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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許可

取消許可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填妥的申請表格 (按此下載) 【附註1】
  2. 遞交剩餘藥物的清單、處理方法及其支持文件

 

附註:

  1. 如申請人屬法人,須由具簽署權限的經理、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機關主要據位人作出申請及簽署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准照處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納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藥物監督管理局自接獲申請文件齊備日起計90日內完成審批。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透過致電部門查詢申請實時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透過信函或傳真通知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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