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收到判给通知书后的8日内。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财政局公物管理厅动产管理及资产汇编处会主动发出”M/11存款凭证(司库活动)”。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8楼
公物管理厅 – 动产管理及资产汇编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传真:(853) 2832 2720
费用
免费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亲临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8楼公物管理厅动产管理及资产汇编处或致电(853) 8599 0580 / (853) 8599 0527 。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中标人可透过 “一户通” 、”商社通” 或 “澳门税务资讯Macau Tax” 查看”M/11存款凭证(司库活动)”,然后透过「收付易」服务所指的电子渠道或前往指定银行柜台缴交款项,并须于收到判给通知书后8日内缴交。
公共行政事务
行政及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