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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綱要法》公開諮詢

“天鴿”風災對澳門造成了嚴重的破壞,經檢討整個運作過程,政府、社會和居民在應對危機和災害方面存在不足,其中,民防行動統籌協調制度和相關工作機制也有改善空間。

現行規範民防工作的第72/92/M號法令,沿用至今已超過二十五年,經參考了國家減災委員會專家組的建議,我們著手研究完善現行的民防法律制度,務求讓民防體系能夠更好地統籌、協調公共部門、私營機構和民間的行動,形成最大的社會合力。

制定《民防綱要法》有三大目的 :

一是回應社會發展形勢,使民防制度更能符合當今世界公共安全的發展趨勢,同時配合智慧警務的發展,提升民防體系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效率,以及加強與國家及鄰近省區的民防應急行動協調;

二是推動民防強勢統籌,革新民防事務的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確保預防和戒備工作有序開展、政令集中、資訊流通,提升社會對災害事故的應對意識、防範能力和執行能力;

三是調動社會共同參與,建立制度化的管理和保障,引導民間支援力量配合整體民防行動的有序開展,促進政府、公私營實體和居民在應對災害事故的過程中形成最大合力。

民防制度繫及公共安全,與各位居民息息相關,為此,我們透過展開公開諮詢,就完善民防法律制度的八個方向,即提升行動指揮級別、增設統籌協調機構、統一事故分類分級、強化資訊有效傳播、明確各類義務責任、引入新的例外措施、規範提供民防數據以及設立志願協防制度,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詳情請參閱《民防綱要法》公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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