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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4季及全年本地生產總值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18年第4季本地生產總值按年實質增長2.1%,略高於第3季的1.9%;第4季經濟增長主要由服務出口帶動。外部需求保持上升,服務出口按年增加5.2%,當中博彩服務出口及其他旅遊服務出口分別上升6.7%及1.4%;貨物出口增加10.2%。內部需求仍然疲弱,投資按年大幅收縮14.3%;而私人消費、政府最終消費支出及貨物進口則分別增加2.8%、3.4%及2.3%。


“交通知識 拼得出色”接受報名歡迎小學生參加

為讓兒童認識正確的交通安全理念,從小培養良好的出行習慣,交通事務局主辦、教育暨青年局協辦「交通知識 拼得出色」活動,並由即日起接受報名,4月30日截止交件,歡迎本澳小學生踴躍參加。詳情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查詢。


澳門理工學院與灣區八大學機構結盟打造高層次護理研究合作

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加強大灣區城巿的護理研究和知識轉移合作,澳門理工學院與大灣區八所大學及醫院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組建“護理研究及知識轉移聯盟",攜手打造高層次的粵港澳護理研究合作和共享平台,聯盟獲選為“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衛生健康合作大會”的重點項目。澳門理工學院期盼與灣區各大學醫院及機構聯盟,為促進大灣區衛生與健康事業協同發展邁出了重要一步,為大灣區居民創造更多健康福祉。


外僱家傭申請應按需要  虛假聘用需負刑責

治安警察局與勞工局透過合作機制,發現有人涉嫌收取利益,以家務工作外地僱員聘用許可讓非居民來澳,而雙方實際上並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勞工事務局對此非常重視,並提醒市民應按實際需要提出外僱申請,切勿以身試法。


澳門基金會一帶一路“赴外留學獎學金”2019年3月1日至5月17日接受申請

2019/2020學年澳門基金會“一帶一路”獎學金即將接受報名,歡迎符合條件的澳門、粵閩學生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學生申請。“一帶一路”奬學金包括“赴外留學獎學金”及“來澳留學獎學金”兩類,其中“赴外留學獎學金”將於2019年3月1至5月17日正式接受申請,名額合共20個,獲獎結果將於8月上旬公佈。



房屋局呼籲儘早辦理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准照續期申請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有2,300多個房地產經紀准照及800多個房地產中介人准照的有效期將於今年6月30日或之前屆滿。房屋局呼籲有關准照持有人儘快辦理續期申請。持有有效之准照,才可繼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2019年粵港澳三地網絡犯罪年度會議在本澳舉行

“2019年粵港澳三地網絡犯罪年度會議”於2019年2月25日及26日在司法警察局總部大樓舉行,廣東省公安廳及轄下的廣州、深圳、珠海、惠州、東莞及中山等市公安局的網警部門,香港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以及司警局網絡犯罪的調查及取證部門,合共二十多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期間,粵港澳三地網警代表共同商議如何加強情報交流及技術培訓,並探討制定更深入的合作機制及計劃,與會者並參觀司警局電腦法證處及多媒體展覽廳,藉此瞭解局方在打擊網絡犯罪的軟硬件配置和相關工作成效。


2019年3月份之稅務責任

全    月

旅遊稅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遊綜合體,餐廳(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廳,及同類之場所),舞廳(其中包括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旅遊稅。(八月十九日第19/96/M號法律第十二條)

(根據第19/2018號法律第十六條規定,豁免其所指場所本年度之旅遊稅)

職業稅

第一組納稅人(受僱人士)遞交M/5格式收益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第九條或特別法例所指豁免職業稅之人士,倘並無從其他工作來源獲得收益,可無須遞交申報書;又第一組納稅人,當其報酬是從唯一的僱主處獲得時,亦可免交申報書。

不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自由或專門職業)遞交M/5格式收益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

(根據第1/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收益從多於一位僱主處獲取的第一組納稅人,以及不具備適當編制會計的第二組納稅人,二零一八年度M/5式收益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

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自由或專門職業)遞交M/5格式收益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經由第26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所得補充稅

無編制會計的個人或團體-B組納稅人應遞交M/1格式收益申報書。(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a項)

(根據第19/2018號法律第二十二條規定,凡須課徵2018年度所得補充稅收益,其豁免額訂定為$600,000.00)

機動車輛稅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消委會公佈最新超市物價普查報告 網頁及手機應用程式提供多樣功能

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之規定,於2月27日在路氹區範圍共調查10間超市,進行 2月份最後一次 的“超市物價普查”工作,消費者可使用登入消委會的網頁(www.consumer.gov.mo)及“澳門物價情報站”手機應用程式等途徑瀏覽及使用該普查報告的價格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