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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統職業病賠償

申請


如何辦理

由法院或檢察院通知社會保障基金參與有關的工作意外及職業病訴訟程序,經調解或判決後確定由社會保障基金負責支付的賠償金額。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勞工事務局送交的職業病通知筆錄及檢察院進行調解時間的通知並附臨床法醫學意見書後,由社會保障基金之代理人參與調解。當社會保障基金收到代理人的調解報告及賠償金額後,30日內透過公函回覆申請人審批結果。(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損害賠償金額:由適用於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的法律訂定。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1. 電話:(853)2853 2850
  2. 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服務點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以郵寄公函通知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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