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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法》听取运输工务界别意见


特区政府今(27)晚举行第四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介绍及谘询会,听取运输工务界别人士意见。 行政长官何厚铧在谘询会上首先就立法的政治层面作出阐述,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法律改革办公室主任朱琳琳分别就谘询内容重点及条文作具体介绍。 出席的官员还包括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何永安、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振东、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朱林、赵向阳、Marques da Silva(司马良)及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黄玉叶。 这场谘询会的谘询对象为:科技委员会、专业社团(工程师)、环境委员会、交通谘询委员会、交通高等委员会、燃料安全委员会、渔业谘询委员会、澳门旧区重整谘询委员会、认可技术委员会、土地发展谘询委员会,以及运输工务范畴部门局长等45单位共250人次。 第五场谘询会将於明晚举行,听取行政法务界别的意见。 另外,为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特区政府准备了“《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谘询文件”,并正进行全面公开谘询,希望市民为法律草案的完善提出宝贵意见。
特区政府将於11月5日晚上7时至9时在文化中心大剧院举行公开介绍及谘询会,欢迎本澳市民报名出席。可於10月24日至31日以电话(28750680)、传真(28750813)或电邮(consultation@grj.gov.mo)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姓名、联络电话、是否发言(每位发言者的发言时间不超过6分钟,如因报名发言者众而未能於会议结束前发言,欢迎於谘询期内以书面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