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不適用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飲料及飲食場所牌照服務申請表 (格式MOD.28/DHAL)(有關表格可向本署免費索取或於本署網頁www.iam.gov.mo下載)(網上辦理則無需提交)。
註:
(1) 因應實際情況,環境衛生及執照廳可要求提供其他所須的資料;
(2) 倘申請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已作出更新,須於申請時遞交清晰影印本。(網上辦理則無需提交)
必須出示文件: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點
市政署 – 環境衛生及執照廳: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 – 804號中華廣場 2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
登入 “商社通” 辦理(申請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
郵寄申請:不適用
費用
無需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網上辦理:自申請文件具備條件之日起計15工作天。惟倘有需要諮詢其他實體之意見,該期間不包括在審批時間內。
親臨辦理:自申請文件具備條件之日起計15工作天。惟倘有需要諮詢其他實體之意見,該期間不包括在審批時間內。
備註/申請須知
1. 當事人可親自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2. 倘申請人為個人,親臨申請時須透過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
3. 倘申請人為法人,親臨申請時須由合法代表簽署有關申請表格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並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務結果
網上辦理:
登入 “商社通” 查詢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一、親臨領取
倘由准照或登記證明持有人/授權人親身領證的情況,個人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法人(公司)須按照其商業登記證明上之簽名方式一欄,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領取;
倘有代領人的情況,領取時帶備收據或出示餐飲場所准照或登記證明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二、網上下載准照或登記證明
准照或登記證明持有人可透過 “商社通”,於餐飲場所准照或登記證明有效期內自行下載。(准照或登記證明持有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