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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當局回覆議員有關警員薪津及公務員培訓的書面質詢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回覆立法議員梁安琪的書面質詢時指出,保安當局一向關心屬下各級人員,尤其是前線基層人員的薪酬福利。近年不斷透過改善人員待遇以激勵士氣、增加歸屬感和凝聚力。 其中,俗稱超時津貼的每月增補性報酬由薪俸點40點調整至50 點;基礎職程入職點由薪俸點180 點先後調整至260 點。另外,亦對職程比例作出適當調整,增加職階,增加人員晉升機會。保安當局會繼續檢討和評估前線人員的職程、薪酬制度以及津貼制度,使之更切合實際情況。 特區政府重視及關注公務人員提出的合理訴求,在完善福利津貼制度方面,已就「公務人員報酬及補助制度」進行諮詢,廣泛收集包括來自政府部門、公務人員團體及公務人員的意見或建議,經整理及分析評估後,現正結合實際情況草擬法規。 另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在回覆議員吳在權時表示,為配合社會發展及工作需要,特區政府自2004 年開始,持續與北京外交學院合作,為各公共部門領導、主管及經常面對傳媒的工作人員開辦「新聞發言人培訓班」,通過針對性的培訓措施,提高有關人員在新聞發佈、傳媒技巧、以及擔任新聞發言人等方面的能力,至今已開辦10 班課程,合共146 人參與。 未來,特區政府將會研究設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不斷完善現行新聞發佈機制及培訓措施,加強政策解說,提高施政透明度,建立快速高效的政府回應機制,適時回應、及澄清社會上的疑問,讓市民更瞭解政府的施政及工作情況。 此外,《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由2007 年6 月公佈後,先後於2008 年7 月及2009 年12 月,公佈執行一周年及兩周年總結及執行報告,有關報告全文已上載於政府入口網站(www.gov.mo) ,讓公眾閱覽,並設專人回覆查詢。 《路線圖》公佈後,整個特區政府一直付出最大努力,並以負責任態度,有序地推進各項工作,推行了兩年多後已達預期目標。 34 個行政改革項目已完成33 項及已展開l 項。33 項完成的項目中包括120 個子項目及32 項屬持續性工作。另外,亦完成了4 項《路線圖》行改規劃以外的項目。38 項法改項目已完成25項及已展開13項。25 項完成的項目中包括72 個子項目及10項屬持續性工作。另外,亦完成了42 項《路線圖》法改規劃以外的項目。 公共行政改革是一項長期及持續的工作。特區政府將按照「 整體性、連貫性、延續性」部署,原來進行中的工作在繼續進行的同時,更會積極地因應社會發展的需要,作出適當的調整。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103/Ⅳ/2009,669/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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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致力優化公共巴士服務
交通事務局表示,考慮到澳門城市的整體發展路向,為提升現有巴士服務水平,特區政府經收集公眾意見並結合分析研究後,對未來巴士路線作出新安排,以進一步完善現有的公共巴士服務。 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回覆立法議員何潤生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當局對公共巴士服務的巴士班次及服務範圍以及夜間巴士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表示,未來除合併舊路線及新增多條巴士路線外,亦會延長現時夜間路線的服務時間,以達致巴士24小時運作。 他表示,隨著路線的調整,未來巴士提供的服務公里數整體將上升接近四成,巴士班次數量整體上升超過五成。在新服務模式未投入運作前,當局將繼續加大力度監察及督促兩巴提升服務水平,並透過路線調整後的調查研究,收集公眾意見,以優化公巴服務。 另外,汪雲又提到在公共停車場之管理及經營合同執行期間,一旦需要調整停車場收費,根據過往情況,政府處於被動位置,缺乏議價能力。為此,在有關停車場招標案卷中,除原有價格外,亦引入四個不同範疇的收費作為評標標準的一部份,希望藉此建立一個公平競投制度和環境。 汪雲重申,政府無意透過近期的公開招標來調整公共停車場收費,但隨著本澳未來交通政策發展的需要,未來四至六年內調整公共停車場收費也是必然之事,而在調整幅度前必先形成社會共識,並循序漸進實施。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018/Ⅳ/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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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詳述僱員因傳染病遭強制隔離的合法權益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時指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僱員因感染相關傳染病被強制隔離或採取特別措施而導致的缺勤,有關的缺勤不計算入《勞動關係法》第50條第2款(7)項所指的僱員每曆年最多連續三十日或間斷四十五日的因患病或意外受傷缺勤內。因此,僱主不得以僱員感染傳染病而接受強制隔離或特別措施的缺勤超過連續三十日或間斷四十五日為理由將僱員解僱。 他指出,對於懷疑感染傳染病或有受到傳染病感染危險而需要接受強制隔離或採取特別措施的情況,根據《勞動關係法》第50條第2款(9)項的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僱員的事實而導致缺勤,視為合理缺勤。由於《勞動關係法》並沒有為該類缺勤作出天數的限制,故此僱主也不得以此為由將僱員解僱。 他表示,對於因感染傳染病需要接受強制隔離的僱員,有權按《勞動關係法》第53條第2款的規定收取相應報酬。而對於懷疑感染傳染病或有受到傳染病感染危險的僱員,如適用《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強制隔離或特別措施,則按《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其僱主並沒有支付合理缺勤期間報酬的義務。 孫家雄表示,《傳染病防治法》所規定的強制隔離或特別措施,其目的是確保社會大眾的健康和安全。故此,為防止傳染病在社區內擴散或爆發,有關僱員有責任履行法定義務,遵守該法律中所訂定的措施。與此同時,為保障被強制隔離或被採取特別措施的僱員的合法權益,勞工事務局將繼續與有關部門展開研究工作,制定相關的措施,以對受影響的僱員給予適當的協助。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748/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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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回覆議員書面質詢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重申,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促進勞動力供需的平衡與優化,堅持輸入外地勞動力僅作爲補充本地人力資源缺乏或不足的原則。同時,積極落實《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以及貫徹快將實施的《聘用外地僱員法》,以維護本地居民的就業及相關合理權益。 爲進一步保障本地居民的就業權益,人力資源辦公室在批准僱主實體聘用外地僱員的批文中,明確規定申請人必須在聘用外地僱員的工作期限內,維持不少於已聘用的現有本地僱員的數量,或必須聘用一定數量的本地僱員,若經該局調查證實,僱主沒有遵守規定時,人資辦會根據情節的輕重,決定取消相應的外僱名額,甚至全數取消。另外,市民可透過該局網頁,查閱聘用外地僱員企業或實體的僱員數目的資料數據。 在打擊黑工方面,該局經常與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海關及博彩監察協調局等部門聯絡,就非法工作事宜進行資料互通。在巡查行動方面,除聯同治安警察局及海關等部門進行聯合巡查行動外,亦會就某些工作場所進行不定期的特別巡查,以遏止非法工作。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836/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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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視扶助中小企業發展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一向以來非常重視支持、扶助中小企業的發展,並為此制定多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中,在協助中小企業人力資源培訓,促進中小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優化產品品質、建立品牌,以及開拓海內外市場等,都作出了大量和積極的工作。 譚伯源在回覆立法議員梁安琪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在人力資源培訓方面,特區政府一直因應澳門的經濟發展情況及勞動市場需求,有計劃及針對性地開辦職業培訓課程,以提升人力資源素質及為市場提供所需的勞動力。當中,勞工事務局基於澳門九成以上的企業均為中小企,因此所開辦的課程主要是面向及配合中小企的需要。該局亦透過與具有先進職業技術或國際認受性的專業機構合作,為在職人士提供專業進修機會,並對認證課程的考試合格學員授予專業認可證書,提升勞動力價值,以利在職人士職業生涯的持續發展。 譚伯源指出,在增強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高產品品質以及開創自身品牌方面,特區政府亦採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2009年政府增撥15億元預算予工商業發展基金,通過基金向中小企貸款的方式,協助企業獲取充足的資金從事升級轉型,提升總體競爭力。同時,通過第2/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制度,提升企業可獲的免息援助款項上限至50萬元;此外,通過第19/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制度,特區政府對中小企業銀行貸款作出的信用保證比率由原來的5成提升至7成,保證金額上限亦由原來的150萬元增加至350萬元,使中小企在融資方面更具靈活性。同年6月,政府經第16/2009 號行政法規修訂了新的《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制度,擴大受惠行業範圍、增加可獲貸款利息補貼的投資項目、降低申請門檻、並簡化申請條件,從而讓更多中小企從中受惠。 特區政府還將於短期內推出工業產品代送外檢測服務,首階段將先開展紡織成衣產品品質以及電子產品安全認證的送外檢測服務,從而協助企業尋找新的發展方向,實現企業升級轉型。此外,為協助本澳中小企註冊保護自身品牌,為澳門品牌進軍內地市場做好前期準備,經濟局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建立了聯絡機制,加強雙方在商標領域的合作。 特區政府還一直透過鼓勵中小企業參展、參與特許經營,以及向中小企提供服務支援等多種方式,以提升中小企業品牌價值。其中,於2009年9月在「中小企服務中心」(SMEC)內增設專為本地中小企業提供從特許經營商機資訊、法律法規到洽談項目合作和落實投資計劃的「特許經營諮詢服務」等,鼓勵中小企通過特許經營,以較低的成本及風險、快速轉型。 在協助本澳中小企開拓內地及海外市場方面,特區政府更是全力投入有關工作。當中,透過鼓勵和協助中小企業善用《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 提供的優惠措施,積極拓展內地市場。 他指出,為協助本澳中小企「走出去」,特區政府部門還組織業界代表參加區域內的考察及交流活動,參與中小企業相關的高峰論壇、專案推介洽談、融資洽談、採購說明會、專題培訓等系列活動;資助本澳中小企參展,從而協助本澳中小企擴大市場網絡、開拓海內外市場商機。 貿易投資促進局則通過「澳門經貿資訊亭」、「電子商務(E-Commerce)推廣鼓勵措施」和經貿刊物等,協助中小企作宣傳推廣;貿促局的「中小企服務中心」(SMEC)向中小企提供內地和海外市場信息和相關行政支援等一系列支援措施;向進駐「澳門商務促進中心」(MBSC)的多個世界性 / 區域性的商會提供澳門聯絡處和辦事處;為澳門中小企提供所屬國家地區的投資環境資訊;透過貿促局駐杭州、揭陽和成都聯絡處,加強澳門與內地省市經貿部門、商協會、貿促機構的聯繫。 譚伯源強調,特區政府正致力向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區域性商貿服務平台」方向推進,並積極深化區域合作,以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達至澳門整體經濟健康及持續發展。基於此,中小企業從中將可尋找到更多、更大的發展空間。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066/IV/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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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外地僱員法》將完善規範外僱問題
人力資源辦公室代主任盧瑞冰相信,《聘用外地僱員法》實施後,可更全面和完善規範有關外地僱員的問題。 盧瑞冰回覆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將於4月26日起實施的《聘用外地僱員法》,將更嚴謹規範外地僱員的審批程序,加強監管外僱的聘用及加強處罰未獲許可的聘用行為。 回覆指出,《聘用外地僱員法》內已就批給許可的標準作出了嚴謹規範,政府今後將以此依據進一步完善輸入外地僱員的審批及有關工作。政府將以開放態度繼續聽取社會及本地僱員對有關輸入外地僱員的意見,致力在有關法律生效前制訂補充性行政法規,以求可更加完善對外地僱員申請的審批程序、監管及相關工作。 盧瑞冰強調,政府了解社會對外僱數量限制等方面的意見,會因應澳門經濟環境、社會發展、人資市場等多方面客觀因素而作出詳細綜合考量,並會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分析、評估外地僱員數量對本澳經濟及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帶來的影響,一切以澳門的整體利益為依歸。 她補充,根據第11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該辦公室是對澳門勞動市場人力資源變化作持續分析,以及執行處理聘用外地僱員申請。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054/IV/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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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泛珠三角環保攝影大賽得獎結果
泛珠三角區域環境保護合作聯席會議秘書處為提高公眾環境意識,推動泛珠三角區域環保合作,聯合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在2009年9月以“污染減排”為主題,舉辦了第二屆泛珠三角環保攝影大賽。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保護局為是次大賽的協辦單位,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賽作品中共有4幅脫穎而出的獲獎作品。 泛珠三角其他區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省(區)環境保護局(廳)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環境保護署評選出之優秀作品合共163幅。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賽作品由環境保護局選拔,經由澳門攝影學會會員大會主席歐平先生、澳門數碼攝影學會副理事長張梅芝小姐、澳門沙龍影藝會副理事長張志強先生、環境保護局環境宣傳教育合作廳廳長楊健思小姐以及環境宣傳教育處處長阮燕蓮小姐組成的評委在眾多參賽作品中評選出18幅優秀作品參與區域比賽。 第二屆泛珠三角環保攝影大賽評選會議早前剛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巿召開。來自福建、湖南、廣東、廣西、海南、貴州、雲南省(區)環境保護局(廳)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部門的負責人和兩名專家評委參加了攝影大賽的評選,為了保證評選過程的公平性和客觀性,評選採取“暗評”的形式進行,每幅作品中只有必要的圖片說明,不會顯示參賽作品的來源地區和參賽者的姓名。評委們按照切合主題、真實性、構思、影像品質、光影效果及構圖等標準評審,最終從163幅優秀作品中評選出40幅得獎作品,其中一等獎1幅,二等獎3幅,三等獎6幅,優秀獎30幅。 本澳的環保攝影愛好者在是次大賽中施展才藝,收穫甚豐,其中,林壽華創作的《垃圾焚化爐》脫穎而出,奪得三等獎;而林壽華創作的另外一幅作品《環保發電廠》、吳海祺創作的《回收紙》及楊家成創作的《環保先驅》榮獲優秀獎。歡迎登入環境保護局網站(www.dspa.gov.mo)觀看本澳得奬作品及是次大賽得奬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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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建辦吸取區內軌道系統營運經驗
運輸基建辦公室早前與多個鄰近地區的軌道系統營運單位進行交流,了解各地管理和運作軌道交通系統的經驗。運建辦將會參考這些實際資料,為輕軌系統未來的營運安排作出深入分析。 過去多年,澳門周邊不少地區或城市已著力發展軌道交通系統,這些地區在營運系統過程中所累積的經驗,能對本澳輕軌系統項目的籌建工作起到莫大幫助。為更深入地了解各地軌道交通系統的營運狀況,運建辦藉著澳門工程師學會在本澳舉辦「第二屆兩岸軌道交通系統研討會」期間,分別與來澳出席會議的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SMRT和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的與會代表團會面。 在討論過程中,各地區的營運單位介紹日常系統管理的經驗,還與運建辦就營運機構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所發揮的功能深入交換意見。它們都指出,澳門在籌建輕軌系統時需要盡早引入營運機構,或安排具軌道系統營運經驗的顧問對輕軌建設工作給予意見。除此之外,他們也向運建辦分享當地建設軌道系統時遇到的困難,當中有部份地區由於將整個軌道系統建設項目分拆成很多獨立工程進行,以至需要處理大量工程介面的技術和管理問題,令到軌道系統的建設工作受影響,希望澳門的籌建單位能夠注意。 透過這次機會,運建辦進一步了解到本澳周邊地區或城市軌道系統的日常運作資料。目前,輕軌系統行車物料及系統採購的國際公開招標正在進行,運建辦將配合輕軌項目整體工作進度,爭取盡快為系統營運工作進行招標,讓營運單位盡早參與輕軌系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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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從未委托任何團體進行“超齡子女”登記
鑒於有市民反映身份證明局委托某社團進行有關 “超齡子女”的登記,現特作出以下澄清: 就有關澳門居民內地超齡子女申請赴澳定居的事宜,本局並沒有對外派發任何申請表格,亦無委托任何團體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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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10年》紀念特刊明日起公開派發
由特區政府新聞局出版的澳門回歸祖國10周年紀念特刊 -- 《我們的10年》,將於明(19)日起分別在中區、北區及離島區免費向市民派發。 《我們的10年》以中、葡、英三種語言出版,全書125頁,彩色圖片208幀,內容包括「行政長官獻辭」、「我們的喜悅」、「家國情懷」、「共建家園」、「我們的一天」、「承載.傳承」。 特刊以圖片為主,以「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作為基調,結合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實踐經驗,反映澳門回歸10年的發展和成果。 特刊是次派發的數量合共5,000本,先到先得,每人只限一本,派完即止。歡迎全澳市民索取,一起見證我們共同寫下的澳門和澳門人的故事。派發地點和時間具體如下: 政府資訊中心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88-198號方圓廣場
數量:2,000本 民政總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數量:2,000本 民政總署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黑橋街平民新村75K號
數量:1,000本 以上派發地點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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