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鼓勵本地企業利用展覽會之經貿平台,向外展示商品以及與客戶直接接觸,並對個別企業及非牟利團體提供參展資助及製作宣傳品資助。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澳門註冊之商業企業,並符合下述資格:
- 為稅務效力並在財政局登記最少滿兩年及;
- 至少由澳門居民擁有50%或以上的股權或控股權;
- 不具備上述申請資格之單位,但具“澳門製造”或“澳門品牌”證明之企業可獲酌情考慮有關申請資格。
- 澳門註冊之非牟利團體,並符合下述資格:
- 有關團體需為對促進澳門經濟繁榮及優化本澳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有貢獻之組織。
服務結果
每一申請單位(包括企業及非牟利團體)於同一財政年度內,最多可申請製作印刷品及視聽材料每項各1次,單次鼓勵上限為60%,年度累計上限總金額為澳門幣50,000元。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會展發展及活動推廣廳
通訊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界貿易中心四樓
電話:(853)2871 0300
創業及營商
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