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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

防控煙酒相關工作及服務

服務簡介

防控煙酒辦公室隸屬衛生局社區醫療衛生範疇。根據第26/2023號行政法規,防控煙酒辦公室具有下列職權:

  • 根據國際組織的提議,建議預防吸煙和飲用酒精飲料政策的指導原則;
  • 協調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聯合行動;
  • 協助有關禁止吸煙以及禁止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地點的負責實體,以確保遵守有關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法例;
  • 監控供公眾消費的煙草製品的成分;
  • 推動與吸煙和飲用酒精飲料的危害,以及戒煙、治療酒精成癮及復康的重要性相關的健康資訊及教育活動;
  • 向消費者公佈生產煙草製品所使用的成分及相關份量;
  • 建議及推動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措施,並評估有關措施的執行成效;
  • 編製關於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跟進及評估報告;
  • 處理因執行有關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法例而開展的處罰程序;
  • 監察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法例的遵守情況。

服務對象

  1. 舉報違法:任何人士
  2. 查詢法律規定:任何人士
  3. 洽詢宣傳活動:對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學校/教育機構/社團/企業
  4. 索取宣傳資料:任何人士
  5. 繳付罰款:需要繳交違反控煙、控酒法規罰款的人士
  6. 查閱處罰卷宗:違法者本人(個人/場所東主)或違法者代表
  7. 對控訴和處罰提出行政申訴:違法者本人(個人/場所東主)或違法者代表

服務結果

  1. 舉報違法:適當跟進處理
  2. 查詢法律規定:獲現行控煙、控酒法規的疑問解答
  3. 洽詢宣傳活動:獲派員進行控煙或控酒相關活動
  4. 索取宣傳資料:獲得相關宣傳資料
  5. 繳付罰款:繳付罰款完畢後,獲得繳付收據 / 電子收據(透過網上系統繳付者)
  6. 查閱處罰卷宗:獲准查閱與自身相關的卷宗內容
  7. 對控訴和處罰提出申訴:獲回覆申訴結果

查詢途徑

防控煙酒辦公室

地址:澳門貨倉街35號,下環街社會服務綜合大樓三樓

電郵信箱:gpcta@ssm.gov.mo

舉報及查詢熱線:(853) 2855 6789

戒煙熱線:(853) 2848 1238

傳真:(853) 2871 6385

專題網頁:

https://www.ssm.gov.mo/smokefree 

https://www.ssm.gov.mo/alcoholcontrol

 


資料提供:衛生局(SS)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0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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