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按活動執行期分兩輪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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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 事項 |
第一輪申請 | 第二輪申請 |
| 接受申請期 | 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日 | 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
| 系統開放期限 | 2025年11月10日上午9時 至11月28日下午5時 |
2026年4月1日上午9時 至4月24日下午5時 |
| 遞交申請文件期限 | 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日 | 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
| 活動執行期 | 2026年1月至6月開始的活動, 並須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 |
2026年7月至12月開始的活動, 並須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 |
持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並在本澳高等院校修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須經學生所屬本澳高等院校同意並為學生個人提出資助申請(私立高等院校須由其擁有人提出),少於活動開始前45日提出申請,且參加的活動須於2026年內開始及完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方式:
資助申請只能由主辦單位提出(倘為參與在外的活動,則由澳門的組織方提出),申請者須按申請期完成以下程序:
- 於網上資助申請系統使用申請者已有的帳戶登入,並在系統:
- 輸入全部資料。
- 倘活動已向或計劃向其他單位提出申請資助(兼收),須在資助系統登記有關情況,填妥《其他機構資助項目預算表》。
- 上載i) 社團架構及銀行帳戶資料(見第2點)及ii)其他有助評估的資料(見第3點)。
- 確認完成網上“遞交”(申請者於系統確認申請後,帳號持有人將收到電郵確認)。
- 社團架構及銀行帳戶資料:
- 身份證明局發出之《已成立社團或財團之領導架構證明書》文件副本,內容包括有效領導架構之組成。
- 倘未能提供上述第2.1點的文件,須遞交經蓋會章之選舉領導架構的會員大會會議記錄副本,以及依法或按其章程或按授權文件具權限代表該申請者的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倘為首次提交申請或需變更資料者在澳門銀行開立之帳戶(澳門元)存摺首頁或澳門銀行發出的相關證明文件副本,須載有銀行名稱、帳戶名稱和帳號(如未能在申請時上載,請說明原因)。
- 有助評估的資料包括:
- 如活動由多個單位合辦/協辦/承辦,須在申請時列明。
- 申請項目涉及的講者、導師、評審、裁判的簡歷或以往同類活動參考。
- 比賽類活動:活動章程,亦可提供以往同類活動的章程作參考。
- 赴外活動:活動內容及行程規劃、倘有的接待或邀請單位邀請函。
- 以往舉辦同類活動的報告、新聞稿、宣傳資料、收支情況。
- 如申請者屬持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並在本澳高等院校修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須提交大專學生個人簡歷。
- 倘有的關聯交易申報文件。
- 其他有助教青局分析及評審的資料。
- 申請者在完成上述第1點程序後,須按第5點所示的申請期內,透過第5點的方式,提交由系統生成,經申請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具權限的受權人簽名及蓋章的文件:
- 《申請清單》;
- 倘有的《其他機構資助項目預算表》。
- 提交申請文件的方式:
透過以下任一方式,提交第4點所述的《申請清單》及倘有的《其他機構資助項目預算表》:- 親臨提交紙本: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於辦公時間內提交)。
- 郵寄提交紙本:地址同上,以澳門郵電局蓋印的日期為準;透過快遞,則以教青局收到快遞的日期為準。
- 電郵:於限期前透過電郵提交(afees@dsedj.gov.mo),交件以電郵信箱收到有關文件的日期時間(澳門時間)為準。隨後透過親臨或郵寄的方式提交紙本文件,教青局於收到紙本文件後,方進行審批程序。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09:00-13:00,14:30-17:45
星期五09:00-13:00,14:30-17:30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網上辦理:
https://portal.dsedj.gov.mo/portalspace/portal/portal_login_page.jsp?langsel=C
郵寄申請:
於限期前透過電郵提交(afees@dsedj.gov.mo),交件以電郵信箱收到有關文件的日期時間(澳門時間)為準。惟教青局於收到紙本後,方進行審批和支付的程序。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
當接獲有關資助申請查詢,於三個工作天內給予回覆。(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電話、電郵或傳真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資助結果將透過公函形式通知
教育
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