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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周五中山舉行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訊:2013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將於本月14日在廣東省中山市舉行,行政長官崔世安、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將分別率領澳門特區政府及廣東省政府代表團出席會議。 本次粵澳合作聯席會議以深化各領域合作為主旨,將重點檢視兩地民生領域以及經濟社會互補合作的成效,推動落實相關合作項目。重要議題還包括推進粵澳新通道、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南沙新區開發等項目的深化,以及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啓用及相關後續工作等。 粵澳雙方將在會議上簽署多項合作協議,加強兩地在環境保護、食品安全、會展相關的檢驗檢疫便利、職業教育、養老保障等多個民生以及其他領域的合作。 隨同行政長官出席聯席會議的包括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及多位特區政府官員。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由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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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個人帳戶2013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工作
社會保障基金今日公佈公積金個人帳戶2013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市民可透過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自助服務機(表一),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或親臨九個服務點(表二)查詢。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可於7月31日或之前按意願向社保基金提出聲明異議,而合資格提取款項的帳戶擁有人由8月起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或各服務點辦理提取款項申請。 被列入名單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要件:
(一) 在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二) 於2013年1月1日仍然在生;
(三) 在2012年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 被列入2013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共有322,906人,每人的公積金個人帳戶將獲注資澳門幣6千元,有關人士無須辦理任何手續,亦不會收到書面通知。
社保基金稍後會向不被列入名單的106,070名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寄發通知書,而有關人士倘屬下列情況不被列入名單,可於7月31日或之前提出聲明異議:
(一) 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
(二) 住院;
(三) 住所在內地,且年滿65歲;
(四) 住所在內地,且未滿65歲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須接受非住院護理、姑息治療、康復服務或須家人照顧;
(五) 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
(六) 負擔住所在澳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
(七) 公務、為澳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
(八) 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 當事人如能提供充分證明,證實乃因以上原因而留澳不足183日,經審理後,該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時間。
至於去年已提出以內地為常居地的65歲或以上長者,或是登記在內地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若已辦理本年度的養老金或敬老金在生證明,則只需填寫居內地聲明書自行聲明提出其於2012年仍常居內地,無須再遞交證人或居住內地證明。
有需要提出聲明異議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須將填妥的聲明異議或居內地聲明書,連同證明文件,一併遞交至社保基金總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民署轄下兩個市民服務中心或社會工作局轄下的五個社會工作中心。
為了有效分流今年合資格進行提款申請的4萬多名長者,社保基金於8月份會優先接受被列入名單的75歲或以上長者、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的居民提交申請,並於10月份發放有關款項;而被列入名單的65歲至74歲長者,可由9月份起提交申請,有關款項將於11月發放。
提取款項的申請每年只可提出一次,合資格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可填妥申請表並交回社保基金等多個服務點,或使用位於社保基金總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工局總部及轄下五個社會工作中心、財政局大樓及轄下氹仔分站、關閘、外港碼頭、中華廣場、仁伯爵綜合醫院、各區衛生中心及活動中心等28個點設置的共30部自助服務機辦理申請手續。
附件:
1. 自助服務機及親臨地點;
2. 社保基金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公積金個人帳戶2013年款項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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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權利與義務講解會》本月21日舉辦 歡迎公眾參加
為加強公眾對勞動關係權利與義務的認識,勞工事務局、法務局、人力資源辦公室及治安警察局將於6月21日(五) 下午3時至5時,於勞工事務局二樓(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聯合舉辦《勞動關係權利與義務講解會》,講解會以廣東話主講,歡迎有興趣市民由即日起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3999851、傳真28717526或電郵dsalgat@dsal.gov.mo與何小姐預約留座。 自《勞動關係法》與《聘用外地僱員法》先後實施以來,勞資雙方及社會大眾對自身權利與義務的認識不斷提高,為持續深化推廣兩項法律,勞工事務局、法務局、人力資源辦公室及治安警察局聯合舉辦講解會,介紹《勞動關係法》和《聘用外地僱員法》的內容以及相關法例所涉及的行政手續,透過法律闡釋和答問環節,釋除公眾對相關法律產生的疑慮,並將繼續定期透過舉辦不同活動加強宣傳推廣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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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學院學生協助本澳企業 建立有效零售及市場推廣策略
旅遊學院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三年級學生協助本澳企業「一本新派日式料理外賣店」設計和推行一系列市場推廣活動。這是學生「零售及市場學商業計劃」課程的一個個案學習,課程在羅導謙博士領導下為該新開設的外賣店建議一系列營銷方案和進行市場研究,以更好地吸引本澳顧客。 是次項目中,學生協助外賣店開展了市場研究,並將所得的數據資料應用到外賣店一系列市場推廣活動方案的制定上。其後學生選用了電子營銷和社交媒體等新興市場營銷模式作為項目的主要宣傳渠道,務求為外賣店帶來理想和確切的市場效果。 對於學生而言,這是一次很好的機會瞭解企業創辦的起步過程,以及如何把課堂上學到的社交媒體營銷的理論和策略實踐出來。同時,學生透過支持本地中小企業,與業界建立更穩固的聯繫。 是次項目成果豐碩,最終成功為外賣店帶來了兩倍的銷售額,並在各社交媒體平台上與顧客積極溝通和得到意見回饋,有效協助企業與客戶建立關係,令這家澳門企業大為讚賞,更向學生提供暑期工作機會,讓同學們繼續協助管理該企業的各個社交媒體平台。最後,該企業頒發獎項和證書予學生,以表揚和証明學生的努力和成果。 欲查看是次學生項目制作的社會媒體營銷宣傳短片和資料,請瀏覽http://www.youtube.com/user/YatP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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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上週六舉行第二場公眾諮詢會
為讓廣大市民認識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的內容,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日前舉辦第二場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會,以介紹本次諮詢主要內容並直接聽取市民的意見。
本次公眾諮詢會於6月8日下午三時在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會議廳舉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公法草擬處林偉倫處長首先對諮詢文本中提出八點修訂建議作出簡介,並提出在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諮詢期內(4月30日至7月31日),希望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完善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與會者大部分為負責樓宇管理的業主代表,在會上踴躍發言並詢問及交流實務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包括召集業主大會的手續、業主大會的運作規則、大廈管理機關權責範圍,以及共同儲備基金的設立及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曹錦俊副局長、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唐曉晴博士和房屋局代表分別對有關意見作出回應和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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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澳門海上航班”App 參加船票抽獎活動
"下載App‧獎船票"活動得到市民和旅客的熱烈支持,截至今(10)日上午11時,超過5,000人次透過"澳門海上航班"手機應用程式參加活動,第三輪抽獎已於今(10)日進行及公佈結果,市民和旅客可瀏覽港務局網頁(www.marine.gov.mo)查詢中獎名單以及領獎安排,歡迎更多市民和旅客下載應用程式和參加活動。 為了推廣"澳門海上航班"手機應用程式,港務局聯同金光渡輪有限公司、粵通船務有限公司及澳門遊船發展有限公司合辦"下載App‧獎船票"抽獎活動。市民及旅客只要下載"澳門海上航班"手機應用程式,在本年6月17日上午11時前透過程式內的"意見回饋"報名,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為期4個星期,主辦單位透過抽籤形式逢週一抽出100位幸運兒,每人可獲贈指定的港澳單程船票或海上觀光船船票一張,合共送出400張船票。主辦單位已分別於本年5月27日、6月3日以及今日進行首三輪抽籤並且公佈結果,中獎名單以及活動詳情可瀏覽港務局網頁。 港務局一直致力改善各客運碼頭的軟硬件配套設施,務求為市民和旅客提供更優質的海上客運服務。為方便市民和旅客能隨時隨地接收本澳的海上航班資訊,港務局於本年5月推出"澳門海上航班"手機應用程式(適用於iOS和Android系統),歡迎市民和旅客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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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期《澳門消費》已出版 刊登抽查加油站油錶結果
消費者委員會出版的第237期《澳門消費》公佈2013年度的"抽查加油站油錶準確度"結果,另外,該會早前與中山市消委會簽署了合作協議,目前,該會已與內地41個省市的保護消費者組織建立合作機制。 消委會透過定期抽查本澳加油站油錶的準確性,提高業界對維護加油站油錶設施正常運作的意識,以保證消費者的權益。 消委會先後透過不同途徑公佈了2013年的"抽查加油站油錶準確度"結果,最新一期《澳門消費》將抽查的程序、詳細結果、歷年的合格率,以及如何從駕駛車輛的技巧來達到節省汽油等內容整理成專題向消費者作出介紹。 消委會3月份與中山市消委會簽定了《消費維權合作協議》,以快速處理彼此居民異地消費投訴的轉介個案,進一步保護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協議還包括了訊息共享及人員培訓等各領域的合作,目前,消委會已與內地41個省市的保護消費者組織建立同類的合作機制,該會相信,合作協議可促進保護消費者工作的效益,第237期《澳門消費》報導了本澳及中山市消委會簽署合作協議的情況。 第237期《澳門消費》介紹了內地及其他國家的保護消費者工作,包括內地於今年制定的首個專門針對嬰幼兒童化妝品的申報與審評指南,以及新加坡行之有效的俗稱"檸檬法"的《產品缺陷法》,另外,這一期的《澳門消費》以專題形式介紹全球各國以再生水技術來應對全球水資源貧乏的危機。 市民現可於高士德大馬路24號A昌興大廈地下公眾接待處,黑沙灣新街52號政府服務綜合大樓1樓M區消委會專區、水坑尾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澳門文化廣場、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及八角亭圖書館等地點免費索取第237期《澳門消費》,消費者亦可以利用該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瀏覽有關的內容。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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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青年上海學習實踐計劃”即將接受報名
為促進澳門青年人才的成長,培育本地區高質素綜合人才,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澳區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及澳門基金會今年續辦2013"澳門青年上海學習實踐計劃",活動將於6月24日至7月12日接受報名,主辦單位鼓勵本澳青年積極參與,開闊青年人眼界與胸懷,以新一代澳門人的精神面貌,去迎接建設澳門、建設祖國的歷練,為推動澳門的可持續發展,國家的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 2013"澳門青年上海學習實踐計劃"學員名額15至30名,實習期約為三個月(暫定於9月20日至12月19日,實際時間以主辦方公佈為準);申請者需為澳門永久性居民,具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一年或以上工作或社會服務經驗。主辦機構將組織評審小組,根據申請人工作經驗、工作性質、綜合素質及相關機構評語對申請者進行綜合評審甄選。 有關活動致力理論與實踐結合,學員在短期理論學習後,將在上海政府部門及企業機構進行實習。主辦機構負責學員食宿及保險相關安排及費用,學員並可獲得每月適量生活及交通津貼。 活動於去年首辦,甄選了28名學員於2012年9月15日至12月14日期間在上海市行政學院接受為期一周的集中學習階段,期後分四組進行實踐,實踐機構包括、上海市商務委員會、旅遊局、浦東新區政府及徐匯區政府,學習實踐主要分為三大內容:瞭解部門職能,參觀、考察、座談,參與日常工作、大型會議、展覽會工作等。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讓青年深入上海的政府部門和有關行業一線歷練,體驗另一種生活模式與城市特色,瞭解上海的成功之路,促進滬澳兩地緊密交往。 2013"澳門青年上海學習實踐計劃"之章程、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已上載至澳門基金會網站www.fmac.org.mo,歡迎有興趣人士瀏覽。有關計劃將於6月24至7月12日接受報名,報名時請攜同所需資料,於辦公時間內親身或委託他人遞交至澳門新馬路61-75號永光廣場7樓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合作廳。如欲查詢詳情,敬請聯絡黃小姐,電話:87950931,傳真:28356026,或電郵至dca_info@fm.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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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大橋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的管理及保養”服務今開標
為確保西灣大橋繼續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土地工務運輸局續透過管理公司對西灣大橋進行24小時監控和定期的維修保養。西灣大橋未來兩年的管理及保養服務今日(6月10日)公開開標,共兩家公司參與競投。 兩家參與競投的公司全被接納,提出服務金額分別為1千5百多萬澳門元及1千7百多萬澳門元。 "西灣大橋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的管理及保養"服務工作主要包括對西灣大橋的結構、機電系統及消防系統等設施作全日24小時管理監控,同時須負責橋上的日常保養、例行檢查和維修,並於颱風期間提供緊急服務(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時協助封閉上層橋面及開放下層隧道供輕型車輛通行)。此外,因應西灣大橋進行輕軌工程,須在工程期間對大橋隧道現有設備和設施做好管理和協調。 管理服務範圍由西灣大橋位於澳門半島A、B引橋(近旅遊塔)和主引橋(近媽閣)至氹仔的橋面與隧道出入口位置。 管理公司的管理小組必須最少由16人組成,分早、午、晩三更24小時監控大橋的運作,小組成員應包括土木、機電和消防工程師、電機技術員、控制室操作員、土木工程巡查員和營運助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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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致力確保立法會選舉依法進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10)日刊登第18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委任羅永德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羅永德於同日宣誓就職。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政府總部主持羅永德的就職儀式。他指出,第五屆立法會選舉是特區今年的重要活動,特區政府將致力確保選舉在依法、公平、公正、公開及廉潔的環境下進行。 他相信,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有能力履行職務,繼續努力工作,有序開展選務,並與各相關職能部門通力合作,力求今屆立法會選舉順利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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