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新聞

顯示模式: 網格 列表

衛生局下周起到學校為中小學生接種疫苗

世界衛生組織流感大流行警示維持在6級,嚴重程度為中等;本澳警示級別為第6級藍色,本地疫情為一般。 12月2日,因流感樣症狀而到仁伯爵綜合醫院急症室求診的兒童占兒科求診人數的56%,成人則占成人求診人數的30%。12月3日,本地沒有班級因流感樣徵狀群集事件而須停課。衛生局仍在繼續密切監測學校、院舍和其他機構流感流行情況。截至12月3日下午,本地沒有錄得新增甲型H1N1確診患者須入院;目前,尚有一名確診患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情況一般。 澳門在今年9月底出現嚴重的一波後,目前疫情暫時處於緩解的階段。過往澳門的流感高峰期多在2、3月份。但從世界各地的趨勢來看,甲型H1N1流感第二波的疫情從北方開始,逐漸向南方移動,而出現的時間較季節提前1至2個月。澳門目前雖然疫情並不嚴重,但預計第二波的疫情隨時出現,呼籲慢性病患者、孕婦和幼童,以及這些人士的家長盡快接種。衛生局亦將在下星期開始,派人到學校為中小學生接種。 另外,就近日有市民收到一封寄件人為CDC,主旨為 “Creation of your personal Vaccination Profile”的英文電子郵件,內容要求進入預設網址建立甲型H1N1流感疫苗個人資料檔一事,衛生局提醒市民,當局並沒有透過網站或電郵形式收集流感疫苗個人資料的做法。
經證實,該電子郵址 “info-alertid:268644269med”@cdcmailsystem.gov並非來自本地亦非衛生局所有。為保障個人資料的安全,衛生局提醒市民應小心識別類似資訊或不明郵件。 (流感應變協調中心 24 小時熱線電話: 28700800 傳真: 28700863)


二零零九年第三季零售業銷售額調查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第3季零售業銷售額為55.6億元(澳門元,下同),以鐘錶金飾的銷售額最高,為11.9億元(佔總數21%);百貨貨品佔15%、成人服裝佔9%、超級市場貨品佔9%、汽車佔7%、車用燃料、通訊設備、化妝/衛生用品、家庭電器及藥房貨品各佔3%。 今年第3季零售業銷售額較去年同季的47.5億元上升17%,升幅較顯著的零售項目分別為鐘錶金飾(+55%)、百貨貨品(+37%)、成人服裝(+30%)及超級市場貨品(+15%);而家用燃料及車用燃料的銷售額則分別下跌37%及27%。此外,與第2季經修正的51.5億元比較,今年第3季零售業銷售額上升8%。 今年首三季的零售業銷售額累計為156.9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3%。 在貨物銷售量方面,約53%的商戶表示今年第3季的銷售量較第2季有所減少,較第2季持相同意見的下降12個百分點;表示銷售量保持穩定或有增加的零售商佔47%。在銷售價格方面,有53%零售商表示保持穩定,13%表示價格上升,而34%則表示有所下降。 與去年同季比較,約62%的商戶表示今年第3季的庫存屬正常水平,而27%則指庫存水平偏低。 約80%零售商預測今年第4季的貨物銷售量較第3季將有所增加或保持穩定,20%預測銷售量會減少。與此同時,約83%零售商預測銷售價格將會保持穩定或上升,而17%則預測價格會有所下降。 此外,統計暨普查局由2009年第3季開始,按季公佈以2008年為基期的零售業銷售價值及銷貨量兩項指數,從而反映本澳零售業的實質變化。 今年第3季,撇除價格因素後的零售業銷貨量較去年同季上升14.8%,其中鐘錶及金飾和百貨貨品的銷貨量上升47.2%及27.6%。另一方面,家用燃料及車用燃料銷貨量的跌幅分別為17.1%及4.8%。與第2季比較,今年第3季的零售業銷貨量上升7.6%。


澳門企業家代表團赴香港參加「國際中小企博覽」

「中小企國際推廣博覽」是由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至今已成為一個一站式國際商貿平台,博覽會內展示不同範疇的解決方案及支援中小企業的服務,協助企業處理日常營運所遇到的難題及挑戰,以及提升自身的競爭力。 參展者包括私營企業及公營機構、世界各國商貿推廣機構、領事館、商會、世界經貿組織及國際推動中小企發展之機構,冀為協助中小企拓展市場及尋找合適業務夥伴。今屆「中小企國際推廣博覽」劃分為「商貿支援館」及「市場商機館」兩大展區,並舉辦了多場研討會。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組織的澳門企業家代表團一行五十二人於12月3日赴香港參加「國際中小企博覽」;同時,貿促局於展會設置了「澳門館」,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亦於「澳門館」內設置展位,推廣其服務。 澳門企業家代表團一行出席了大會的開幕式,隨後參觀「澳門館」,主要介紹澳門的營商環境、貿促局提供之服務,以及宣傳2010年在澳門舉辦之主要展會,包括「2010浙江中華老字號暨浙-澳名優商品展銷會」(1月15 – 17日)、「2010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4月8-10日)及「第15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10月21-24日)。 除此之外,澳門企業家代表團參觀了場內展位,展覽期間亦有多項活動進行,當中包括行業交流合作會議、創新中小企工作坊、中小企服務介紹會、新興市場商機等,提供參會客商進行交流和聯繫。有企業家代表團成員表示透過是次參會可進一步加強與多個地區的中小企業和相關機構的經貿交流,對於協助澳門中小企業拓展市場網絡具有積極的作用。 貿促局一直以來為澳門中小企提供多方面的服務和協助,協助本地中小企業尋找機遇和商機上開展多項工作,包括組織中小企業參展參會、提供參展資助,以及安排專人作商業配對,為企業尋找業務夥伴共同探求商機。此外,為鼓勵中小企積極透過互聯網推廣業務,貿促局中小企服務中心提供電子商務推廣財務鼓勵,並協助辦理申請,使中小企能透過“認可電子商貿營運商”的服務,以廉宜和迅速的方式,締結強大的環球網絡,拓展商機。貿促局每年均組織本地中小企業到鄰近地區﹝廣洲、香港﹞的大型展覽會參展及參會。 出席是次活動的澳門企業家代表團成員主要來自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澳門廠商聯合會、巴西-中國澳門實業協會、澳門展貿協會、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澳門廣告商會、國際葡語市場企業家商會、澳門物流貨運聯合商會、澳門工商聯會、澳門金業同業公會、澳門台灣總商會、澳門電腦商會、澳門電子商務協會等。


小組與社諮會委員交流水資源問題 講解節水抗鹹措施

「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受社區諮詢委員會的邀請,於12月1日晚上出席座談會,與該會二十多名委員就本澳水資源問題進行交流,多位委員關注到本澳與內地相關部門就供水問題的溝通合作、本地水資源的開發及利用、及推廣節水的工作等,小組組長黃穗文及其他組員均就上述問題作出了詳細的解答。 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組長、港務局局長黃穗文一行應社區諮詢委會的邀請,到氹仔嘉模會堂參加座談會,並得到社諮會召集人張素梅及中區、北區和離島區二十多名委員的熱情招待。會上小組成員黃文濤處長講解了鹹潮成因和政府的解決措施,同時介紹了「澳門節水規劃大綱」諮詢文本的主要內容。 各區社諮會委員亦就澳門的鹹潮問題、政府與內地水利部門的溝通聯繫、再生水開發利用和節水措施制訂等方面提出問題和建議。黃穗文表示本澳的鹹潮問題將透過明年底竣工的竹銀水庫得到中期解決,而特區政府出資八億人民幣援建的大藤峽水利樞紐則有助長遠地解決鹹潮問題。 黃穗文亦提到本澳與廣東省簽署了供水協議,珠江水利委員會將致力完善流域維護和相關的立法工作,保障內地對澳供水安全。關於開發利用再生水方面,她表示小組會積極與環境保護局研究討論,考慮將本澳污水處理廠的出水質素提升至新生水的標準,並主要作為非飲用水方面之用途。 座談會歷時約兩小時,大部份委員的提出的問題都得到小組一行詳細的解答。社諮會召集人張素梅在座談會結束前,對節水小組出席座談會表示感謝,認為座談會讓各社諮會的委員進一步了解小組的工作及本澳水資源政策的方向。


行政長官:感謝中央支持特區落實《基本法》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3)日率領特區政府代表團前往北京,出席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 他啟程前被傳媒問及中央政府稱讚澳門特區執行《基本法》的情況,他表示一向衷心感謝中央政府十年來對澳門所有建設及工作的支持,而且中央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支持特區工作,亦不干預特區事務,讓「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得以按照《基本法》實施。 至於國家領導人是否出席澳門回歸十周年的活動,行政長官表示由中央政府安排。 行政長官出席「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後,將於下午回澳。


郵政局聖誕卡

郵政局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在郵政總局、各郵政分局及郵亭推出新設計的聖誕卡。新聖誕卡設計的圖案為『聖誕馬槽』。 每個售價祗需澳門幣八圓的賀卡能寄往世界各地,毋須另貼郵票,省時又經濟。


民政總署重視員工待遇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表示,員工是該署的重要資源,不論以任何制度聘請的工作人員,民署都盡量為他們提供最好的工作環境及條件。 譚偉文回覆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指出該署為負責駕駛職務的所有員工及車輛購買了保險,並製作了相關駕駛工作守則。 他表示,民署亦全力配合特區政府推行的人性化管理,致力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及培訓增值機會,亦非常關注及完善人員的福利、待遇等,透過內部行政諮詢熱線及相關機制,讓所有民署的工作人員均可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及建議。 他指出,隨著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生效,所有受該法律規範的民署員工將依法轉入新職程。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835/III/2009。


修訂《都巿建築總章程》周三公開諮詢<Br> 文本提議多項措施嚴懲非法工程<b>(更新版)</b>

鑑於現時的《都巿建築總章程》已沿用二十四年,滯後的法例條文和繁瑣的行政程序已未能配合社會發展需求。為有效保障巿民的權益,推動城巿建設的發展,政府今年初成立專責小組著手進行有關修訂《都巿建築總章程》的研究工作,當中的行政篇之修訂諮詢文本已完成,並於12月2日起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在行政篇的修訂中,專責小組特別針對社會關注的、對民生影響較大的非法工程,提出了多項有助政府執法的措施,以及加強對違法人懲處的罰則,如擴大處罰對象、提高罰款、承擔刑事責任,嚴重者其單位會被釘契以及被斷水斷電等。
《都巿建築總章程》包括行政篇和技術篇,鑑於內容的複雜性和影響的廣泛性,特區政府一直重視相關的修訂工作,並成立專責小組負責跟進,分別展開了對行政篇和技術篇研究分析工作,並率先完成了行政篇諮詢文本。小組在編製有關諮詢文本的過程中,除了考慮到澳門實況以及未來的社會發展需要外,亦參考了鄰近地區和一些國家的相關經驗。
在今天正式公開收集意見的《都巿建築總章程》--行政篇諮詢文本中,專責小組從四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議,包括工程審批篇、工程監督篇、工程處罰篇和非法工程篇,並就如何簡化相關行政程序、加強監察和執罰工作提出了改善建議和執行措施。 簡化通知程序提高執行效率
在諮詢文本中,小組對社會關注的非法工程之監管作為修訂的重點之一,因此,除了修改現時《都巿建築總章程》中已不合時宜的相關條文外,亦建議新增了有助政府執行工作以及起阻嚇作用之措施,具體如下:
現行法令規定政府透過雙掛號函件或直接通知被通知人。但由於往往因為未能接觸到被通知人或收不到其回覆,因而延誤了通知程序及阻礙了執行工作,故小組認為有需要簡化通知程序,讓工程所有人、建築商等被通知人能適時地淸楚觸犯法例,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交本參考了本澳現行的其他法例後提出了修改建議,凡通知程序以雙掛號郵件形式進行,若信件被退回或未在收件回執上簽名或標明日期,有關通知程序會於掛號日後的第三天視為完成。
違法者負刑事責任甚至被釘契
鑑於非法工程屬於無准照工程,工程的實施對施工人員及公眾安全尤其是周邊住戶構成潛在危險,完成後更難於處理,有必要加強對不守法者的處罰。因此,提出了多項改善建議:如當政府對施工中非法工程發出的禁止施工令後,倘相關人士並沒有遵守禁止施工令的要求時,相關執行部門會封鎖現場。任何人士阻礙執行或在已封鎖地點內繼續施工,均構成違令罪而須承擔相關的刑事後果。
另一方面,為了保障物業單位新買家利益及其知情權,避免買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法律責任,文本提出了新的建議,如違法人在指定期限內不遵守清拆非法工程的通知,則會把非法工程事宜加註在物業登記內;倘工程導致塞渠漏水、影響樓宇結構安全或僭建物本身處於不安全情況時,經通知後仍不及時處理的,則有關單位將被禁止轉讓 (俗稱“釘契”),政府甚至在不影響公共地方的情況下,視乎個案的嚴重性,在預先通知後對施工現場進行斷水、斷電之處罰。 設立分級處罰機制加重罰則
為了加強阻嚇作用,引入了分級處罰機制和定額罰款的措施,以便於對責任人作出適時和合理的處罰,諮詢文本就此建議,在非法工程方面提高罰款金額,每項罰款由三千元至十萬元(澳門元,下同)不等,而每次各項罰款累加總金額最高為二十萬元。有關罰款按非法工程的種類、規模和後果分為“一般違法”、“嚴重違法”和“非常嚴重違法”三級,每級設定額罰款金額。繳付罰款的責任視個案情況,可由非法工程所有人、工程地點的業權人、樓宇的管理機關或受聘的管理公司承擔。
引入減免措施鼓勵自行清拆
另一方面,小組認為,由於部份居民是在非故意的情況下進行了非法工程,因此,倘其在知悉後能予以合作及作出處理,應減免處罰,以鼓勵居民自行清拆非法工程,回復施工地點原狀。因此,小組提出了減免措施,如被通知人在獲通知清拆令後一個月內完全清拆非法工程,可全數豁免罰款;若被通知人在獲通知清拆令後兩個月內才完全清拆非法工程,可減免五成罰款;若被通知人在接到通知清拆令後三個月內才清拆非法工程,並遞交可獲接納的原因,則可減少三分之一罰款。
對不合作者額外徵收行政費用
此外,倘責任人在指定期限內沒按政府要求自行清拆,而須由政府進行清拆時,責任人又予以配合下,使清拆工程得以完成,責任人除須向政府繳交罰款及清拆(或復原)工程的費用外,還需繳付相等於工程費用的20%或不少於5,000元作為行政費用。倘責任人不合作致政府未能進行或完成清拆(或復原)工程,責任人必須為政府每一次的行動繳付行政費用,直至成功清拆(或復原)工程為止,而每一次行政費用為工程費用的10%或少於5,000元,且同須繳交罰款,以及政府清拆(或復原)工程的費用。
明確執行部門權限擴處罰對象
為了提高監察和處罰的效果和效率,小組認為要擴大和明確對非法工程的監察和處罰的權限,當中建議列明非法工程的監察(稽查)權限分別屬於土地工務運輸局,或發出營業准照的相關政府部門;在有需要時,土地工務運輸局可要求治安警察局或其他有權限部門按其權限給予協助。重要的一點是,在政府部門依法進行稽查、清拆、處理非法工程或僭建物時而須進入樓宇或單位,建議增加相關業權人或利害關係人需給予協助的條文。小組認為,由於明確了有權限部門的權力以及居民的義務,將有利加強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合作及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小組亦建議擴大處罰對象,以便更有效地遏止非法工程的進行。現行法令的處罰對象只針對進行非法工程的建築商和工程所有人和業權人。小組認為,監察非法工程除了政府的責任外,市民亦有責任和義務提供協助,因此,若非法工程位於共同部分,處罰對象可包括樓宇的管理機關(如:業主委員會等)及受聘的管理公司等。


《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的其他修改建議 <b>(更新版)</b>

在是次修改中,有關修訂文本亦對簡化審批流程以及完善工程的監管機制等提出了修改建議。
精簡工程審批程序
為了令服務進一步便民,文本建議精簡審批程序,當中就建議業權人可透過「一站式」申請街道準線圖和地籍圖;此外,亦建議按各專業計劃的規模和面積調整審批期限,以及建立一套有效的電子資訊系統,為發出工程准照和監察等工作提供資訊等,藉透過推行行政電子化和無紙化,增加審批程序訊息透明度,有助行業的發展和便利市民。
現行法例只對樓宇的結構安全有五年保養期,修訂文本建議增加外牆、防水、供排水系統和供電系統等質量保養,建議上述工程之保養期為五年,裝修工程保養期則為兩年,小組認為,明確保養期,可清晰維修權責及提高工程之施工質量,以回應居民的訴求。 完善工程監督機制
諮詢文本建議簡化工程動工、施工及監察的申請手續,同時建議擴大指導工程技術員及建築商的權責,以保證工程質素,並認為取消由政府簽署工程記錄簿(石屎簿)的程序,改為局方以抽查方式,結合工程所有人遞交工程月報和施工記錄資料的方法進行監察,能有助簡化行政程序。此外,工程監督篇內亦增加對不符合核准計劃的工程的處理方法;明確業權人的義務及有價值財物的處理程序;訂明工程准照的失效、延期及重新發給的條件和申請期限;補充和完善竣工圖、工程竣工檢驗申請的要件。 對違法建築商加重處罰
由於現行法規對違法建築商懲處的罰款額偏低,諮詢文本建議按違規嚴重性和種類,增加對違法建築商懲處罰款,由一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並將由相關委員會分析“停牌”的可能性;另建議增加對違反樓宇保養、維修、改良命令的處罰方式;調整對未有入伙紙(使用准照)而使用或被不當使用的樓宇、單位及共同部分的處罰。 諮詢期至明年二月一日
為了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和深化文本內容,令修訂後的《都巿建築總章程》的內容更具操作性,配合社會發展需要,土地工務運將於2009年12月2日至2010年2月1日收集社會各界對諮詢文本的意見,市民可以到水坑尾行政暨公職局的資訊中心地下,或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索取諮詢文本,又或者到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www.dssopt.gov.mo)下載。 若對諮詢文本有任何意見和建議,歡迎於2010年2月1日前以下列不同方式提交:電郵到durdfs@dssopt.gov.mo;或傳真至8597 7348;若以郵寄方式,請寄:澳門馬交石炮台大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 ( 信封面請註明 “《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修訂版諮詢意見” )。


一名甲型H1N1確診患者仍留院治療

世界衛生組織流感大流行警示維持在6級,嚴重程度為中等;本澳警示級別為第6級藍色,本地疫情為一般。 12月01日,因流感樣症狀而到仁伯爵綜合醫院急症室求診的兒童占兒科求診人數的63%,成人則占成人求診人數的22%。12月2日,本地沒有班級因流感樣徵狀群集事件而須停課。衛生局仍在繼續密切監測學校、院舍和其他機構流感流行情況。 截至12月2日下午,沒有錄得新增甲型H1N1確診患者須入院接受治療。目前共有1名確診患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情況一般。 (流感應變協調中心 24 小時熱線電話: 28700800 傳真: 2870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