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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澳門海上航班”App 參加船票抽獎活動

"澳門海上航班"手機應用程式(App)的推廣活動"下載App‧獎船票"活動得到市民和旅客的熱烈支持,截至今(3)日上午11時,超過3,000人次透過"澳門海上航班" 手機應用程式參加"下載App‧獎船票"活動,第二輪抽獎已於今(3)日進行及公佈結果,市民和旅客可瀏覽港務局網頁(www.marine.gov.mo)查詢中獎名單以及領獎安排,歡迎更多市民和旅客下載應用程式和參加活動。 為了推廣"澳門海上航班"手機應用程式,港務局聯同金光渡輪有限公司、粵通船務有限公司及澳門遊船發展有限公司合辦"下載App‧獎船票"抽獎活動。市民及旅客只要下載"澳門海上航班"手機應用程式,在本年6月17日上午11時前透過程式內的"意見回饋"報名,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為期4個星期,主辦單位透過抽籤形式逢週一抽出100位幸運兒,每人可獲贈指定的港澳單程船票或海上觀光船船票一張,合共送出400張船票。主辦單位已分別於本年5月27日以及今日進行首兩輪抽籤並且公佈結果,中獎名單以及活動詳情可瀏覽港務局網頁。 港務局一直以來致力改善各客運碼頭的軟硬件配套設施,務求為市民和旅客提供更優質的海上客運服務。隨著智能電話及平板電腦等流動電子產品日趨普及,為方便市民和旅客能隨時隨地接收本澳的海上航班資訊,適當地安排出行時間和計劃,港務局於本年5月推出"澳門海上航班"手機應用程式,程式內容豐富,包括提供實時海上航班資訊、各船公司的航班表、海上交通實況、客運碼頭資訊和潮汐資料等。 "澳門海上航班" 手機應用程式適用於iOS和Android系統,並提供繁體中文、簡體中文、葡文及英文的使用介面及資訊,歡迎市民和旅客下載使用。用戶除了可以經App Store 和Google Play搜尋"澳門海上航班"免費下載程式外,亦可以透過港務局網頁的連結免費下載,又或者透過民政總署的城市指南以及港務局網頁,瀏覽"澳門海上航班"的資訊。


第二十四屆澳門藝術節圓滿結束

文化局主辦的第二十四屆澳門藝術節已於日前圓滿結束,為期一個月的藝術節共舉行了三十四項不同類別的藝文節目,連加場共呈現逾百場精彩展演;期間共舉行了近二十場導賞、工作坊、讀詩會、講座及演後分享會等周邊活動,參與人數近千;而祐漢公園《百藝看館》、大三巴遺址廣場《心隨所動》、塔石廣場及鄭家大屋《光影遺跡》等戶外節目,吸引近九千觀眾到場欣賞,反應十分理想,藝術節整體出票率近九成。 今年逾半數節目由本土藝團及藝術家製作,多個本地節目極受歡迎,加開場次,成績可喜。澳門藝術節以"推動本地藝術發展,弘揚中華民族文化,傳播世界優秀作品"為辦節宗旨,以"引領審美,推動本土藝術發展"為理念,實現多元和諧的文化旨歸,多年來成功建立起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化品牌形象。開幕之作以法越裔編舞家愛雅.索拉的《旱.雨》帶出濃厚的人文關懷;中國國家京劇院的新編京劇《韓玉娘》,特邀中央電視台戲曲頻道《空中劇院》欄目進行全國現場直播,另一欄目《戲曲采風》播出人員專題訪問,進一步把澳門藝術節的形象及聲譽推廣給內地觀眾。 藝術節售罄及達到九成售票率以上的節目包括《影落此城》、《溫暖的愛》、《情書》、《誰怕吳爾芙》、《墓所事事》、《投愛一票》、《大世界娛樂場》、《韓玉娘》、《告別:身體十六章》、《馬戲團來了》、《潛藏空間》、《眼仔碌碌手郁郁》、《通知書》及《江南詩情》等。由本地學員製作、於塔石廣場及鄭家大屋上演的《光影遺跡》推陳出新,備受好評;此外,親子節目大受歡迎,門票一票難求;三個大型展覽《象映乾坤──中國風》、《消失的技法》及《二零一三年澳門視覺藝術年展—中國書畫類》分別於澳門博物館、塔石藝文館及舊法院大樓展示難得珍品。鄭家大屋《盛世光影》演示大宅百年風霜,備受矚目,演出至六月八日每晚三場,晚上七時於現場派發門票。 此外,主辦單位特別派員前往廣東電台及香港無線電視進行推廣宣傳;新增"藝術節導賞"邀請多位港澳台著名藝術評論家對節目撰寫導賞式的評論文章,幫助觀眾理解節目,獲得好評。為吸引更多人購票,同時推動藝術融入生活,新增"早購優惠",又與澳門太平洋咖啡(Pacific Coffee Company)合作推出"品味藝術"購票優惠,在社交網站臉書推出抽獎及問答遊戲,吸引更多人關注及參與藝術節。 澳門藝術節明年將踏入二十五屆銀禧紀念,歡迎公眾登入網頁www.icm.gov.mo/fam接收電子報通訊,收集藝文盛況的最新詳情。


廣東省教育廳代表團訪問澳門

應教育暨青年局邀請,由廣東省教育廳魏中林副廳長率領的代表團一行十四人於五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訪問澳門,就進一步推動粵澳教育交流與合作,落實二0一三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有關教育合作議題進行座談,並參觀了相關的教育機構。 教育暨青年局與廣東省教育廳先後於二00五年和二00八年簽署《粵澳教育交流與合作意向書》及《粵澳教育交流與合作協議》以來,雙方就締結姐妹關係學校、加強校長和教師專業培訓及舉辦兩地校長論壇等方面積極開展交流,為兩地教育合作奠定了基礎。隨著二0一一年兩地政府簽署《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兩地教育行政部門對雙方教育合作做出進一步的整體構想,雙方的合作層面亦不斷深入,在締結姐妹關係學校方面拓展職業技術範疇,二0一三年本澳再有五所學校與廣東省一所及珠海市四所職業技術學校締結姐妹學校,至今本澳與廣東省締結姐妹關係的學校共有二十五對,包括與廣東省有十六對、與珠海市有四對及與深圳市有五對。 在五月二十三日的聯席會議上,雙方就兩地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校長及教師專業培訓、姐妹學校交流、校長論壇、澳門子女內地就學提供學費津貼等議題進行了廣泛的討論。澳方向來賓介紹了澳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等情況,並介紹與深圳市教育局合作舉辦的澳門教師教學研究培訓課程項目,有效地促進了校長及教師專業培訓,二0一三年將繼續進行有關課程。另外,本年還將組織澳門學校領導及中高層人員赴深圳市南山區參觀交流,瞭解南山區教改、課改的成功經驗,並參加二0一三年深港澳小學校長論壇。澳方還就澳門子女在內地就學提供學費津貼的事項,介紹了與珠海市教育局、中山市教育局合作的情況。粵方表示,廣東省是中國重要的產業基地之一,在中、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方面佔有優勢。目前廣東省在就讀高中階段的學生中,有52%選擇就讀職業技術學校,在服裝、物流、汽車等職業技術教育方面獨具特色,希望雙方進一步加強合作。在教學科研方面,廣東省教育廳轄下的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在中、小學教學、教材研究以及課堂評估等方面擁有專業團隊,雙方均認為未來可以在這幾方面進一步拓展有關的合作。 代表團在澳期間還拜訪了中聯辦、高教辦,參觀了教青局轄下的中葡職業技術學校、教育資源中心、澳門科技大學。是次訪問對進一步促進兩地教育部門的交流與合作具有重要作用。


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將舉行

由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與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聯合主辦的《第四屆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將於6月6日至7日在本澳舉行。該論壇為特區政府成功引進之國際知名會展項目之一,將有助於推動澳門國際商貿合作平台的建設。
今次高峰論壇得到國際業界的熱烈回應和積極參與,其中毛里求斯副總理阿尼爾‧庫馬爾‧貝丘、巴布亞新幾内亞副總理利奧‧戴恩將來澳出席論壇等活動。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今次論壇的舉行,積極協調各方做好相關的組織、接待和交流工作,行政長官崔世安將安排禮節性會見活動。行政長官原擬前往雲南首屆中國-南亞博覽會的行程取消。


消委會調查食油專項價格

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 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之規定,於5月30日進行了「食油專項物價調查」工作,並已將有關的資料上載於該會網頁 (www.consumer.gov.mo) 供消費者查閱及比較。是次調查亦同時上載於消委會的「澳門超市物價情報站」iPhone及Android手機應用程式內供消費者查閱及比較。 消費者如有相關查詢,請致電該會熱線電話:8988 9315。


旅遊危機辦密切關注台灣中部地區地震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密切關注今(2日)午發生在台灣中部的強烈地震並已即時與在台灣的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跟進及旅遊業界保持緊密聯繫,跟進情況。 根據旅遊業界提供的資料,目前並沒有收到在當地旅遊的本澳旅行團任何查詢或求助。據辦事處了解,受影響地區的澳門學生人員全部安全。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目前沒有接到任何查詢或求助。本澳居民如有需要可致電24小時旅遊熱線 (853) 2833 3000求助。


房屋局向房地產中介業者發出房地產中介人須知

為配合《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的生效,房屋局已向房地產中介業者發出"房地產中介人須知關於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並特別安排人員於"樓花法"生效首兩天,分別到澳門及氹仔區內較為集中房地產中介公司之街道,向業界派發房地產中介人須知,讓業界知悉在該法律生效後,房地產中介在代理銷售有關樓宇時須注意之事項。 因應《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即"樓花法"於6月1日起正式生效,房屋局已向業界(包括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澳門地產業總商會及世界不動產聯盟中國澳門分會)發出"房地產中介人須知關於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資料,讓業界知悉在該法律正式生效後,房地產中介在代理銷售有關樓宇時須注意之事項。 "房地產中介人須知關於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主要提醒業界,僅在獲得土地工務運輸局的預先許可後,發展商方可作出在建樓宇的承諾轉讓及承諾設定負擔的法律行為,房地產中介人方可與發展商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應客戶的要求,房地產中介人須向其提供與發展商訂立的房地產中介合同副本,否則可被科處澳門幣2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在與發展商訂立或修改房地產中介合同後,須於5日內將合同副本送交土地工務運輸局存檔。並須告知客戶其有權要求房地產中介人提供與發展商訂立的房地產中介合同副本。 有關房地產中介人須知亦已上載至房屋局網頁內房地產中介業務之欄目(http://www.ihm.gov.mo)供業界查閱。同時,在6月1日(周六)及6月2日(周日)該法律生效首兩天,為方便業界查詢《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生效後中介須注意的事項,房屋局之中介熱線電話2851 9709的查詢服務,由上午9時至下午6時會安排人員接聽;並在這兩天特別安排人員分別到澳門及氹仔區內較為集中房地產中介公司之街道,向業界派發房地產中介人須知。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屆時僅具備有效准照的房地產中介人及房地產經紀方可從事有關業務。為使類似房地產中介業務的經紀或中介人能在法律生效後無間斷從事相關業務,房屋局自4月3日開始接受臨時准照申請,而申請期至6月底,以便在該法律生效後繼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因6月29、30日為周六、日,故6月28日為申請最後一個政府工作日。 房屋局呼籲有意申請臨時准照者應盡快遞交申請,申請時應填妥申請表格及交齊各項所需之文件,以便審批工作可及早進行。而申請時需提供齊備的文件,倘提供之文件不足房屋局會通知有關申請者補交,並將在齊備文件後按序審批。房屋局早前已公佈各項准照之申請要件並在網頁內上載了申請所需文件之資料,並提供表格填寫之範本以及工作證明參考本。


2013澳門環保週系列活動序幕 兩地五市世界環境日嘉年華

"2013澳門環保週系列活動"訂於6月2日至8日一連7天舉行,今年的主題是"綠滿‧傳承",期間將透過連串活動,鼓勵大眾響應"減塑"與"惜食"兩大環保行動。今日(6月2日)舉行的"2013兩地五市世界環境日嘉年華"是環保週系列活動的序幕,澳、港兩地聯同內地五個城市合辦大型環保宣教活動,藉此提升本地居民的環保意識,增進本澳與鄰近地區的環保交流,推進區域間的環保合作與發展。 "2013兩地五市世界環境日嘉年華" 於今日(6月2日)下午3時半假塔石廣場舉行,是每年粵澳及港澳環保合作重要項目之一,由澳門環境保護局,聯同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香港環境保護署、廣州市環境保護局、中山市環境保護局、珠海市環境保護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以及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合辦。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公佈今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是Think‧Eat‧Save("思前‧食後‧勵行節約"),提倡珍惜食物的環保理念。 根據資料,本澳每日接收的生活垃圾之中,廚餘佔兩成至四成,這不單對垃圾處理造成很大壓力,也反映出本澳的物質豐盛,浪費情況亦較嚴重。另一方面,根據環境保護局去年所進行的"澳門限制塑膠袋生產和使用的調查和研究"之初步結果,2012年澳門市民平均每人每日使用約2.2個塑膠購物袋,每年全澳總用量則約為4.5億個,當中被丟棄的塑膠購物袋約佔本澳整體廢棄物總重量的4%;通過研究了解到大部分受訪者均支持政府繼續推動減塑工作。有見及此,今年澳門環保週訂定了"減塑"與"惜食"兩大環保行動,強化市民在日常生活實踐環保行為,鼓勵全澳市民減少使用膠袋以及珍惜食物,做個減塑、惜食澳門人,並將這份環保理念傳承給下一代,使全城充滿綠色的社會氛圍。 此外,為響應中國"六.五"世界環境日"同呼吸,共奮鬥"的主題,倡導在一片藍天下生活、呼吸的每一個公民都應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的理念,澳門環境保護局繼過去兩年推出"地球先生"和"綠樹太太"兩個環保吉祥物後,今年推出第三個環保吉祥物"白雲哥哥",通過形象化和生活化的手法提升宣傳推廣效果,讓市民更感親切感,切實履行愛護環境的責任,自覺從自身做起,將環保融入日常生活當中。


一意大利居民往約旦旅行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病例 衛生局呼籲前線醫務人員和巿民警惕

衛生局昨晚(6月1日)收到世界衛生組織有關意大利新型冠狀病毒(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感染確診病例的通報。衛生局呼籲前線醫務人員保持警惕,居民外遊時應注意個人衛生和食物衛生,避免到當地區醫院或接觸當地患病的人士。
根據通報資料,新確診病例中一名為45歲男性意大利居民,前往約旦旅行後於5月25日出現咳嗽、倦怠等症狀,並在5月28日惡化而住院,呼吸道樣本經檢驗後證實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此外,之前報告摩洛哥一病例已被排除。
至今,全球錄得的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感染個案增加至51例,其中30例死亡。受影響的中東國家包括沙特阿拉伯、卡塔爾、約旦和阿聯酋。法國、德國、英國、突尼西亞和意大利亦有病例報告,這些病例都和中東國家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目前的資料顯示,該病毒可通過密切接觸傳染。
衛生局表示,自首次收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通報起,已加強對不明原因肺炎和群集性呼吸道感染的監測,至今未見任何異常。
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感染早期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但病情會迅速惡化。免疫力較怟的慢性病患者和老人較易感染,且症狀可能不典型。衛生局提醒前線醫務人員注意保持警惕,特別是來自或曾前往中東旅行的人士,及時通報可疑病例,並採取相應的感染控制措施; 居民外遊特別是前往中東地區時應注意個人衛生和食物衛生,避免到當地區院或接觸當地患病的人士,及避免接觸動物。外遊回澳後如有不適,應及早就醫,並向醫生詳述旅行史。有關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的詳細資料, 可查閱衛生局網站(中文http://www.ssm.gov.mo/portal/csr/ch/main.aspx,葡文http://www.ssm.gov.mo/Portal/csr/pt/main.aspx) 或致電衛生局熱線28700800查詢。


工務局人員於“樓花法”生效首日到發展商售樓處巡查及宣傳

《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已於昨日(6月1日)起正式生效,為配合相關工作順利推行,土地工務運輸局"工務局服務中心"於生效日當天(周六)及翌日(周日)此兩天如常對外服務,以便即時回應市民查詢;此外亦派出稽查人員,前往本澳多個發展商的售樓處巡查,並派發相關資料作進一步推廣,務求讓發展商及其僱員確知法律,保障賣買雙方的利益。局方指出,若一旦發現有違規銷售情況,將會提起程序跟進。 "樓花法"規定,發展商須在其樓盤獲發預先許可後,才可銷售樓花,而根據局方統計資料顯示,目前有21個項目共3,700多個住宅單位符合獲發預先許可的三個條件,只要文件齊備及符合要求,局方在收到申請後15個工作天內便可發出。購買者可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查閱欲購買的"樓花"是否已獲優先許可。 生效日巡查樓盤及接受市民查詢 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昨日(6月1日)分別到本澳多處發展商售樓處巡查,結果正面,並未發現有違規情況。稽查人員也向售樓處職員及相關人士分別派發了《發展商須知》及《購買"樓花"須知》,並介紹"樓花法"生效後發展商須遵守的一些事項,包括要滿足預先許可的三個條件才可進行"樓花"銷售等。發展商及相關職員大多表示基本了解法律規定,會在實際操作中遵守。稽查人員還到了一些地產代理公司宣傳及派發資料。 另一方面,鑑於法律生效當天為周六,考慮到當天會有不少市民查詢,因此,局方因應需要,特別安排"工務局服務中心"人員在周六和周日此兩天接受市民查詢。 兩須知助發展商買受人了解權益 《發展商須知》明確了發展商須要了解的事項及出售"樓花"的流程,尤其發展商須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在建樓宇的預先許可後,方可進行"樓花"銷售或與地產中介人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如若"偷步"銷售樓花,除了合同無效外,發展商亦會被科處 "樓花"價值百分之十的罰款。 "樓花法"亦規定發展商銷售"樓花"時,須與買受人簽定書面合同,合同中列明法律附件的必要事項,並由律師作出聲明確認。合同立約人的簽名須經公證認定(即"認筆跡"),且須遞交物業登記證明,以證明有關"樓花"是以發展商的名義登記。《發展商須知》還載明了相關的過渡規定和違法後果。 三千多單位符條件申請預先許可 法律規定,發展商獲得預先許可須滿足三個要件,包括:一,已獲發整體建築工程准照;二,已完成地基或地庫層(包括地面層樓板結構工程);三,進行分層所有權的臨時登記。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截止今年5月底的統計資料顯示,目前81個在建中的私人住宅項目,同時符合三個條件的項目共有21個,涉及3,782個住宅單位,這些項目可向局方申請預先許可,在文件齊備及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局方在收到申請後的15個工作天內便可發出。另外,有35個項目亦符合了其中兩個條件,共涉及2,014個住宅單位。 監察"樓花法"的遵守情況屬土地工務運輸局職權,局方稽查人員今後會不定期巡查一些發展商售樓處等場所,若發現有違法情況便會提起程序跟進,而發展商、預約買受人及地產中介人均有提供協助的義務。 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將相關法律內容、法律簡介、《發展商須知》及《購買"樓花"須知》上載至局方網站(http://www.dssopt.gov.mo),稍後亦會將"銷售合同參考本"及倘有的"預先許可"資料上載,有需要的市民可到網上瀏覽有關資訊,有疑問亦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局方服務中心查詢,電話8590 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