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申请表格(格式表格017/DHAL号,表格可向本署索取);
2.有效的行政准照转让合约/转名契/声明书;
3.倘申请人为自然人,须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倘申请人为法人,须递交有效商业登记证明书影印本(已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或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有效社团证明书影印本。有关申请表格须由合法代表签署,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4.已作登记或已缴纳之最近一期的营业税登记证明文件(已于财政局作登记的场所则豁免递交);
5.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例如:租赁合约、声明书)。
必须出示文件:
须出示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
办理时限
不适用
费用
须缴纳相当于原来准照费用一半之费用。
https://bo.dsaj.gov.mo/bo/i/98/46/desp104_cn.asp
审批所需时间
1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当事人须亲临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
2.以上文件除由政府部门及公用机构发出之文件外,其余均须由申请人/合法代表签署。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进度查询方式
https://www.iam.gov.mo/c/licenseQuery/csliprogressquery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亲临领取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4.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号 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5.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详细信息: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预约方式:
一戶通/商社通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