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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牌照

的士牌照更改及附註


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執照所載資料有變更之持有人

 

辦理時限

  • 自引致更改執照所載的任何資料的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
  • 設定負擔者,自簽署有關文件之日起10日內

如何辦理

辦理方式

櫃檯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親臨/代辦(按此預約

 

個人:

  1. 填妥辦理的士准照/執照相關服務申請表(102/DGT)(可於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
  2. 執照正本
  3. 出示持有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按審批所需將拍照存檔)
  4. 引致執照所載資料變更之證明文件

 

公司:

  1. 填妥辦理的士准照/執照相關服務申請表(102/DGT)(可於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
  2. 執照正本
  3. 出示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按審批所需將拍照存檔)
  4. 引致執照所載資料變更之證明文件

 

註:

  • 代辦人士須出示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按審批所需將拍照存檔)。
  • 設定負擔應以書面作出,且須自簽署有關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將該等文件的副本送交交通事務局,違者科澳門元6,000圓罰款。
  • 持有人有義務自引致更改執照所載的任何資料的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就有關事實向交通事務局申請作附註,違者科澳門元1,500圓罰款。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澳門元30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收齊文件後按實際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領取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收據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局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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