢及預約,其中750戶利用熱線預約訪問時間,既可配合市民的作息時間,亦令資料收集工作更順利。 在新增加的網上填報問卷方面,過去十日有超過100人使用,平均需時約8分鐘;高峰期集中在晚上七、八點(22%),晚上十一點後至凌晨三點的亦有17%,反映網上填報問卷方式為須要輪班工作的市民帶來方便。 隨後的工作將集中探訪未能聯絡的單位,普查員會在不同時段嘗試接觸單位內的人士;而到訪不遇的單位亦會留下預約咭。統計局呼籲收到預約咭的市民盡快致電普查熱線 8809 8809,預約合適時間完成訪問。普查熱線由上午8時至晚上11時有專人接聽,其他時間設有留言服務。 2011人口普查試查資料收集工作將於本月27日結束。為評估工作質量的後計算調查將在8月31日至9月3日進行,被抽中的單位會事先收到統計局的通知信。 統計局表示,收集的所有資料會絶對保密,並只會作統計用途及匯總公佈,絶不會洩露個別人士及住戶的資料;所有問卷經處理後會被銷毀,請市民放心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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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派發《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新單張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至今近十天,法務局與執法部門緊密配合,向執法人員隨時提供法律意見,同時不斷加強對新法律的宣傳和推廣力度,透過電視、電台、報章推出宣傳廣告和專欄,並為地產中介及物業管理等行業的從業員舉辦法律解釋會,使本澳市民能夠對新法律有所認識和了解。 考慮到“非法旅館”的經營必須依靠遊客的入住,如果遊客能夠自覺抵制“非法旅館”,則對打擊“非法旅館”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這次對《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重點宣傳對象是來澳的遊客,一方面提醒其不要入住“非法旅館”,另一方面提醒其在執法人員調查時負有合作義務。 為向來澳的遊客宣傳《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法務局在治安警察局、港務局、旅遊局和街坊總會的配合下,在各個出入境口岸及屢被投訴用作經營“非法旅館”的多座大廈張貼宣傳海報,提醒遊客不要入住“非法旅館”,以免引致不必要的麻煩。 此外,法務局還印製了向遊客派發的宣傳單張,提醒遊客如果遇到執法部門調查“非法旅館”,必須與執法人員合作提供相關的資料,拒絕合作者將被罰款三千元,不繳納罰款的遊客將被禁止再次進入澳門。 日前有傳媒建議針對來澳遊客以內地居民為主的特點,印製一些簡體字版的宣傳單張。考慮到首批的6萬份宣傳單張已經基本派發完畢,法務局便加印了簡體版的單張,同時在單張中增加了如何識別“非法旅館”的內容,提醒遊客澳門沒有合法的“家庭旅館”或“民宿”,新的單張已經在各個出入境口岸向遊客派發。 法務局強調此次《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非法旅館”的定性,取證的關鍵因素是“非法旅館”的住宿者,因此在調查懷疑用作“非法旅館”的單位時,執法部門需要將有關的住客帶回辦公地點,詳細聽取該等人士的證供。按照法律的規定,遊客不會因入住“非法旅館”而觸犯法律,但如果違反與執法部門的合作義務就會被罰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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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解釋會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已於八月十三日正式生效,由於新法內容與本澳地產業中介人士息息相關,為加強他們對新法的認知及瞭解,法務局聯同旅遊局於本月二十日下午假澳門旅遊活動中心舉辦了《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解釋會。 是次簡介會由法務局局長張永春、查核暨申訴廳廳長林智龍、高級技術員杜宏基共同主講,出席解釋會的包括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及澳門地產發展商會的領導及會員代表共七十多人。在解釋會上,法務局的高級技術員首先透過幻燈片的形式介紹了《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主要內容,然後便由法務局局長回答與會人員的問題。 在解釋會上,法務局局長張永春首先介紹了《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出台的原因和背景,指出“非法旅館”不僅帶來治安、衛生及消防方面的隱患,嚴重影響有關大廈業主的正常生活,而且對澳門旅遊城市的形象帶來負面影響,為彌補原有法律規範的不足,經過政府與立法會的緊密合作,制定了《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法律生效後,旅遊局和治安警察局嚴格執法,打擊“非法旅館”工作已經初見成效。 張永春強調《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打擊的對象是“非法旅館”的經營者和招攬者,並非針對地產中介行業,不會對地產中介的正常業務產生負面影響,有關的從業人員也不會誤入法網。就地產中介而言,法律規定在執法部門調查時,負有與執法人員合作的義務,需要提供所掌握的被懷疑用作“非法旅館”的單位租約、業主及租客身份等資料。地產中介僅在其本身經營“非法旅館”、替“非法旅館”招攬住客或拒絕與執法部門合作時,才可能觸犯法律並受到處罰。 根據執法部門過往調查的資料顯示,曾經有個別地產中介將業主委托其代理的單位轉租給他人用作經營“非法旅館”,法務局提醒雖然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規定有關的地產中介在大多數情況下並非“非法旅館”的經營者或控制者,但有關單位因有強烈跡象顯示被用作“非法旅館”而被執法部門查封時,則業主就有可能向地產中介追討由此產生的損失。此外,有不少投資居留的人士將其單位交給地產中介打理,若有關單位被證實用作“非法旅館”而業主又違反了合作義務,可能會影響到這些人士的投資居留權,由此產生的後果必然會牽涉到相關的地產中介。 參加解釋會的部分地產中介擔心《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後,向遊客出租單位會觸犯法律。法務局強調按照法律的規定,持有有效證件的遊客可以在澳租住單位,但不能是租賃期限三、五天的“非穩定”租賃關系,而且有關的租約需要向財政局作房屋稅的申報。就與會的房地產中介反映目前的出租房屋的稅率過高而影響租務市場,法務局表示政府相關部門已經在對現行的房屋稅制度進行檢討和完善;對於有房地產中介反映目前申報房屋稅的手續繁瑣,希望能容許房地產中介代為申報,法務局表示將會向財政局反映有關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在修改房屋稅的有關法律時加以考慮。 在解釋會上,有地產中介認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賦予執法部門的權力過大,有關對懷疑用作“非法旅館”的單位封屋、斷水、斷電的臨時措施過於嚴厲,影響了租務市場的發展和地產中介的生計。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前期打擊“非法旅館”的工作效果不彰,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原來的法律缺乏強而有力的針對性措施,使法律變成了“無牙老虎”,對違法者起不到威懾及制裁的效果,造成“非法旅館”屢禁不止的現象。張永春還表示經過執法部門近一個星期的執法實踐,證明《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在預防和打擊“非法旅館”方面是有效的,基本達到了當初的立法構想。 對於有房地產中介提出的執法部門在調查“非法旅館”時的執法技巧和態度問題,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會將意見轉達相關的部門,同時強調《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雖然賦予了執法部門有效的法律手段打擊“非法旅館”,但有關的執法也必須遵守“合法”及“適度”的原則,若市民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可以循行政申訴或司法訴訟的方式維護其權益。張永春還表示由於《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剛生效不久,法務局將繼續加強該法的宣傳和推廣工作,同時將認真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與執法部門緊密溝通,在有需要時完善法律的規定和執法的程序,使打擊“非法旅館”的工作能夠取得深入、持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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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對關於超齡子女及其他家庭團聚訴求的立場維持不變
身份證明局代表於今天下午再次與提出家庭團聚訴求的遊行人士見面,身份證明局重申:特區政府認為,“超齡子女”的問題已得合理及完滿解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2條的規定,批准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屬中央人民政府的權限,因此,澳門居民在內地的親屬須按現行內地有關規定向內地相關部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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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 工務局推處理工程指引和表格
配合最近於八月十三日生效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土地工務運輸局推出了相關涉及非法工程的處理指引及申請表格。凡因提供非法住宿而被封鎖的樓宇或住宅單位,在向旅遊局申請解封及恢復水、電供應之前,應先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工程許可,將非法改動的樓宇或單位之間格還原,或者更正至符合現行法規的要求。有關指引以及申請表格現可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下載。
推出多個適用表格 自有關法律生效後,由旅遊局負責統籌的跨部門小組,連日進行了打擊非法提供住宿的工作,為配合有關工作,土地工務運輸局推出了“關於《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中涉及非法工程之處理指引”,以及申請將有關工程還原或更正至符合法規要求的多個適用表格。包括“第3/2010號法律第九條第五款專用”的“家居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申請核准更改工程(修改)計劃”表格、“申請核准拆卸工程(修改)計劃”表格和“建築檔案文件申請表”。 主要四類工程許可
一般來說,申請上述工程許可,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包括:一、按原核准圖則,將樓宇或單位完全還原;二、只將樓宇或單位局部還原,並申請將部分間格更正至符合現行法例要求;三、將具備合法化條件之工程合法化;四、拆除大廈共同部分的僭建物,例如拆除在樓梯鐵閘、天井僭建物及外牆花籠等。 申請表格便民措施
在申請方面,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了相關申請表格和指引,表格附有注意事項和遞交文件清單,以提供更清晰的資訊和便民措施。屬於還原樓宇或單位的申請,可填寫註明為“第3/2010號法律第九條第五款專用”的“家居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而局部還原和合法化的申請,可使用沿有的“申請核准更改工程(修改)計劃”的表格;至於拆卸僭建的工程,則使用“申請核准拆卸工程(修改)計劃”。 此外,為了使工程得以順利完成,申請人可透過“建築檔案文件申請表”,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核准圖則,以作為現況與原設計的對照。所有相關表格及資料,均可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www.dssopt.gov.mo)下載。 解封由旅遊局決定
申請人在獲得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工程許可後,憑許可向旅遊局申請臨時解封及恢復水、電供應,以進行所需的工程。至於正式解封,申請人須在工程完成後,直接向旅遊局遞交申請書,旅遊局將安排時間與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共同檢查住宅單位。對於符合現行法例要求的單位,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於二十個工作天之內向旅遊局發出證明書,由旅遊局跟進解封和恢復水、電供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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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七月入境旅客
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顯示,今年7月入境的旅客及非澳門居民共2,688,460人次;旅客總數有2,162,069人次,按年增加23.2%。不過夜旅客為1,105,921人次(佔總數51.2%),其中578,189人次為內地旅客。 按旅客的原居地統計,中國大陸旅客有1,142,017人次(佔旅客總數52.8%),較去年7月增加34.0%;其中以個人遊方式來澳的有477,119人次,增幅為40.3%。香港(670,953人次)、中國台灣(121,273人次)、日本(32,892人次)及大韓民國(28,590人次)旅客分別錄得15.4%、3.5%、28.4%及40.1%的升幅。 今年首7個月入境旅客總數達14,391,515人次,按年增加18.7%。主要客源為中國大陸(7,649,559人次)、香港(4,251,364人次)、中國台灣(774,426人次) 及日本(234,167人次)。不過夜旅客為7,455,329人次,佔總數51.8%。 按入境方式統計,今年首7個月經海路入境旅客為5,922,856人次,按年增加22.0%;經外港碼頭入境的旅客按年上升10.1%至3,693,648人次,香港及中國大陸旅客分別佔51.8%及24.1%;經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入境的有2,024,079人次,升幅為51.3 %。 經陸路入境旅客有7,499,286人次,較去年首7個月增加17.5%;從關閘入境旅客有6,860,330人次,中國大陸及香港旅客分別佔78.9%及13.9%。 經空路入境旅客為969,373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9.1%。從澳門國際機場入境旅客有957,078人次,升幅為9.9%;旅客主要來自中國台灣、中國大陸及馬來西亞,分別佔37.7%、30.0%及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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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收支平衡表 2009年初步估算
澳門金融管理局今天發佈以2009年為參考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s﹚初步估算。國際收支平衡表是一個經濟體系與世界各地進行對外交易的一份綜合統計記錄。 在2009年,澳門的整體國際收支盈餘初步估計為169億 (澳門元,下同)。按主要組成部份分析,經常帳錄得625億盈餘,資本帳出現51億的淨流入,而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資產淨值則增加221億。 有形貿易赤字輕微收窄至396億。在強勁的旅遊服務出口帶動下,無形貿易盈餘大幅增加至1,220億,抵消了貨物貿易的赤字及要素收益的淨流出。因此,經常帳的盈餘達625億,較2008年經修訂的462億顯著增加163億。 以離岸價計算的貨物進口全年下跌了18.4%,同時由於紡織品及成衣出口的持續收縮,貨物出口的下跌幅度更大,為 52.2%;貨物帳赤字由2008年的 419 億收窄至2009年的396億。服務帳的盈餘則由1,121億擴大至1,220億。 反映要素收益跨境流向的收益帳,在2009年的流出淨值由2008年的174億大幅下降至135億,這主要是由於外來直接投資者在澳門的收益減少,以及在低息環境下,其他投資收益的流出下跌。主要包括職工匯款的流入及流出和本澳社會服務團體與外地的相互捐贈的經常轉移,共錄得64億的淨流出,較2008年減少2億。 資本帳淨流入由2008年的32億上升至2009年的51億,主要是由於政府以外部門的資本轉移流入增加所致。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資產淨值在2009年錄得221億的淨流出,而2008年則為266億的淨流入;其中,直接投資淨流入由2008年的256億下跌至187億,其他投資亦由2008年的124億淨流入轉變為2009年的273億淨流出。同期,證券投資的淨流出從2008年的111億上升至134億;而金融衍生工具的淨流出則由2億3,500萬減少至1億2,170萬。 國際收支平衡表的儲備資產帳,顯示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所持有,除特區儲備基金以外的外幣資產變動情況。在2009年,撇除價格及匯率變動等因素影響的儲備資產共增加了169億,而在2008年,儲備資產則增加了182億。 澳門的國際收支平衡表統計是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出版的《國際收支平衡表手冊》(第五版) 和《協同直接投資調查指南》的標準,以及基金組織的專家小組對特區的技術建議而編制。現時所公佈的撮要數據屬初步估算,經修訂的詳細數據將在2010年12月出版的統計報告內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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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應用軟件技術培訓計劃(2010─2011)」新聞稿
由電信管理局主辦的「3G應用軟件技術培訓計劃」,分別於2008年及2009年順利舉行。由於反應熱烈,本局將於本年度繼續舉辦「3G應用軟件技術培訓計劃(2010─2011)」,希望能進一步培育更多本地資訊科技人才,持續推動本澳ICT的發展。 本年度培訓計劃將於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期間舉行,並邀請到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和數碼通流動通訊(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協辦單位。課程透過教授Android、iPhone、Symbian、Windows Mobile 手機作業平台上的應用程式開發技術為核心,讓學員認識各手機作業平台上的應用軟件編程技術,並能自行編寫手機應用程式及掌握手機應用程式的開發要點。另培訓計劃亦設參觀交流活動,以加強本澳資訊科技人才對3G應用軟件技術的了解,進一步推動相關行業的發展。 「3G應用軟件技術培訓計劃(2010─2011)」設有30個名額,歡迎於 1992 年12月31 日或之前出生、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對編寫手機應用軟件技術有興趣,且必須具基礎電腦編程能力(認識面向對象技術,即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及對流動通訊技術有認識之人士報名參加,費用全免,學員須自備手提電腦作課程實習之用,課程將於2010年10月9日至2011年1月22日期間之週六下午進行。 報名人士可填妥報名表格(可於電信管理局網站下載),連同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相關學歷、工作經驗及技術培訓等資料證明副本,於2010年9月10日下午5:30或之前的辦公時間送交或郵寄至「電信管理局 澳門南灣大馬路 789 - 795 號二樓」,信封面請註明「3G應用軟件技術培訓計劃(2010─2011)」。有關計劃詳情可瀏覽電信管理局網站(http://www.dsrt.gov.mo),如對此培訓計劃有任何查詢可聯絡電信管理局周小姐(電話:8396 9174)或陳先生(電話:8396 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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