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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技術助理專業註冊及核發准照

續期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藥房技術助理准照有效期為一年及應關係人要求以同樣期限續期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藥房技術助理可於准照有效期屆滿前30天或屆滿前一曆年的12月份內,攜同准照正本及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副本或“投保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之聲明書”,於辦公時間親臨藥物事務廳一樓文件收發小組辦理准照續期手續;

  • 倘關係人於醫療機構執業,包括醫院、診所、藥房或藥行等,每年續期時須向藥物事務廳提交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副本或“投保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之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衛生局-藥物事務廳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一樓(文件收發小組)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續期費用澳門元25元,倘在准照有效期屆滿後60天內補交,將加收該費用百分之十。如在上述期限屆滿後仍未辦理續期,將導致准照的失效。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或授㩲代領


資料提供:衛生局(SS)

最後更新時間:2020-04-14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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