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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於廣州辦「澳門之夜」擴大宣傳網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於昨(二十九日)在廣州市與洲際酒店集團合辦「澳門之夜」,藉此向當地企業及媒體展示澳門旅遊魅力,擴大宣傳網絡,有利促進區內的旅遊合作,吸引華南地區及至全國的高端客。 旅遊局一向重視內地市場,其中廣東省旅客是最大客源,今年一至九月,澳門共接待超過六百一十萬廣東省旅客,佔內地整體旅客百分之四十四,居內地各省及自治區的首位。旅遊局一直積極與業界合作推廣澳門旅遊,鞏固澳門的旅遊形象,是次舉辦「澳門之夜」,藉洲際酒店集團與當地眾多企業的脈絡,擴大接觸層面,透過這次的媒體發佈會和晚宴,向各企業及當地媒體介紹澳門的最新旅遊情況,推廣節日盛事、休閒娛樂項目及商務旅遊產品等。 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及旅遊推廣廳廳長霍慧蘭等聯同澳門旅遊業界代表赴廣州出席是次活動。局長文綺華與洲際酒店集團廣州、佛山及惠州區域總經理曾廣林主持有關活動。文綺華表示,澳門和廣州都是廣受歡迎的度假及商務旅遊目的地,由於地理位置相近、兩地旅遊資源豐富多樣,會繼續透過合作機制,吸引國內以至外地旅客在區內作聯線旅遊,推進"一程多站",促進彼此旅遊業的互惠發展。 「澳門之夜」邀請了各國駐廣州領事館及商會代表參與。除了旅遊相關企業包括旅行社、航空公司、會展公司外,應邀出席的有超過二十個不同範疇企業的代表,合共近四百人出席活動。 今年八月底九月初,旅遊局參加了在廣州舉行的「2013中國(廣東)國際旅遊產業博覽會」,向旅遊業界及廣州市民宣傳澳門,是次舉辦「澳門之夜」有助各範疇企業了解澳門旅遊方面的最新情況,進一步推廣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之定位及內涵。下月初,旅遊局將參與在清遠市舉行的「2013廣東國際旅遊文化節」,實行多形式、多方面、多渠道的宣傳工作。 另外,旅遊局應中山市旅遊局的邀請,於今(三十日)聯同本地二十一間旅行社及五間媒體的代表赴中山參觀最新的旅遊景點及設施。早上局長文綺華與中山市旅遊局副局長董祖文會面,會上,雙方就市場推廣策略交流意見,並研究進一步加強推廣區域旅遊的合作。 2006年,中山、珠海及澳門三地旅遊局簽署了《中山、珠海、澳門旅遊合作備忘錄》,及後積極攜手開發連線旅遊,先後於武漢、南京、日本、韓國、加拿大、台灣、葡萄牙、西班牙、泰國、印尼、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地宣傳一程多站的連線旅遊,進一步共同拓展旅遊市場。


「第60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紀念郵戳

為慶祝第60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之舉行,郵政局特定於十一月九、十日及十六、十七日,分別於葡京看台後方﹝管制區門票入口處﹞及郵政總局集郵商店設置臨時櫃台,為市民提供加蓋『第60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紀念郵戳服務。 屆時將於上述四天分別發售紀念此活動之四款設計不同的紀念封,售價每枚為澳門幣伍圓,同時亦會出售各類澳門集郵品。上述臨時櫃台之服務時間如下﹕ 葡京看台後方﹝管制區門票入口處﹞ 11月9日 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11月10日 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11月16日 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11月17日 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郵政總局集郵商店
11月9日 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11月10日 下午1時至下午5時
11月16日 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11月17日 下午1時至下午5時 歡迎市民參觀選購。


郵政局聖誕卡

郵政局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在郵政總局、各郵政分局及郵亭推出以『小天使』為設計的聖誕卡。 每個售價祗需澳門幣九圓的賀卡能寄往世界各地,毋須另貼郵票,省時又經濟。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專題郵摺

今年澳門將以別開生面的鑽禧慶典迎接第六十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屆時除了十三場激動人心的比賽持續兩個週末在東望洋賽道舉行之外,還有十天的慶祝活動將會遍及全城,澳門的每個角落都將充滿濃郁的嘉年華氣氛。 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郵政局將會推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專題郵摺,內含兩套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郵品,分別為『第50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及『第60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之套票及小型張。 這本專題郵摺售價為澳門幣一百元正,在郵政總局集郵商店、水坑尾、港澳碼頭及澳門國際機場郵政分局,以及通訊博物館公開發售。為免向隅,欲購從速!


更改郵品發行日期

郵政局通知,原定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發行之紀念郵品『澳門-歐盟貿易和合作協議二十周年』,發行日期更改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珠澳工作會議會商推進橫琴開發

珠澳橫琴開發工作小組日前在本澳舉行會議,就多個重大合作項目的推進落實,進行深入的溝通、研究和協調。 會議由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和珠海市市長何寧卡共同主持,雙方就推進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招商、澳門輕軌橫琴延伸線建設、橫琴口岸延長通關時間及金融合作等事項充分交流意見,共同研究問題解決方案和具體工作部署。 雙方一致認為,粵澳合作機制下的珠澳合作具有寬廣的空間和美好的前景,亦是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支點,珠澳雙方以橫琴開發為契機,促進兩地共同發展。"橫琴開發工作小組"自今年4月舉行會議以來,兩地各相關對口部門展開了密切溝通互動,多個合作項目取得實質進展,效果十分明顯。現階段兩地政府將推進粵澳合作產業園的建設和招商、橫琴口岸盡快實現延長通關等工作,同時在金融合作方面加快創設有利條件。 出席會議的珠方成員包括: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珠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口岸局局長鄧潘任、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局長董洪山、橫琴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陳騫、珠海市港澳局副局長劉江成等。澳方成員有: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李鎮東、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方曉東、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陳敬紅、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委員尹先龍等。


行政長官:從政策支持 完善舊區生活和營商環境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30)日上午探訪十月初五街、果六、三巴門及新橋等舊區,並參與座談會,了解民生和營商等區內發展情況。他表示會綜合分析和深入探討大家提出的意見,從政策上予以支持,令區內的生活和營商條件更好,回應大家的訴求。 崔世安上午由康公廟前地步行至新橋區和義字街一帶,沿途聽取街總及坊會代表對區內現況的介紹,並不時向商戶了解營商狀況,與居民握手問候。期間一行在茶餐廳用餐,切身感受舊區特色,與街坊交流意見,同時視察區內的交通、文化保育及樓宇重建的情況。崔世安及後出席座談會,綜合聽取坊會代表、商戶及居民的意見。 座談會上,與會者的發言主要圍繞區內的生活素質、衛生、營商、交通、停車位、水浸、長者照顧、街市建設和活化舊區等意見,均希望政府予以協助,使舊區進一步發展及改善相關問題。 崔世安回應時指出,舊區是澳門幾代人生活和成長的地方,富有文化遺產的價值。在本澳發展進程中,所產生的改變亦對舊區帶來了一些問題和困難,是次探訪活動聽到很多意見,舊區不少問題涉及基礎建設例如水患、交通及停車位等方面;同時,活化舊區亦是坊眾關心的議題,希望藉此令區內生活條件更好,中小企的營商環境可持續發展,政府對此相當關注,在來年的施政方針中一定會重視相關問題。 他續說,有意見指可以透過區內事業的轉型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進一步盤活舊區的環境,對此,他認為未來有大量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去做,政府定會在政策上給予支持,盡力協助澳門中小企尤其是舊區中小企的持續發展。 此外,今天收集的意見中,另一突出的問題是義字五街展開重整後的營商問題,崔世安承諾,民政總署會檢討重整一年來吸收到的經驗和問題,充分聽取意見,並透過與商戶和居民的溝通,未來在符合各方利益的情況下,就重整工作作出適時調整和安排。 他又表示,義字街民眾的意見涉及交通、營商、小販位置及管理辦法等,其中好些商戶指出過去一年生意額下跌了百分之三十至六十,營商出現問題。他認為,營商必須收支平衡及有利潤,義字五街商戶的情況值得關注,政府定會認真深入調查問題所在,整體而言希望義字五街將來的安全和營商環境做得更好,讓大家都可以持續向前發展。 早上陪同行政長官探訪舊區的還包括: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行政會秘書長柯嵐、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黃有力和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等。


領取職業稅退稅及繳納稅款期限

財政局提醒職業稅納稅人,2011年度職業稅退稅程序於早前已完成。現呼籲凡已收取退稅通知書但仍未領取結算單,又或者經由僱主退款之納稅人,請按退稅通知書上指定的地點,儘快辦理退稅,藉此,亦提醒納稅人,結算單之最後提款日期至30-01-2014。 另外,職業稅2012年度差額之最後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星期四)止,為免增加輪候時間或因逾期繳納而附加過期利息和罰款,倘仍未繳納上述職業稅之納稅人,請儘快利用財政局提供的繳稅方式繳納職業稅,亦可到憑單背頁所指定銀行或位於南灣財政局大樓、氹仔接待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繳交。 收納處辦公時間
1) 財政局大樓及氹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8:00) 星期五(9:00至17:45)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45) 稅務諮詢中心電話:2833 6886


文化局與消防局合辦廟宇防火安全講座及實習

為加强廟宇管理者的防火意識,文化局將聯同消防局於十一月二十日舉辦廟宇防火安全講座及滅火實習演練,屆時將邀請本澳各廟宇的管理者參與探討各種火警的成因、預防及撲滅方法,期望透過溫故知新與分享經驗,加強危機意識,同時提升事故的應變能力,做到防患未然。 時已入秋,風高物燥,容易失火,本澳廟宇歷史悠久,人流絡繹,香火鼎盛,是珍貴的文化遺產,各廟宇宜特別注意防火安全。此外,文化局特別提醒市民和善信在廟宇內應配合管理者的防火措施,有秩序地參觀和拜祭,切勿過量點燃香燭和在非指定地點化寶,離開前亦應確保化寶爐熄滅。如發生意外,必須立即通知消防局和在場管理人員。 文化局與本澳各廟宇一直保持良好的溝通,為廟宇防火設備提供意見及協助,並與消防局建立合作機制,定期派員巡察本澳多間受保護的廟宇建築,確保本澳重要文物的安全。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份之稅務責任

全月 旅遊稅 -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遊綜合體,餐廳(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廳,及同類之場所),舞廳(其中包括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旅遊稅。(八月十九日第19/96/M號法律第十二條) (根據第17/2012號法律第十五條規定,豁免其所指場所本年度之旅遊稅) 所得補充稅 - 繳納第二期之所得補充稅。(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款) 機動車輛稅 -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