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局长刘玉叶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因应局方一次开考而提出关於公共利益的书面质询。 刘玉叶指出,公共行政部门在聘任及甄选人员时必须严格遵守现行公职法律规范,就质询中所提及的普通入职开考,鉴於现时对12月21日第86/89/M号法令的第十二条仍然存在理解上的分歧,而有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入职开考必须与其相容,故有必要厘清其法律含意。 回覆指出,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争议,在权衡轻重后,财政局决定宣告该次开考无效。局方深信该决定最有利於投考人员,倘因继续执行有关开考程序而引起法律争议,不可避免地,该等工作人员将须重返其开考前原属之编制内职位,届时将对他们构成更严重的影响。 刘玉叶强调,财政局一直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合法的行事原则,并谨慎执行每一程序,为使该等人员清楚知悉有关决定,撤销开考的消息除以通告形式刊登於特区公报外,并已适时通知确定名单中的每一位工作人员。 ※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606/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