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有关食品和瓶装饮用水安全的两份书面质询。 陈丽敏表示,特区政府从不间断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违法的店铺进行调查。而且一向重视食品入口的安全和监管,早前已设立「食品安全统筹小组」,以协调监管食品安全的工作。食物安全的管理体系则采用多部门协同管理系统,各部门各司其职,适时协调沟通合作,以落实「来源到餐桌」的食物安全监管。 另一方面,特区政府与内地建立了工作通报机制,相互快速传递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从而保障市民。卫生局亦会主动收集本地、邻近地区,以至世界各地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资料,经风险分析后,透过各种途径向相关权限部门和单位、业界和市民大众发出包括食用消费警示在内的食物安全信息。 陈丽敏又强调,特区政府一直非常关注瓶装饮用水安全问题,透过经济局、卫生局及消费者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共同维护瓶装饮用水之安全。其中,卫生局每年均会在市售层面抽取包括瓶装饮用水在内的食物样本进行检测,一旦发现瓶装饮用水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影响,卫生局会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处理,当中包括要求产品回收及销毁。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206/III/2008; 182/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