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為公共街道上舉行活動之臨時售賣攤檔的實體發出臨時准照
服務對象:在澳門設立企業或其他澳門民典設立之法人
申請資格:符合法例之實體
服務結果:市政署向申請的企業/法人發出臨時售賣准照
查詢途徑
負責單位:小販事務處
辦理地點:
遞交文件地點﹕
-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台山分站: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127號嘉翠麗大廈B座地下
──筷子基分站:澳門沙梨頭新街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2座地下G及H鋪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下環分站: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4樓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氹仔黑橋街平民新村75K號
──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 文書暨檔案中心: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163號地下;
辦公時間:
- 綜合服務中心及市民服務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時 至 下午 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服務站:
星期一至五 早上 9時 至 晚上 7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文書暨檔案中心:
星期一至四 早上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至5時45分
星期五 早上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至5時30分
註: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傳真: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