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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閘邊境大樓增設「香港永久性居民自助過關系統使用登記」之服務

為配合港澳兩地居民往來的便利措施及關閘邊境大樓擴建工程已初步完成,現關閘邊境大樓已有條件設立「香港永久性居民自助過關系統使用登記」之服務,故將於2010年3月1日起於關閘離境大堂之辦理離境手續前的區域(上電梯後轉左),為符合使用自助過關通道進出澳門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辦理登記手續,辦理登記之時間為上午9時正至下午17時30分,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日不接受登記。 除關閘邊境大樓外,亦可親往現已運作的澳門外港客運碼頭及氹仔臨時客運碼頭(位於入境大堂辦理入境手續之前的區域)辦理登記手續。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修改草案公開徵集意見

為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及因應工業產權發展的新趨勢,經濟局進行了《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的修訂工作,並擬訂了《工業產權法律制度》修改草案,修訂重點在於使行政手續更為簡單化及合理化。 為讓文本內容更具操作性,藉以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條件及營造更良好的投資環境,以推動澳門經濟持續多元發展,現就草案公開徵集各界意見。由於有關修訂關係到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因此,為更好地保障社會公眾及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權益,使法規更好地為促進經濟發展服務,懇切期待各界人士對文本內容積極發表意見或建議。 欲了解諮詢文本的詳細內容,公眾可於經濟局網頁( www.economia.gov.mo )下載,而有關文本內容的任何意見或建議,歡迎於2010年2月22日起至5月31日期間,通過電郵(rjpi@economia.gov.mo)、傳真(2871 5291)或郵寄至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8樓知識產權廳(頁面請註明《工業產權法律制度》修改草案意見)。


本地持續沒有新增甲流患者

世界衛生組織流感大流行警示維持在6級,嚴重程度為中等;本澳警示級別為第6級藍色,本地疫情為一般。 2月23日,因流感樣症狀而到仁伯爵綜合醫院急症室求診的兒童占兒科求診人數的33%,成人則占成人求診人數的14%。2月24日,本地沒有班級因流感樣徵狀群集事件而須停課。沒有新增確診感染甲型H1N1流感。由去年6月18日至今,累計已有3591人確診感染新型H1N1流感,17名感染者患肺炎,4名感染者需要使用呼吸機治療,2名感染者死亡。衛生局仍在繼續密切監測學校、院舍和其他機構流感流行情況。 截至2月24日下午,本地持續沒有甲型H1N1確診患者須入院接受治療。 2月24日,有465人次接受了H1N1流感疫苗接種。由去年11月23日至今,累計已有112769人次接受了H1N1流感疫苗接種。 (流感應變協調中心 24 小時熱線電話: 28700800 傳真: 28700863)


新聞發言人制度強化政府訊息的制度化發佈

政府發言人譚俊榮今(24)日表示,希望通過加強政府新聞訊息的制度化發佈,推動政務公開,提高施政透明度,令社會公衆對政府的施政加強認識,更好地實現本澳市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 特區政府透過行政長官第4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政府新聞發言人辦公室,譚俊榮下午首次以政府發言人身份召開新聞發佈會。他指出,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後立即著手推動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目的是進一步加強特區政府與傳媒及廣大市民之間的聯繫、溝通,方便傳媒就社會大衆所關心的公共事務及熱點議題作出採訪和報道,務求在特區政府的各個層面,都可以為傳媒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資訊的服務。 譚俊榮續說,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將致力推動特區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及實施,所有公共部門和實體都必須與發言人辦公室合作,並向發言人辦公室提供各項資料及技術協助。 他強調,政府發言人是一項整體機制,將通過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和推動,全面增強特區政府的訊息發佈功能。 譚俊榮表示,特區政府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在運作上分成三個層次。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直接隸屬行政長官,政府發言人除了負責訂定特區政府資訊的傳播策略,統籌、協調及推動各施政範疇的信息發佈外,還可以代表特區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和接受採訪。第二個層面是在各主要官員的範疇,包括在各司長辦公室設立新聞暨公共關係協調員,負責統籌、制定及跟進相關信息發佈和推廣計劃。第三個層面,各局級部門設有新聞及公共關係協調員,負責與傳媒聯繫,就傳媒提出的問題盡快取得局方領導的回應,並跟進傳媒的採訪要求,安排合適的官員接受採訪。 譚俊榮重申,隨著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推出和實施,特區政府新聞局亦將作出緊密的配合,除了進一步發揮政府新聞發佈的平台作用外,亦會加強協助政府各個層面的新聞發佈,提供必要的專業支援。過去,新聞局致力為本澳及外地傳媒提供各種資訊服務、聯絡安排以及資料查詢等工作,隨著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實施,將會更有效地運作。 譚俊榮回答記者問題時表示,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並非代表各級官員無須接受採訪,相反,此機制將由行政長官親自監督,為著進一步公開政務的理念,各級官員會一如既往與傳媒接觸,再加上發言人制度,政府發佈訊息的工作定會做得更好。 他補充,發言人制度除了公布消息及直接回應記者查詢外,亦可協助安排官員接受傳媒訪問。傳媒可透過不同渠道,如手提電話、辦公室電話及電郵等,全天候與發言人、新聞及公共關係協調員聯繫,特別在突發事件時,發言人制度定能向傳媒提供協助。他又強調,發言人制度對所有傳媒一視同仁。 譚俊榮指出,發言人制度是新舉措,需要時間磨合,政府會持續檢討並作出完善。同時,日後亦會製定相關指引,具體規範相關人員的工作及回應傳媒查詢的要求。 關於傳媒的“獨家新聞”會否因發言人制度而被統一發佈的問題,助理發言人陳致平表示,是否統一發佈會以公眾利益作優先考慮。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還有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林曉白、法律顧問簡博文和新聞局副局長何慧卿。


氣象局與澳門業餘天文學會合辦“火星觀賞夜”現正接受報名

本年1月下旬至3月為火星接近地球的時期,為讓市民近距離觀看火星,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與澳門業餘天文學會特舉辦兩場“火星觀賞夜”,分別於3月5日(星期五)晚接待公眾、3月6日(星期六)晚接待學校團體。現歡迎全澳市民報名參加3月5日晚上之活動,費用全免。 火星自2003年的世紀大衝後,一直都處於豹隱狀態,至今年1月28日的火星大衝,視直徑達到14點1角秒,雖不及2003年的25角秒壯觀,但在小型天文望遠鏡的視場中仍具一定的可觀性。為讓市民把握是次機會,觀賞這顆被稱為瑩惑的火星,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與澳門業餘天文學會聯合舉辦“火星觀賞夜”,地點為氹仔大潭山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活動時間為晚上八時至十時。 屆時参加者將在專人指導下,以目視及透過天文望遠鏡的形式觀看火星的多變表面。主辦單位亦會於觀星前舉行小型講座,簡單介紹基本之觀星知識及火星的相關資料,增加市民觀星之樂趣。 為方便市民,主辦單位設有免費穿梭巴士,地點為澳門荷蘭園舊愛都酒店(塔石青年試館側)及氹仔運動場正門,集合時間為晚上七時半;回程時間為大約十時。 有興趣參加之市民可由即日起至3月2日致電8898 6259聯絡方小姐或張先生報名。名額有限,額滿即止,歡迎市民踴躍參加。


特區政府關於“超齡子女”範圍的公佈

自2009年內地公安機關公佈《澳門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前往澳門定居申請須知》(下稱“《須知》”)以來,得到了澳門社會各界人士的歡迎和好評。但是,也有部分澳門居民向特區政府提出了在內地親屬來澳團聚的各種訴求,其中主要是要求特區政府追認前《臨時逗留證》持有人在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之前具有澳門居民身份,並發出證明書,使其內地子女可以列入“超齡子女”的範圍。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2條的規定,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屬中央人民政府的權限。中央人民政府已對解決超齡子女問題的原則及範圍作出清楚界定。“超齡子女”是指在當年申請與澳門的父母團聚時符合申請資格,但在等候審批過程中超過年齡上限而未獲批准的澳門居民在內地所生的子女。上述《須知》是據此制定的。對中央人民政府有關政策措施,特區政府須遵照執行並予以配合。 需要指出的是,根據當時規範《臨時逗留證》發出的第49/90/M號法令第4條第2款的規定,“臨時逗留證之持有人不被承認有居民資格”。另據第8/1999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居留權法律》)第4條第2款的規定,“僅獲准逗留”的人士不屬在澳門居住,有關期間不計入通常居住時間內。因此,提出上述有關訴求的曾持有《臨時逗留證》的澳門居民的內地子女當年已不符合申請來澳定居條件,當年已不可以提出申請,所以他們不在上述《須知》所指“超齡子女”的範圍內。 特區政府認為,“超齡子女”的問題已得合理及完滿解決,任何不屬於《須知》所指“超齡子女”範圍的澳門居民在內地親屬,須根據現行內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申請來澳定居。


二零一零年一月消費物價指數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1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102.14)按年上升0.12%。儘管成衣減價促銷,但售價仍高於去年1月份的水平;此外,汽油及金飾價格上升、外出用膳、鮮魚及蔬菜價格上調,導致衣履、交通、雜項商品及服務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的價格指數按年分別上升9.95%、6.99%、4.51%及3.60%。 另一方面,除教育的價格指數下跌18.95%外,流動電話服務收費下調及住屋租金回落,令通訊和住屋及燃料的價格指數同比分別下跌3.28%及2.75%。 此外,甲類消費物價指數(101.66)較2009年1月下跌0.84%,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102.20)則上升0.35%。 今年1月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微跌0.03%,其中通訊及衣履的價格指數分別下跌3.26%及2.84%,主要是流動電話服務收費下調及成衣減價所致。另一方面,汽油價格上升、診金上調,致使交通及醫療價格指數按月上升1.25%及0.69。此外,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微升0.02%,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則下跌0.06%。 截至2010年1月為止的12個月,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0.71%。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是反映物價變化對本澳人口的影響。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為新基期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5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6,000至18,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3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19,000至34,999澳門元之間。


二零一零年一月入境旅客

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顯示,今年1月入境的旅客及非澳門居民共2,533,068人次;其中旅客總數為2,046,556人次,同比增加6.8%。不過夜旅客為1,040,977人次(佔總數50.9%),其中565,212人次為內地旅客。 按旅客的原居地統計,中國大陸旅客有1,131,660人次(佔旅客總數55.3%),同比增加18.9%;其中以個人遊方式來澳的有447,681人次,較去年1月的571,930人次減少21.7%。中國台灣(115,673人次)、日本(35,641人次)、大韓民國 (30,302人次)及馬來西亞(26,718人次)旅客分別錄得11.8%、11.9%、63.9及31.2%的升幅;而香港旅客(544,603人次) 則減少15.7%。 按入境方式統計,今年1月經海路入境旅客為799,594人次,較去年同月輕微減少0.2%;經外港碼頭入境的旅客減少8.7%至511,155人次,而經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入境的則增加27.4%至262,655人次。 經陸路入境旅客有1,098,588人次,同比增加9.9%;從關閘入境旅客有1,017,313人次,中國大陸及香港旅客分別佔80.9%及11.9%。 經空路入境旅客為148,374人次,同比增加30.2%。從澳門國際機場入境旅客有146,214人次,升幅達31.8%;旅客主要來自中國台灣、中國大陸及馬來西亞,分別佔36.9%、30.1%及7.0%。


特區政府跟進落實雙層式社保制度工作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積極跟進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工作。為了早日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第二層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框架,特區政府按照先易後難、分階段進行的原則,於去年10月中公佈了第31/2009號行政法規(《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該行政法規是根據社會對設立中央公積金及有關事項的基本共識而制定的。 譚伯源表示,自第31/2009 號行政法規生效後,特區政府審慎研究了撥作個人帳戶啟動資金的數額,決定於今年第一季度,透過社會保障基金為合資格的澳門居民開立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相關人士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同時,特區政府將撥款33 億元,向上述每個帳戶內注入1萬元作為開戶啟動資金。有關預算案已獲立法會審議通過。 他強調,當特區政府注入啟動資金後,將來每年必須綜合考慮政府財政及社會經濟情況後,才決定是否再撥款項,即不一定每年都會作出撥款安排。 譚伯源指出,基於金融海嘯的危機還未完全過去,貿然投資的風險較大,加上中央公積金的目的是為澳門居民退休生活提供保障,因此,首階段資金將以安全保本的銀行存款為主,不會涉及任何高風險投資。在第31/2009號行政法規中,作出了有關帳戶資金可交由管理公司管理的條文,主要是在制度上為此設立可能性,並非必須如此運作,即使將來有機會考慮委託管理公司運作,也必定透過嚴謹的程序作出甄選。 他說,當局一直非常重視有關中央公積金制度的介紹工作,在推出《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時,已作出廣泛的宣傳、介紹及解答社會疑問。而中央公積金制度中涉及僱主和僱員共同供款的內容,由於問題比較複雜,故作第二階段的工作進行。關於修訂《社會保障制度》法律草案方面,該法案已於今年1月6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並待立法會細則性審議。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006/IV/2009。


民署回覆議員有關儲水及市政條例書面質詢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根據專家研究成果及社會各界意見而擬定的《澳門節水規劃大綱》中,除提出節流措施規劃外,亦提出了開源措施的規劃,以增加本澳的蓄水容量。 譚偉文表示,有關開源措施包括拓展松山、石排灣雨水收集系統,開發利用九澳、黑沙水庫,以及探討開發南灣湖、西灣湖作為淡水儲水湖的可行性。預期通過《澳門節水規劃大綱》的開源、節流措施,到2025年本澳每年可減少原水取水量2,270萬立方米。 他表示,本澳的食品供應方面,內地是本澳最主要的食品來源地,在中央人民政府強而有力的支持下,確保了供澳食品的穩定,且無論是數量及質量上都獲得良好保障。按本澳人口及效益分析,現階段未有設立儲存倉的需要。 另外,譚偉文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根據第17/2001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於該法律公佈時仍生效的市政條例及市政規章,在其被適當的規範性文件廢止前繼續適用,而目前關於小販、街市、動物管理及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發牌等之市政條例仍有應用。 他指出,鑑於本澳經濟、社會迅速發展,民政總署已展開了《小販規章》起草工作,以配合當前社會發展需求。規章將釐清小販准照的持牌准則、統一全澳執罰標準,使小販管理制度清晰化、工作規範化,以配合特區的整體社會發展。民署已就該規章文稿向各小販業界、社會團體、政府部門進行諮詢,目前正在有關專責部門協助下進行文本的修訂。有關市政條例,市民可於《公報》及印務局網頁查閱。如有需要,亦可致電民署市民服務熱線索取所需文件。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187/IV/2009、146/IV/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