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公开招标公告刊登日起至递交投标书期限届满前。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人需先到财政局八楼公物管理厅动产管理及资产汇编处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以作登记;
– 财政局发出”不定期收入B格式”;
– 申请人可透过「收付易」服务所指的电子渠道或前往财政局收纳处进行付款;
– 付款后,可凭收据到动产管理及资产汇编处领取相关的公开招标资料。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8楼
公物管理厅 – 动产管理及资产汇编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传真:(853) 2832 2720
费用
澳门元伍拾圆
备注/申请须知
- 递交投标书的期限载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方案》内;
- 有关「收付易」之详情可参阅财政局网页。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亲临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8楼公物管理厅动产管理及资产汇编处或致电(853) 8599 0580 / (853) 8599 0527 。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付款后,可凭收据到动产管理及资产汇编处领取相关的公开招标资料。
公共行政事务
行政及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