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分层建筑物管理专业水平,房屋局草拟有关分层建筑物管理注册制度之法规草案已接近完成,并计划於短期内作进一步之谘询。 该法规之标的为订定在本澳提供分层建筑物管理服务之专业资格注册制度,规范分层建筑物管理实体及管理服务人员之行为,使物业管理之专业水准得以优化。 法规拟对本澳设立之管理实体(即管理公司),及执行有关管理事务之管理服务人员(即管理员)作出规范,规定须获得由房屋局发出之注册证明书,确认其专业资格,方可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而在计划推出之上述法规内,有关管理实体注册之核准要件,除包括公司资本额及缴交保证金等外,亦须设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无专业技术人员而运作会视为违法行为并科以罚款;而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是规定其须完成不少於一定时数之物业管理范畴之专业技术课程。 为使制度推出时行业具备此等人力,房屋局已作相关之准备辅助行业进行培训,去年房屋局已经与劳工局开办了共300多小时之<第一期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课程>,结合本澳及香港之专业师资,课程对象为具一定行业资历之物业管理公司现职主管人员,而课程内容包括物业管理运作、楼宇设施及维修保养、管理技巧、物业法例、财务与风险管理及顾客服务和品质管理等;第一期学员有42人,并将於今年6月结业。 为使更多现存之物业管理公司能及早培训此等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房屋局再与劳工局再开办<第二期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课程>,并於本月16日开始接受报名,课程将於4月中开课,为鼓励行业配合作人员培训,政府亦资助部分之学费。 另外,分层建筑物管理注册制度之法规草案亦将会规定注册公司聘请之管理员亦须完成职业培训课程,就此一基础知识培训业已开办了数期课程,房屋局亦将会进一步加强有关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