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致電、傳真、郵寄或親往通訊博物館提出申請,並遞交“場地租賃申請表”(可於通訊博物館網頁內下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郵電局 – 通訊博物館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7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日,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30分,公眾假期休館
費用
參閱“場地租賃收費表”。
審批所需時間
一般在 1至 2日內作出回覆。
備註/申請須知
- 倘同一時間有超過一項申請,則按書面申請文件送抵通訊博物館的時間安排次序;
- 不得利用場地進行任何與原來申報不符的活動,同時嚴禁進行任何:
- 與現行法律相抵觸的;
- 附商業性質的產品推廣、營銷或收費的;
- 關於宗教、政治信仰等活動。
- 使用場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概由租場機構負責。郵電局通訊博物館具有最終的場地使用審批權,有權不予以或停止租借,並毋須解釋理由;
- 通訊博物館全館禁止吸煙,並請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飲食活動。租場機構須確保場內、外秩序良好,並保持環境衛生,活動結束後須即時清理場地及處理廢物。倘演講廳範圍的設備和設施在租用後發現損毀或遺失,概由租場機構負責賠償;
- 倘發現違反上述使用規則,通訊博物館將根據情況的嚴重性,有權在不事先通知情況下即時暫停或取消租場機構使用場地的權利,惟租場機構仍需負責繳付按原來預算使用場地後所引起的一切費用;
- 郵電局對《通訊博物館設施租賃規章》擁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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