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新聞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準備就緒迎接公眾參觀
為迎接明(17)日起一連兩日的開放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已準備就緒,希望藉著豐富節目讓居民和遊客歡度愉快週末。由於預計參觀者眾,為保障公眾安全及人流暢順行進,政府總部呼籲參觀人士遵守秩序,配合現場工作人員的指示,按照擬定的最佳路線參觀。 為方便公眾,政府總部附近路段已設置多個指示牌,指明正確位置。市民和遊客應從政府總部禮賓樓右側的擺華巷入口進場,經安全檢查後,沿參觀路線行進。現場設有參觀指示、攜帶物品注意事項等資訊,參觀人士應遵從,工作人員也會在場協助。衛生局亦將安排醫護人員在場當值。 開放日期間,擺華巷部分路段將實施臨時交通措施,駕駛人士應注意並合作,配合現場交通警員的工作。 政府總部開放日安排了豐富的節目,其中包括警察銀樂隊演奏、文化局演藝學院音樂學校和舞蹈學校學生的樂器演奏及舞蹈表演。郵政局也將在政府總部對面的南灣湖畔設置臨時櫃檯,為市民加蓋當日的紀念郵戳,並即場發售開放日紀念封及名信片;旅遊局亦設有攤位派發宣傳品;民政總署則分時段啟動南灣湖的音樂噴泉,配合開放日活動。而今年的花卉展主題為“家庭樂”,主題花卉是馬蹄蓮,各式的花卉佈置主要在禮賓樓前花園草坪、花園棚架及禮賓樓前院等處展示。 政府總部兩日開放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不休息。
…
衛生局接獲一宗學校集體胃腸炎事件報告
衛生局今日(10月16日)接獲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通報多名學生出現胃腸炎病徵報告。 經初步調查顯示,事件涉及位於台山中街的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幼稚園K1H班,累計7名學生發病,4男3女,年齡均為3歲。首名患者於10月14日晚出現嘔吐、腹瀉病徵,亦有患者在上課期間嘔吐,其餘患者於10月15日至16日相繼出現嘔吐或腹瀉等病徵,大部分患者已到醫療機構就診,病情一般,無需留院治療。衛生局現正對事件進行詳細調查跟進並安排採集病人的大便樣本進行檢測,亦已指導學校正確處理嘔吐及排泄物的方法、徹底清潔環境及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初步懷疑事件是由諾如病毒(諾沃克樣病毒)引起。 諾如病毒性胃腸炎多發生於冬春季節,極容易傳染,其傳播途徑包括食用或飲用受病毒污染的食物或水;接觸患者的嘔吐物或糞便;接觸受病毒污染的物品;或經飛沫傳染。 衛生局呼籲市民注意個人、環境和食物衛生,食物從業員或護理人員如有嘔吐或腹瀉現象,切勿上班,並應盡早求診,採取嚴格的個人衛生措施,防止疾病進一步擴散。若出現懷疑病人時,照顧者應非常小心處理病人的糞便及嘔吐物,在照顧完每一個病人後應立即更換手套及洗手。所有托兒所、學校、院舍及同類機構,如有集體發病情況,應即時聯絡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話: 28700800),以便即時作出跟進。
…
仁伯爵綜合醫院2015年11月份專科衛教講座
仁伯爵綜合醫院每月推出不同範疇的衛教專題講座,舉辦地點在仁伯爵綜合醫院或各衛生中心,由專科護士或資深護士負責主講。2015年11月份講座內容包括兒科、產科、內科等專題。除產科講座孕婦須在所屬產前門診報名外,其餘講座均可直接在各衛生中心及仁伯爵綜合醫院專科門診掛號處預約,或在辦公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30至晚上8:00內致電:8390 6000預約,費用全免。相關內容可查閱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歡迎有興趣之巿民參加,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11月份專題講座內容如下: 仁伯爵綜合醫院兒科門診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了解自閉症」專題講座於11月3日下午2:30至3:30舉行; 「預防腸病毒感染」專題講座於11月10日下午2:30至3:30舉行; 「心臟病患兒護理」專題講座於11月17日下午2:30至3:30舉行; 「認識地中海貧血」專題講座於11月24日下午2:30至3:3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門診大樓1樓耳鼻喉科門診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咽喉炎的預防」專題講座於11月3日上午9:00至9:30舉行; 「鼻敏感的自理」專題講座於11月12日上午10:00至10:30舉行; 「鼻咽癌的身心復康」專題講座於11月24日上午10:00至10:3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門診大樓3樓口腔科門診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正確使用假牙方法」專題講座於11月5日下午2:30至3:00舉行; 「口腔癌症病人護理」專題講座於11月12日下午2:30至3:00舉行; 「如何防治牙周病」專題講座於11月19日下午2:30至3:0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血液樣本收集室舉行以下產科專題講座: 「分娩時之呼吸技巧」專題講座於11月7日下午2:30至3:30舉行; 「如何成功餵哺母乳」專題講座於11月14日上午10:30至12:30及下午2:30至4:30舉行; 「分娩的認識」專題講座於11月21日下午2:30至3:30舉行; 「硬膜外麻醉---無痛分娩」專題講座於11月28日下午2:30至3:3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門診大樓地下精神科門診候診室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焦慮症-齊來認識它」專題講座於11月11日下午3:00至4:0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門診大樓2樓內科門診候診室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認識糖尿病」專題講座於11月11日下午2:00至3:0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門診大樓2樓心科門診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冠心病人生活習慣」專題講座於11月12日下午3:00至4:00舉行; 「冠心病人藥物」專題講座於11月17日下午3:00至4:0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門診大樓公共停車場旁病人資源中心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同渡癌關-血液癌症病人化療後居家護理」專題講座於11月13日下午3:00至3:30舉行; 「乳健同行-乳癌化療後居家護理」專題講座於11月27日下午3:00至3:3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婦產科門診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婦科一般手術護理」專題講座於11月14日下午2:30至3:30舉行。 仁伯爵綜合醫院門肺科門診候診室舉行以下專題講座: 「吸入性藥物的種類及使用方法」專題講座於11月19日下午2:30至3:00舉行。
…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屆立法會第三立法會期各委員會主席及秘書的選舉結果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屆立法會第三立法會期 3ª Sessão Legislativa da V Legislatura da RAEM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Comissão de Regimento e Mandatos 主席 Presidente -黃顯輝 Vong Hin Fai 秘書 Secretário -高開賢 Kou Hoi In 委員 Membro - 崔世昌 Chui Sai Cheong 委員 Membro - 歐安利 Leonel Alberto Alves 委員 Membro - 區錦新 Au Kam San 委員 Membro - 梁安琪 Leong On Kei 委員 Membro - 唐曉晴 Tong Io Cheng 第一常設委員會 1ª Comissão Permanente 主席 Presidente -關翠杏 Kwan Tsui Hang 秘書 Secretário -馬志成 Ma Chi Seng 委員 Membro - 高開賢 Kou Hoi In 委員 Membro - 歐安利 Leonel Alberto Alves 委員 Membro - 徐偉坤 Tsui Wai Kwan 委員 Membro - 區錦新 Au Kam San 委員 Membro - 何潤生 Ho Ion Sang 委員 Membro - 陳美儀 Chan Melinda Mei Yi 委員 Membro - 陳亦立 Chan Iek Lap 委員 Membro - 宋碧琪 Song Pek Kei 第二常設委員會 2ª Comissão Permanente 主席 Presidente -陳澤武 Chan Chak Mo 秘書 Secretário -蕭志偉 Sio Chi Wai 委員 Membro - 馮志強 Fong Chi Keong 委員 Membro - 崔世昌 Chui Sai Cheong 委員 Membro - 吳國昌 Ng Kuok Cheong 委員 Membro - 麥瑞權 Mak Soi Kun 委員 Membro - 唐曉晴 Tong Io Cheng 委員 Membro - 梁榮仔 Leong Veng Chai 委員 Membro - 陳虹 Chan Hong 委員 Membro - 施家倫 Si Ka Lon 第三常設委員會 3ª Comissão Permanente 主席 Presidente -鄭志強 Cheang Chi Keong 秘書 Secretário -崔世平 Chui Sai Peng Jose 委員 Membro - 張立群 Cheung Lup Kwan Vitor 委員 Membro - 黃顯輝 Vong Hin Fai 委員 Membro - 高天賜 José Maria Pereira Coutinho 委員 Membro - 梁安琪 Leong On Kei 委員 Membro - 陳明金 Chan Meng Kam 委員 Membro - 劉永誠 Lau Veng Seng 委員 Membro - 鄭安庭 Zheng Anting 委員 Membro - 李靜儀 Lei Cheng I 委員 Membro - 黃潔貞 Wong Kit Cheng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 Comissão de Acompanhamento para os Assuntos de Terras e Concessões Públicas 主席 Presidente -何潤生 Ho Ion Sang 秘書 Secretária -陳美儀 Chan Melinda Mei Yi 委員 Membro - 關翠杏 Kwan Tsui Hang 委員 Membro - 高開賢 Kou Hoi In 委員 Membro - 歐安利 Leonel Alberto Alves 委員 Membro - 徐偉坤 Tsui Wai Kwan 委員 Membro - 區錦新 Au Kam San 委員 Membro - 陳亦立 Chan Iek Lap 委員 Membro - 馬志成 Ma Chi Seng 委員 Membro - 宋碧琪 Song Pek Kei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Comissão de Acompanhamento para os Assuntos de Finanças Públicas 主席 Presidente -麥瑞權 Mak Soi Kun 秘書 Secretário -唐曉晴 Tong Io Cheng 委員 Membro - 馮志強 Fong Chi Keong 委員 Membro - 崔世昌 Chui Sai Cheong 委員 Membro - 吳國昌 Ng Kuok Cheong 委員 Membro - 陳澤武 Chan Chak Mo 委員 Membro - 蕭志偉 Sio Chi Wai 委員 Membro - 梁榮仔 Leong Veng Chai 委員 Membro - 陳虹 Chan Hong 委員 Membro - 施家倫 Si Ka Lon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Comissão de Acompanhamento para os Assuntos d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 主席 Presidente -陳明金 Chan Meng Kam 秘書 Secretário -黃顯輝 Vong Hin Fai 委員 Membro - 張立群 Cheung Lup Kwan Vitor 委員 Membro - 鄭志強 Cheang Chi Keong 委員 Membro - 高天賜 José Maria Pereira Coutinho 委員 Membro - 崔世平 Chui Sai Peng Jose 委員 Membro - 梁安琪 Leong On Kei 委員 Membro - 劉永誠 Lau Veng Seng 委員 Membro - 鄭安庭 Zheng Anting 委員 Membro - 李靜儀 Lei Cheng I 委員 Membro - 黃潔貞 Wong Kit Cheng 行政委員會 Conselho Administrativo 主席 Presidente - 徐偉坤 Tsui Wai Kwan
…
粵澳合作中醫藥產業園與澳門大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粵澳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與澳門大學確立以合作框架協議的形式開展合作,今(16)日雙方將圍繞質量評價、中試生產、研發服務和技術培訓四個主題簽署合作框架協議書,藉此共同推動中醫藥國際發展,為粵澳中醫藥產業和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發揮產業和學術的優勢互補。 簽署儀式今日早上在澳門大學何賢會議廳舉行,由粵澳中醫藥科技業園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呂紅和澳門大學校長趙偉代表雙方簽約。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澳門大學校董會主席林金城,粵澳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董事、澳門衛生局藥物事務廳廳長蔡炳祥,澳門大學副校長(研究)馬許願和澳門大學中華醫藥研究院院長兼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澳門大學)主任王一濤等出席見證。 呂紅致辭時表示,是次與澳門大學建立合作關係,藉助澳門大學中華醫藥研究院、中藥品質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高技術資源,希望為產業園質量檢測、中試生產、研究服務及技術培訓項目等方向提供堅實技術支撐。同時也希望依託澳門大學研發實力、專家力量以及國內外合作資源,幫助產業園的中小企業特別是澳門的中小企業的產業升級奠定很好的基礎,為澳門培訓人才提供良好的平臺;希望雙方合作終能為國家“一帶一路”重要策略,為中醫藥現代化、中醫藥標準國際化發揮作用。 趙偉致辭時表示,中國科學家屠呦呦榮獲2015年諾貝爾醫學獎的消息是對中醫藥研究的肯定。澳門大學高度重視中醫藥的研究與發展,於2002年創建中華醫藥研究院。經過十餘年的努力,已形成了濃厚的學術研究氛圍,培養了大批中醫藥高端研究與管理人才,並在國際論文發表和引用方面取得較大突破,在Science, Cell和Nature等系列期刊發表高質量研究論文。2010年11月,獲批建立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更將澳門大學在中醫藥領域的發展推向一個嶄新的階段。是次合作將有利於雙方在中醫藥發展方面實現優勢互補,共同促進中醫藥的學術研究和產業化發展,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和國際化進程,為中華創新藥物的研發合作提供契機。 根據雙方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書,澳門大學將對產業園的質量檢測、中試生產、研發服務等方面,分別提供質標準研究、質量檢測和質量認證等的技術服務;GMP中試生產和製藥技術服務,幫助粵澳地區的產品升級;支持粵澳地區和園區藥業發展,融匯產-學-資優勢資源共同開展創新產品研發;共同開展產品研發、質量檢測、製藥工程技術和醫藥政策等系列培訓,並建設培訓基地及師資力量。
…
廉署與四青年團體合辦“共建廉潔新社區"活動
為持續向市民宣揚廉潔、誠信、守法等價值觀,廉政公署將於10月17日(星期六)下午,假祐漢街市公園與四青年團體合辦“共建廉潔新社區"綜藝活動。四團體包括:澳門工會聯合總會青年委員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青年事務委員會、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及澳門婦聯青年協會。 活動邀請了香港歌手鄭俊弘、本澳歌手陳慧敏到場演唱,並與觀眾進行問答遊戲。同時設有攤位遊戲,以及精彩的舞蹈、魔術、花繩、話劇等表演。活動開幕禮於下午3時30分舉行,攤位遊戲則於下午2時開始,歡迎市民踴躍參與。 廉署自成立以來,一直重視預防貪腐的宣傳教育工作,透過舉辦多元化活動,向市民推廣誠信守法的訊息,共同建設廉潔社會。
…
行政會完成討論《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法律草案
隨着本澳按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樓宇數目不斷增加,樓宇的管理基本上已由過去的策劃興建樓宇的人或分層所有人自行管理的模式,轉向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的模式。為進一步規範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准入和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特區政府分別三次對相關法律制度進行了公眾諮詢。綜合公眾諮詢和各方意見,特區政府制訂了《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法律草案。 法律草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關於企業准照。法案建議,按申請人性質,發給屬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屬公司的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准照。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准照有效期為三年,可按相同期間續期。法案也詳細規定了發給和續發准照的要件,以及規定屬公司的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其公司資本金額不得少於澳門幣二十五萬元。 爲了確保分層建築物管理工作的專業性,法案建議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應至少有一名具任職要件,包括至少具高中學歷的技術主管為其服務,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須為其所屬的技術主管發出工作證。 第二,關於從事業務的擔保。法案建議,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須提供擔保,以保證履行業務時承擔的義務,以及向房屋局提交有效的擔保證明文件。擔保金額按企業管理的單位數量提交,並由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第三,關於權利與義務。法案建議,分層建築物管理合同須以書面方式訂立,以及規定了合同必須載有的事項和必須附有的文件。如合同未列明有效期,則視訂立的合同為期一年。另外,法案也詳細規定了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的權利、從事業務時的義務和對房屋局的義務。 第四,監察及處罰制度。法案規定,由房屋局負責監察職能,除科罰款外,尚可按行政違法行為的嚴重性、行為人的過錯程度,科處為期一個月至一年禁止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從事業務的附加處罰。另外,房屋局每年須藉資訊途徑公佈和更新持有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准照的企業名單。 第五,過渡規定。法案建議,在法律公佈之日,以類似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身份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者,如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則可獲發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臨時准照。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臨時准照的有效期,自法律生效之日起為期三年。 法案還建議,在法律生效之日或自法律生效之日起為期三年內,已實際從事類似技術主管職業累計滿三年,並及格完成由勞工事務局開辦的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可自法律生效之日起為期三年內提出申請豁免“至少具高中學歷”的要件。 法案規定,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的准照或臨時准照持有人,仍未以書面方式訂立分層建築物管理合同或雖曾訂立但合同已失效,且正實際管理分層建築物者,應自法律生效之日起三年內,按照法律規定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通知房屋局。 法案也規定,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的准照或臨時准照持有人,仍未依法召集其所管理的分層建築物的所有人大會的首次會議,應自法律生效之日起三年內依法召集。
…
行政會完成討論《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律草案
現行《民法典》規範了分層所有權和樓宇管理的法律制度,然而有關法律制度生效已逾十多年,隨著澳門經濟的發展,社會的變化,不但改變了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影響了樓宇的管理,而針對現行規範樓宇共同部分管理的法律制度也出現了新的問題及爭議。 因此,為了配合社會及經濟的發展,以及解決居民的民生問題,有必要修訂及完善樓宇共同部分管理的法律制度。特區政府為此進行了相關的研究及分析,並於2013年舉行公開諮詢。綜合諮詢結果和各方的意見,特區政府制訂了《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律草案。 法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 簡化所有人大會召集手續,以張貼召集書代替寄掛號信的形式進行召集。 二、 為避免“一廈兩管或一廈多管”問題,凡涉及管理機關成員的選舉、替補和罷免的會議須獲由房屋局發出的證明後,方可召集。 三、 就所有人大會會議的程序進行詳細規範,避免因出現不規則的事情,使大會決議的有效性受到爭議。 四、 規定當樓宇的半數單位已被轉讓、或百分之三十的單位已被占用、又或發出樓宇使用准照之日起十八個月後,實際進行管理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須召集所有人大會第一次會議。 五、 明確規定所有人大會第一次會議的必要議程,包括選舉管理機關成員、通過年度開支預算、通過管理機關的名稱、通過分層建築物的首個規章或通過有關制定及通過規章的程序,以及通過為共同部分訂立火災保險合同的金額,以促進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 六、 完善所有人大會的運作規則,調整通過決議所需的份額。涉及一般事宜時,如樓宇的單位數目相當於或多於五十個,份額至少須占樓宇總值的百分之十;如樓宇的單位數目少於五十個,份額至少須占樓宇總值的百分之二十。而就部分較為重要的事宜則訂定較高的決議通過比例,例如涉及管理機關成員的罷免、通過由共同儲備基金承擔的開支,份額須至少占樓宇總值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屬給予和廢止裝設招牌或廣告的許可等,則須占超過樓宇總值一半。 七、 完善適用於用益權人及預約取得人的制度,除某些事宜的投票權保留予獨立單位的所有權人,其他履行分層建築物權利及義務的事宜由用益權人或預約取得人行使。 八、 就管理機關的組成及其作出法律行為的範圍進行規範,包括管理機關成員的資格、數目、任期、運作規則,以及可代表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所作出的行為。 九、 釐清管理機關與提供樓宇管理服務公司的關係及權責。 十、 就共同儲備基金及特別基金的設立與管理進行規範,以分別應付非預見性開支及未來可能超出預算金額的開支。 十一、 將源自《民法典》中有關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制度以單行法的形式作出規範。 十二、 規定單位所有權的取得人對在取得單位所有權前已登記的涉及該單位所拖欠的負擔負責,尤其是管理費。為此,管理機關可就單位所拖欠的負擔向物業登記局提出登記申請,而單位的買家在訂立房地產合同前也可透過單位的物業登記,查明有關單位是否有債務和有關數額。 十三、 設立關於裝設招牌或廣告的規則。在樓宇外牆裝設招牌或廣告,須經占份額超過樓宇總值一半的所有人通過,但在位於地面層且為非居住或非機動車輛停泊用途的單位外牆及前方的柱,裝設與所營業務性質有關的招牌或廣告,則無須經所有人大會許可。 十四、 設立關於在地面層單位外牆進行改善的規則。在位於地面層且為非居住或非機動車輛停泊用途的單位外牆或其出入口進行改善,無須經所有人大會許可。 十五、 設立關於樓宇所有人在共同部分進行工程的規則。樓宇所有人可在位於樓宇內部的共同部分進行涉及其單位的水、電、空調、可燃氣及通訊的裝置及設備的必要或有益改善,但所有人大會表示反對除外。 十六、 明確管理機關成員的義務,規定管理機關成員須對因其過錯違反義務而對樓宇所有人造成的損害負責。 十七、 引入調解機制解決管理爭議。為更有效及迅速地解決管理爭議,在保留原有的仲裁協議機制的基礎上,引入了以調解解決管理爭議的機制。
…
房屋局澄清不會再作抽籤
2013年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已按第10/2011號《經濟房屋法》之規定,於2015年10月5日完成電腦隨機抽號程序,並於10月6日公佈經濟房屋申請人排序名單,並將按排序名單進行實質審查。 對於今日網上及短訊流傳“重新抽籤”的不實內容,房屋局澄清絕無事實根據,並會依法追究責任。 同時,房屋局藉此再明確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對於2013年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不會再作抽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