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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入境旅客

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顯示,今年1月入境的旅客及非澳門居民共2,533,068人次;其中旅客總數為2,046,556人次,同比增加6.8%。不過夜旅客為1,040,977人次(佔總數50.9%),其中565,212人次為內地旅客。 按旅客的原居地統計,中國大陸旅客有1,131,660人次(佔旅客總數55.3%),同比增加18.9%;其中以個人遊方式來澳的有447,681人次,較去年1月的571,930人次減少21.7%。中國台灣(115,673人次)、日本(35,641人次)、大韓民國 (30,302人次)及馬來西亞(26,718人次)旅客分別錄得11.8%、11.9%、63.9及31.2%的升幅;而香港旅客(544,603人次) 則減少15.7%。 按入境方式統計,今年1月經海路入境旅客為799,594人次,較去年同月輕微減少0.2%;經外港碼頭入境的旅客減少8.7%至511,155人次,而經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入境的則增加27.4%至262,655人次。 經陸路入境旅客有1,098,588人次,同比增加9.9%;從關閘入境旅客有1,017,313人次,中國大陸及香港旅客分別佔80.9%及11.9%。 經空路入境旅客為148,374人次,同比增加30.2%。從澳門國際機場入境旅客有146,214人次,升幅達31.8%;旅客主要來自中國台灣、中國大陸及馬來西亞,分別佔36.9%、30.1%及7.0%。


特區政府跟進落實雙層式社保制度工作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積極跟進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工作。為了早日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第二層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框架,特區政府按照先易後難、分階段進行的原則,於去年10月中公佈了第31/2009號行政法規(《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該行政法規是根據社會對設立中央公積金及有關事項的基本共識而制定的。 譚伯源表示,自第31/2009 號行政法規生效後,特區政府審慎研究了撥作個人帳戶啟動資金的數額,決定於今年第一季度,透過社會保障基金為合資格的澳門居民開立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相關人士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同時,特區政府將撥款33 億元,向上述每個帳戶內注入1萬元作為開戶啟動資金。有關預算案已獲立法會審議通過。 他強調,當特區政府注入啟動資金後,將來每年必須綜合考慮政府財政及社會經濟情況後,才決定是否再撥款項,即不一定每年都會作出撥款安排。 譚伯源指出,基於金融海嘯的危機還未完全過去,貿然投資的風險較大,加上中央公積金的目的是為澳門居民退休生活提供保障,因此,首階段資金將以安全保本的銀行存款為主,不會涉及任何高風險投資。在第31/2009號行政法規中,作出了有關帳戶資金可交由管理公司管理的條文,主要是在制度上為此設立可能性,並非必須如此運作,即使將來有機會考慮委託管理公司運作,也必定透過嚴謹的程序作出甄選。 他說,當局一直非常重視有關中央公積金制度的介紹工作,在推出《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時,已作出廣泛的宣傳、介紹及解答社會疑問。而中央公積金制度中涉及僱主和僱員共同供款的內容,由於問題比較複雜,故作第二階段的工作進行。關於修訂《社會保障制度》法律草案方面,該法案已於今年1月6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並待立法會細則性審議。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006/IV/2009。


民署回覆議員有關儲水及市政條例書面質詢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根據專家研究成果及社會各界意見而擬定的《澳門節水規劃大綱》中,除提出節流措施規劃外,亦提出了開源措施的規劃,以增加本澳的蓄水容量。 譚偉文表示,有關開源措施包括拓展松山、石排灣雨水收集系統,開發利用九澳、黑沙水庫,以及探討開發南灣湖、西灣湖作為淡水儲水湖的可行性。預期通過《澳門節水規劃大綱》的開源、節流措施,到2025年本澳每年可減少原水取水量2,270萬立方米。 他表示,本澳的食品供應方面,內地是本澳最主要的食品來源地,在中央人民政府強而有力的支持下,確保了供澳食品的穩定,且無論是數量及質量上都獲得良好保障。按本澳人口及效益分析,現階段未有設立儲存倉的需要。 另外,譚偉文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根據第17/2001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於該法律公佈時仍生效的市政條例及市政規章,在其被適當的規範性文件廢止前繼續適用,而目前關於小販、街市、動物管理及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發牌等之市政條例仍有應用。 他指出,鑑於本澳經濟、社會迅速發展,民政總署已展開了《小販規章》起草工作,以配合當前社會發展需求。規章將釐清小販准照的持牌准則、統一全澳執罰標準,使小販管理制度清晰化、工作規範化,以配合特區的整體社會發展。民署已就該規章文稿向各小販業界、社會團體、政府部門進行諮詢,目前正在有關專責部門協助下進行文本的修訂。有關市政條例,市民可於《公報》及印務局網頁查閱。如有需要,亦可致電民署市民服務熱線索取所需文件。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187/IV/2009、146/IV/2009。


退休基金會恪守法律執行退休及撫卹制度

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婉婷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就有關退休金及撫卹金制度提出的書面質詢。 她表示,根據第86/84/M號法令第27條,任用方式共有三種。這些不同的任用類型依法用作填補不同的職位及提供不同的工作服務。立法者根據不同的職位及所需承擔的工作、責任及風險,以不同的任用方式與不同的職位及工作的人員建立公職法律關係,並因此使不同的公職人員與政府之間建立不同程度的聯繫,尤其在訂立彼此間的權利義務方面,包括報酬、津貼、假期以及退休等福利。 她表示,在填補工人、助理員之類的工作職位時須以散位合同的方式作出,其中臨時散位可用作在實習期內聘用與公職無關繫之人士,亦可用作聘任執行特定或緊急職務之人員。透過第86/84/M號法令第47條第5款規定,可理解立法者建立臨時散位合同的用意主要是為聘用基層人員及完成短期的工作目標(包括試用期)。雖同是公職人員,但散位合同人員,並非享受所有公職法律內所規定的權利,而是享受法律明確賦予給散位人員的權利,尤其是臨時散位人員,其享受的權利僅可為公務員或服務人員有權享受的權利之內,且比編制內散位人員為少。 她指出,這並不能視為一種不公平或歧視的現象,因為不同的任用方式產生不同程度的連繫,立法者根據各種任用方式分別賦予各種公職人員不同的權利,相反亦就是要求政府承受不同程度的義務。作為各種公職人員的「僱主」,立法者考慮到各種不同的因素,包括公職人員與政府的連繫、所提供的工作性質及承受的風險,而決定政府對不同的公職人員所承擔的義務比例,包括人員在職及退休時的承擔比例。 劉婉婷表示,從客觀分析,政府所建立不同的連繫程度及其他應予考慮的因素而規定對有關的公職人員不同的對待,並不涉及違反公平或存在岐視的立法指導思想。因此,如容許眾多原先依法無權加入該制度的公職人員事後可透過退休基金會補交供款,以使有關的期間獲得退休及撫卹效力,不但影響退休基金會就管理退休及撫卹事宜方面的良好運作,亦違背立法者選擇放棄簡單分配制度而採用資本儲備制度的目的。 另外,書面質詢中提及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澳門回歸前,透過葡萄牙共和國議會第41/92號決議而延伸至本地區適用,並已刊登於1992年12月31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副刊內。回歸後,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0條,有關公約仍會繼續在澳門生效。 她表示,從《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序言及內容顯示,該公約是一項綱領性的公約,其並無設立具體的措施供締約成員遵從,而是要求成員承認人民擁有公約內所載明的權利、自由和保障,並要求成員努力完善和滿足有關權利、自由和保障的程度。故此,各締約國可根據其國內或區內所處的實際情況,適度有序地完善人民權利及自由的保護。因為無可能要求一個落後國家可以與發達國家有同一水平的社會發展程度,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在滿足人民權利、自由和保障方面自然亦會有不同的程度。 劉婉婷表示,觀看澳門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早期只有公職人員享有特設的退休保障制度,一般市民只享有零散的保障制度,或需要各民間組織的慈善接濟;雖然有關的《公約》從1992年才開始在本澳生效,但由1990年起澳門政府已逐步令所有市民享有統一的社會保障系統。反映澳門政府不論有否被該公約約束,亦不斷地推動澳門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令社會保障更普及化,同時惠及臨時散位人員,並更好地履行該公約規定的義務。 回歸後的澳門特區政府繼續盡力及良好地遵守《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的內容,並不存在違反的狀況。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356/III/2009。


澳門特區第三批援建項目協議簽署儀式將在成都舉行

澳門特區政府參與四川災後援建至今已一年半,為了解各項目進展及為第三批項目舉行協議書簽署儀式,「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主席、社會文化司張裕司長,將於2月25日—27日率領協調小組全體成員赴川展開三天的會議考察行程。此行還邀請到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文化教育部劉曉航部長及副處長劉偉寧,以及媒體代表等共34人一同前往。
這是自社會文化司張裕司長上任後首次以「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主席身份與四川有關協調機制會面。此行除了將舉行協調機制會議,以及前往援建的市縣考察項目進度外,還將為澳門特區援建的第三批36個項目舉行協議簽署儀式。
是次行程將先往廣元市了解澳門援建項目的進展情況,包括入住愛心民居的居民生活狀況,並到醫院等民生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考察。澳川機制會議將圍繞已開展的援建項目,集中討論工程進展及資金使用情況,以及當中存在的問題等。而因應國家加快重建的政策,澳援項目的進度是否符合國家要求、工程的安全質量是否達到協議規定的國家標準等等,都將是會議討論的重點,亦是澳門參與重建工作以來,一直與四川相關方面共同秉持的重大原則,以確保重建工作有效落實。
至於將簽署的第三批援建項目協議書,是去年11月宣佈立項,涉及範疇包括衛生、教育、體育、社會福利以及基建。經過了澳川雙方專家考察及評估後,最後確定澳門援助金額上限約為10.32億元人民幣。


特區政府致函慰問葡萄牙人民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22日致函葡萄牙政府,慰問上周末該國馬德拉島的水災情況,並向葡萄牙總理蘇格拉底及人民表達誠摯的慰問和深切的關懷。 函件全文如下: 「尊敬的葡萄牙總理 閣下: 驚悉馬德拉島上週末的暴風雨引發的嚴重水災,本人謹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向總理 閣下及葡萄牙人民表達誠摯的慰問和深切的關懷。在此向 閣下重申本人對此不幸事件表示高度關注並衷心祝願貴國的救災工作順利。 專此函達 順 祝 台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 新聞局新聞廳 2010年2月24日


《「私營領域防治腐敗的現狀與前瞻」三地專題研討會文集》發行儀式 及私營領域防貪講座

廉政公署於今日(2月23日)上午10時30分在旅遊塔會展娛樂中心舉行《「私營領域防治腐敗的現狀與前瞻」三地專題研討會文集》發行儀式,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主持並發表講話,表達特區政府對防治貪腐工作的關注和重視。同場還舉行了「私營領域防貪講座」,約500名來自本澳不同界別的專家學者及政商界社團代表,與內地、香港廉政部門代表和香港商界代表交流,分享在私營領域推行誠信管治和商業道德的經驗。 《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將於2010年3月1日起生效,廉政公署去年已展開新法律的宣傳推廣工作,包括在去年11月底與國家監察部及香港廉署合辦「私營領域防治腐敗的現狀與前瞻」三地專題研討會,與私營企業代表共同就業界的監管機制、防貪措施及誠信建設進行深入探討。為讓廣大市民分享研討會的成果,加強各界廉潔守法的意識,廉署遂將會上的演辭和各專題發言結集成書,供各界參考,以收集思廣益,交流互進之效。 今早舉行的《「私營領域防治腐敗的現狀與前瞻」三地專題研討會文集》發行儀式,由行政長官崔世安、立法會主席劉焯華、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副主任于賢成、檢察長何超明、廉政專員馮文莊、澳門廉政公署人員紀律監察委員會委員林笑雲、香港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謝志偉、廉政公署助理專員杜慧芳、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黃友嘉、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長許世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陳錦鳴及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理事長姚鴻明擔任主禮嘉賓。 行政長官崔世安致辭表示,2009年立法會通過《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說明了預防和遏止私營部門賄賂已成為社會共識。他非常認同廉政公署展開全方位宣傳,協助不同行業制定誠信管理規則,聯合行業團體、傳媒和公民社會的力量,共建防貪網絡的策略。特區政府會大力配合廉政公署的工作,推動本澳企業誠信管理,共建廉潔公平的營商環境。 廉政專員馮文莊在會上感謝論文的發表者,為私營範疇的廉政建設道路上作出的貢獻。他表示,《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的生效標誌著三重意義,包括:1) 澳門特區正式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引伸至澳門生效而產生的國際義務,將預防及遏止賄賂制度延伸至私營部門,使澳門法律體系與國際法律秩序接軌;2)推動自由經濟體系內的競爭者(企業主)在信守「公平原則」及「誠實原則」的前提下自由競爭,謀求「廉賈經商,取利守義」;3) 推動僱傭文化朝著一個更透明及健康的方向發展,促使僱用人與受僱人之間「坦誠相待」,堅守「善意原則」,擺脫過去隱蔽謀私之陋習。 在開展新法的宣傳工作上,馮文莊指出,作為短期目標,一方面廉署將繼續加大宣法及普法的力度;另一方面,將與相關行業代表進行直接溝通,搜集資料及協助各界別制定行業的守則及指引,藉此希望達至:行行有規則,人人齊守法的效果。 此外,發行儀式後,隨即進行「私營領域防貪講座」,由澳門廉政公署助理專員杜慧芳主持,主講嘉賓包括: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副主任于賢成、香港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黃友嘉、澳門大學副校長何順文教授。 在防貪講座上,于賢成介紹了國家預防腐敗局的主要職能,以及該局在協調指導內地私營領域預防腐敗工作方面的情況;穆斐文分享了香港廉政公署在打擊私營機構貪污的歷史和經驗,重申與業界建立互信的伙伴關係對推動私營領域防貪的重要性;黃友嘉以商界的角度談誠信營商對提升企業競爭力及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並就私營領域防治腐敗提出建議;何順文則和與會者探討了在全球經歷金融危機後,如何重建現代自由經濟和企業管治的核心價值。
主禮嘉賓主持儀式行政長官崔世安致辭廉政專員馮文莊致辭「私營領域防貪講座」,三地代表交流在私營領域推行誠信管治和商業道德的經驗會場情況


歐陽瑜任身份證明局代副局長

由2010年3月1日起,陳海帆因全職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而終止身份證明局副局長之職務,其離任後將由組織暨資訊廳廳長歐陽瑜出任代副局長。


特區政府積極支援中小企發展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23)日表示,對於本澳中小企業在經濟轉型中所遇到的困難,特區政府將積極作出支援。同時,亦將不懈推進法制建設,優化行政效率,提高援助計劃的成效,大力鼓勵和支援企業增強競爭力。 行政長官出席中華總商會的春茗宴會致辭時表示,特區政府將積極推進經濟適度多元化,加快推進休閒旅遊、文化產業等多元服務業,支持傳統製造業升級換代,從而創造更多產業發展機會。 他又表示,特區政府將和企業家一起,以互補共贏的新思維,及時把握區域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所帶來的新機遇,加快粵港澳經濟融合,服務區域合作夥伴,拓展產業發展空間,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有效外延。 崔世安又重申,在確保本地僱員的就業和合理權益的前提下,特區政府致力協助中小企解決人力資源短缺的實際問題。


傾聽民意 重視訴求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23)日先後到訪本澳多個舊區,聽取市民的意見及建議,以加深瞭解現時民眾面對的問題,希望制定政策計劃時能更好回應大家的訴求。 行政長官下午在坊會代表、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及相關官員陪同下視察北區,從關閘廣場步行經華大新邨、新城市花園、巴波沙大馬路、李寶樁街,沿途不時駐足觀察,聽取坊會代表介紹關閘、台山一帶的交通及居住問題,期間亦與商戶及台山街市檔販交談,了解經營情況,一行最後在台山街市的民政總署活動中心與市民及多個團體代表座談交流。 崔世安在座談會上表示,特區政府以民為本,希望居民多提意見及批評。他表示,會重視居民提出的住屋、交通、社會保障等方方面面的民生訴求,將會與相關部門研究分析,希望與居民共同努力解決。 他向記者總結時表示,留意到有部份合法停車場長期有電單車位空置,政府將研究如何吸引市民使用停車場合法泊車。 他指出,特區政府會盡能力做好已公佈的住屋計劃,在房屋局完成審查已收到的七千多份申請公屋報告後,政府會更好掌握公共房屋的需求,有利制定長遠住屋計劃。 崔世安又表示,在面對經濟復甦時會作出全盤考慮,除顧及房屋等問題外,還會關注可能隨之而來的通脹問題,並重申一定會貫徹“保就業”的政策,同時也會關顧弱勢社群的需要,保持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