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 親臨房屋局申請──須同時提交所有申請文件。
- 網上申請──申請人須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個人)/(實體)帳戶上載所有文件之電子檔或影像檔。
辦理時限
不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所需文件及費用
- 中止准照
1. 已填妥及簽署的一般事項申請表-更改資料/中止/取消中止/註銷(表格五(II)) 。註1及2
溫馨提示:
a.中止期間不得在其准照有效期內連續或間斷超過12個月;
b.中止准照的期限屆滿且未取消中止,准照會被註銷;
c.中止准照之起止日期以房屋局通知內所指出的日期為準。
- 取消中止准照
1. 已填妥及簽署的一般事項申請表-更改資料/中止/取消中止/註銷(表格五(II)) ;註1及2
2. 倘申請人之從業要件沒有變更,則僅須提交申請人所作的聲明書,以聲明其仍然符合第16/2012號法律第5條第1款或第2款,又或第12條規定的發給和續發准照的要件;註2及3
3. 倘申請人之從業要件有任何變更,視乎實際情況須提交不同的申請文件,詳情請致電2859 4875向房屋局-准照處職員查詢。
溫馨提示:取消中止准照之起始日期以房屋局通知內所指出的日期為準。 - 註銷准照
1. 已填妥及簽署的一般事項申請表-更改資料/中止/取消中止/註銷(表格五(II)) 。註1及2
溫馨提示:註銷准照之起始日期以房屋局通知內所指出的日期為準。
註1:倘申請人為經紀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按證件式樣簽名;倘申請人為公司,則由公司之合法代表按證件式樣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名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註3:倘透過自然人商業企業主之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且企業主透過其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個人)作出簽署,則無須上傳聲明書;否則,必須提交按證件式樣簽署之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房屋局
地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舖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
地址:澳門氹仔湛江街 66 – 68號湖畔大廈 1樓 D舖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網上預約
房屋局 – 網上預約系統(適用於預約親臨辦理的時間)
可預約辦理如下服務:
1. 房地產中介業務申請
- 適用於所有申請類型,包括房地產經紀准照、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補發准照 / 說明書、房地產中介業務(一般事項)及准照續發的申請。
- 於預約完成後,請攜帶預約憑單,並在預約時間前 10分鐘帶備所需文件到達已選擇的辦事處(房屋局青葱辦事處 / 離島辦事處)按序提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
2. 提交文件或取得數碼證照列印本
- 可透過網上預約系統預約提交文件或取得數碼證照列印本的時間,並於預約時間前10分鐘親臨已選擇的辦事處(房屋局青葱辦事處/離島辦事處)提交文件或取得數碼證照列印本。
網上申請
房地產中介業務准照 – 網上申請系統(適用於具備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個人)/(實體)之申請人)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
備註/申請須知
中止和註銷准照的效果
- 如房地產中介人或房地產經紀准照被中止,則准照持有人不得在中止期間內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 如房地產中介人或房地產經紀准照被註銷,則准照持有人須立即終止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但如符合《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的要件,不影響其可重新申請發給准照;
- 中止或註銷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導致其已訂立的房地產中介合同失效。
相關規範或要求
沒有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1. 親臨或致電房屋局查詢
2. 房地產中介業務准照申請進度網上查詢
領取結果的方式:書面回覆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