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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持续跟进一鲮鱼罐头可能含孔雀石绿事件


市政署获悉香港当局公布,在一个鲮鱼罐头样本中验出微量孔雀石绿。市政署高度关注事件,经调查暂未发现有涉事批次产品入口本澳及在本澳市场销售。市政署将持续跟进事件,与本澳入口商及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呼吁公众若持有涉事批次产品,应立即停止食用。

市政署透过恒常食品事故监察系统,获悉香港食品安全中心公布在一个生产商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国生产的「珠江桥牌豆豉鲮鱼罐头」样本中验出微量孔雀石绿;含量为十亿分之零点七四。相关涉事批次产品的港澳总代理为昌晖有限公司;净重一百五十克/五点三安士;此日期前最佳为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香港方面已指令将涉事批次的产品停售。

市政署高度关注事件,已即时向本地业界发出食品预警,并联络该品牌产品之本澳代理商了解情况,而根据入口资料,本澳没有入口涉事批次产品。此外,亦派员到市面巡查,暂未发现有涉事批次产品在本澳市场层面销售。

孔雀石绿是一种人工合成有机化合物,既是工业染料,也是杀菌剂,具治理鱼类疾病的作用。在养殖期间使用,孔雀石绿会被鱼体组织吸收,产生代谢物,并会长时间残留体内。目前,很多国家及地区已禁止在养殖食用动物中使用。根据经第3/2016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6/2014号行政法规《食品中禁用物质清单》规定,孔雀石绿属食品中的禁用物质,在所有本澳出售的食品均不得验出,如涉及任何违规行为,将依法惩处。

市政署将持续跟进事件,为审慎起见,呼吁若持有上述产品之市民及业界应立即停止食用及供应,业界如有相关批次之涉事产品,亦应主动下架回收及通报市政署,以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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