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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旅行團及酒店入住率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11年11月隨團來澳旅客達767,208人次,按年大幅增加70.3%。來自中國大陸(574,212人次)、中國台灣(45,522人次)、香港(35,659人次)及大韓民國(27,453人次)團客分別錄得79.0%、131.9%、64.5%及103.3%的明顯增幅。2011年首十一個月隨團入境旅客已超越2010年的總數(5,745,222人次),達6,511,818人次,按年增加24.7%。 2011年11月隨團外遊的澳門居民按年增加10.8%,為20,812人次。旅遊線主要為中國大陸(佔總數80.5%)及大韓民國(5.4%)。2011年首十一個月隨團外遊居民總數為215,322人次,按年減少4.2%。 使用旅行社服務的非隨團外出居民有58,166人次,按年增加27.8%;主要目的地為中國大陸(52.7%)、香港(18.3%)及中國台灣(15.0%)。2011年首十一個月非隨團外遊居民為581,296人次,按年增加27.9%。 2011年11月底酒店及公寓的可供應用客房總數為22,335間,較2010年同月增加2,276間(+11.3%),其中五星級酒店客房佔總數63.5%。 2011年11月入住酒店及公寓的住客共780,641人次,按年增加18.7%;主要客源為中國大陸及香港,分別佔55.4%及17.0%。住客的平均留宿時間為1.5晚,與2010年11月相同。酒店及公寓的總體平均入住率為88.4%,按年上升5.7個百分點;酒店的平均入住率為89.1%,其中四星級酒店的平均入住率達93.8%。2011年首十一個月住客按年增加10.9%,達7,791,964人次,超過2010年的總數(7,755,214人次);總體平均入住率為83.6%,按年上升4.5個百分點。 2011年首十一個月酒店及公寓住客佔留宿旅客總數62.1%,高於2010年同期的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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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旅行團及酒店入住率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11年11月隨團來澳旅客達767,208人次,按年大幅增加70.3%。來自中國大陸(574,212人次)、中國台灣(45,522人次)、香港(35,659人次)及大韓民國(27,453人次)團客分別錄得79.0%、131.9%、64.5%及103.3%的明顯增幅。2011年首十一個月隨團入境旅客已超越2010年的總數(5,745,222人次),達6,511,818人次,按年增加24.7%。 2011年11月隨團外遊的澳門居民按年增加10.8%,為20,812人次。旅遊線主要為中國大陸(佔總數80.5%)及大韓民國(5.4%)。2011年首十一個月隨團外遊居民總數為215,322人次,按年減少4.2%。 使用旅行社服務的非隨團外出居民有58,166人次,按年增加27.8%;主要目的地為中國大陸(52.7%)、香港(18.3%)及中國台灣(15.0%)。2011年首十一個月非隨團外遊居民為581,296人次,按年增加27.9%。 2011年11月底酒店及公寓的可供應用客房總數為22,335間,較2010年同月增加2,276間(+11.3%),其中五星級酒店客房佔總數63.5%。 2011年11月入住酒店及公寓的住客共780,641人次,按年增加18.7%;主要客源為中國大陸及香港,分別佔55.4%及17.0%。住客的平均留宿時間為1.5晚,與2010年11月相同。酒店及公寓的總體平均入住率為88.4%,按年上升5.7個百分點;酒店的平均入住率為89.1%,其中四星級酒店的平均入住率達93.8%。2011年首十一個月住客按年增加10.9%,達7,791,964人次,超過2010年的總數(7,755,214人次);總體平均入住率為83.6%,按年上升4.5個百分點。 2011年首十一個月酒店及公寓住客佔留宿旅客總數62.1%,高於2010年同期的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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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11人被票控,其中1人在聯合行動中被檢控
從2012年1月11日傍晚5時到1月12日下午5時,繼續有70人次的控煙辦督察及相關人員在澳門半島和離島巡查各類禁煙場所762間(17間是被投訴的場所),共有11人被檢控(其中1人在與治安警察局之聯合行動被檢控),全部為男性;包括7名本澳居民、3名內地遊客及1名日本遊客,當中有 3人在工作場所、2人在天橋、2人在公園、2人在有蓋集體公共運輸候車亭、食肆及大廈公共地方各1人被檢控;其中2宗個案需警察協助(1宗被檢者拒提供身份證;1宗被檢者無帶身份證);行動中以筷子基、黑沙環及海傍區所占比例較多。另外,從1月11日傍晚5時到1月12日下午5時,控煙辦共接獲39個電話,其中18宗查詢、20宗投訴,包括投訴食肆、大厦公共地方及公園等有人吸煙,也有4名市民提供意見。
截至2012年1月12日下午5時,總結12天的執法情况,合共巡查5837間場所,合共票控76人(其中70人由衛生局票控,6人由民政總署票控),男性75名,女性1名,包括44名本澳居民和32名遊客。在這些被檢控人員中,有18人在食肆場所、12人在公園、7人在商店、休憩區及大廈公共地方各6人、5人在工作場所、4人在天橋、4人在車行、3人在酒店、3人在的士站、2人在網吧、2人在停車場、2人在有蓋集體公共運輸候車亭被檢控、其餘在遊戲機中心及魚欄各1人。約四成罰單在黑沙環區發出(黑沙環31張、塔石24張、筷子基8張、風順堂7張、海傍4張及氹仔2張),其中7宗個案需召援警察協助(5宗:無帶身份證明文件;1宗:拒絕提供地址及拒收控訴書;1宗:拒提供身份證)。
在繳付罰款方面,共有51人已繳付罰款,其中24宗在衛生中心繳付(黑沙環衛生中心:10宗、筷子基衛生中心9宗、風順堂及海傍衛生中心各2宗、塔石衛生中心1宗)、23宗在中國銀行繳付、3宗在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繳付,而網上繳付則有1宗。另外,1名違法者進行書面辯護。
另外,截至2012年1月12日下午5時,控煙辦共接獲772個電話,其中531宗查詢、227宗投訴(投訴區域:塔石39%、黑沙環26%、筷子基14%等等)及有74名市民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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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11人被票控,其中1人在聯合行動中被檢控
從2012年1月11日傍晚5時到1月12日下午5時,繼續有70人次的控煙辦督察及相關人員在澳門半島和離島巡查各類禁煙場所762間(17間是被投訴的場所),共有11人被檢控(其中1人在與治安警察局之聯合行動被檢控),全部為男性;包括7名本澳居民、3名內地遊客及1名日本遊客,當中有 3人在工作場所、2人在天橋、2人在公園、2人在有蓋集體公共運輸候車亭、食肆及大廈公共地方各1人被檢控;其中2宗個案需警察協助(1宗被檢者拒提供身份證;1宗被檢者無帶身份證);行動中以筷子基、黑沙環及海傍區所占比例較多。另外,從1月11日傍晚5時到1月12日下午5時,控煙辦共接獲39個電話,其中18宗查詢、20宗投訴,包括投訴食肆、大厦公共地方及公園等有人吸煙,也有4名市民提供意見。
截至2012年1月12日下午5時,總結12天的執法情况,合共巡查5837間場所,合共票控76人(其中70人由衛生局票控,6人由民政總署票控),男性75名,女性1名,包括44名本澳居民和32名遊客。在這些被檢控人員中,有18人在食肆場所、12人在公園、7人在商店、休憩區及大廈公共地方各6人、5人在工作場所、4人在天橋、4人在車行、3人在酒店、3人在的士站、2人在網吧、2人在停車場、2人在有蓋集體公共運輸候車亭被檢控、其餘在遊戲機中心及魚欄各1人。約四成罰單在黑沙環區發出(黑沙環31張、塔石24張、筷子基8張、風順堂7張、海傍4張及氹仔2張),其中7宗個案需召援警察協助(5宗:無帶身份證明文件;1宗:拒絕提供地址及拒收控訴書;1宗:拒提供身份證)。
在繳付罰款方面,共有51人已繳付罰款,其中24宗在衛生中心繳付(黑沙環衛生中心:10宗、筷子基衛生中心9宗、風順堂及海傍衛生中心各2宗、塔石衛生中心1宗)、23宗在中國銀行繳付、3宗在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繳付,而網上繳付則有1宗。另外,1名違法者進行書面辯護。
另外,截至2012年1月12日下午5時,控煙辦共接獲772個電話,其中531宗查詢、227宗投訴(投訴區域:塔石39%、黑沙環26%、筷子基14%等等)及有74名市民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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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啟動"獎勵旅遊激勵計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本年於1月至12月底實施"獎勵旅遊激勵計劃",繼續協助推動商務旅遊發展。 "計劃"的對象及適用範圍包括在澳門籌辦「獎勵旅遊」的主辦單位及/或策劃者、獎勵活動、團隊建立活動、頒獎晚會及活動涉及之本地交通,而獎勵旅遊規模須達50名或以上非本地參加者,並在澳門最少連續住宿2晚酒店。按實際支出計算,每位海外參加者最多可獲支持澳門幣$300元於澳門進行獎勵旅遊活動。 "計劃"又包括免費提供旅遊資料及歡迎禮物、提供旅遊局宣傳短片、豁免葡萄酒博物館和賽車博物館的入場費以及協調與各政府部門的聯繫。 符合"獎勵旅遊激勵計劃"資格的申請者,必須遵守相關條款及細則,例如有關計劃只適用於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確定之獎勵旅遊活動,而有關申請者必須向本局提交其活動之書面協議或合同,及其訂金保證收據以證其活動之真確性,同時要遵守申請程序及付款應遵事項。計劃詳情請參閱:
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cn/page/content.php?page_id=197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於2009年5月推出"支持澳門旅遊業界方案",其中,"激勵商務旅遊市場發展計劃"一直受本澳業界歡迎。今年啟動的"獎勵旅遊激勵計劃"是"激勵商務旅遊市場發展計劃-獎勵旅遊範籌"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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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啟動"獎勵旅遊激勵計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本年於1月至12月底實施"獎勵旅遊激勵計劃",繼續協助推動商務旅遊發展。 "計劃"的對象及適用範圍包括在澳門籌辦「獎勵旅遊」的主辦單位及/或策劃者、獎勵活動、團隊建立活動、頒獎晚會及活動涉及之本地交通,而獎勵旅遊規模須達50名或以上非本地參加者,並在澳門最少連續住宿2晚酒店。按實際支出計算,每位海外參加者最多可獲支持澳門幣$300元於澳門進行獎勵旅遊活動。 "計劃"又包括免費提供旅遊資料及歡迎禮物、提供旅遊局宣傳短片、豁免葡萄酒博物館和賽車博物館的入場費以及協調與各政府部門的聯繫。 符合"獎勵旅遊激勵計劃"資格的申請者,必須遵守相關條款及細則,例如有關計劃只適用於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確定之獎勵旅遊活動,而有關申請者必須向本局提交其活動之書面協議或合同,及其訂金保證收據以證其活動之真確性,同時要遵守申請程序及付款應遵事項。計劃詳情請參閱:
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cn/page/content.php?page_id=197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於2009年5月推出"支持澳門旅遊業界方案",其中,"激勵商務旅遊市場發展計劃"一直受本澳業界歡迎。今年啟動的"獎勵旅遊激勵計劃"是"激勵商務旅遊市場發展計劃-獎勵旅遊範籌"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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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大廈示範單位首日開放
湖畔大廈經濟房屋地盤內之交樓標準示範單位今(12)日起開放予獲甄選家團參觀,房屋局按序分批次安排家團前往參觀,截至下午5時,共接待了57人次,整體秩序良好。房屋局呼籲參觀者留意揀樓通知信上安排之指定期間內前往參觀,屆時必須出示揀樓通知信正本。 獲甄選家團須於揀樓通知信上安排之期間(每個家團可在8日期間內參觀時間),出示揀樓通知信的正本前往參觀示範單位。而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日上午10時至晚上6時,參觀者需為家團成員。 由於示範單位設於地盤內,並須以步行方式上樓梯至6樓參觀T1、T2及T3之房屋類型示範單位,參觀者需因應個人身體狀況選擇是否步行樓梯前往6樓參觀,參觀者亦可選擇在展示廳參觀示範單位之展板及模型。 房屋局根據可預配單位數量,於2011年12月29日起以雙掛號形式向獲甄選家團寄出揀樓通知信及附有相關售樓資料,如售價;並按次序分批次安排於2012年1月12日起參觀湖畔大廈地盤內之交樓標準示範單位,每個批次60個家團,而今(12)日首日開放,房屋局安排了60個家團前往參觀;並自1月19日起按序安排家團代表往房屋局選購單位。家團需留意其揀樓通知信之時間安排。 湖畔大廈經濟房屋鄰近氹仔美副將馬路,為澳門首個由特區政府全資興建,附設有完備社區功能之公共房屋項目。湖畔大廈由六座樓宇組成,提供2,703個經濟房屋單位,一至五座高48層,第六座高46層,一房單位有296個,二房單位有1,883個,三房單位有52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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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大廈示範單位首日開放
湖畔大廈經濟房屋地盤內之交樓標準示範單位今(12)日起開放予獲甄選家團參觀,房屋局按序分批次安排家團前往參觀,截至下午5時,共接待了57人次,整體秩序良好。房屋局呼籲參觀者留意揀樓通知信上安排之指定期間內前往參觀,屆時必須出示揀樓通知信正本。 獲甄選家團須於揀樓通知信上安排之期間(每個家團可在8日期間內參觀時間),出示揀樓通知信的正本前往參觀示範單位。而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日上午10時至晚上6時,參觀者需為家團成員。 由於示範單位設於地盤內,並須以步行方式上樓梯至6樓參觀T1、T2及T3之房屋類型示範單位,參觀者需因應個人身體狀況選擇是否步行樓梯前往6樓參觀,參觀者亦可選擇在展示廳參觀示範單位之展板及模型。 房屋局根據可預配單位數量,於2011年12月29日起以雙掛號形式向獲甄選家團寄出揀樓通知信及附有相關售樓資料,如售價;並按次序分批次安排於2012年1月12日起參觀湖畔大廈地盤內之交樓標準示範單位,每個批次60個家團,而今(12)日首日開放,房屋局安排了60個家團前往參觀;並自1月19日起按序安排家團代表往房屋局選購單位。家團需留意其揀樓通知信之時間安排。 湖畔大廈經濟房屋鄰近氹仔美副將馬路,為澳門首個由特區政府全資興建,附設有完備社區功能之公共房屋項目。湖畔大廈由六座樓宇組成,提供2,703個經濟房屋單位,一至五座高48層,第六座高46層,一房單位有296個,二房單位有1,883個,三房單位有52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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