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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法国签署航空意外或事故调查合作意向书


为促进航空安全,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与法国航空安全调查局於6月17日在澳门进行了会议,就两地在航空意外或事故调查商谈合作事宜。双方於会后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同意今后就航空意外或事故的调查、调查培训、讯息及技术的共享相互合作。 合作意向书覆盖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 双方将就国际标准的最新发展情况交换意见、并且就制定各自管辖权内的航空意外或事故调查的法律及规章交换经验及提供协助;
二. 双方将就两地人员因培训需要的往来提供便利,包括参与培训课程、吸取实际操作经验以及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较大型意外等;
三. 各方将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向对方提供调查的技术支援及设施的 使用;
四. 双方将保持定期联络并举行会议,以交换经验、技术及知识;
五. 在保密原则的前题下,各方将向对方提供其正在进行的调查的有用资讯; 六. 如发生对方与第三方调查当局正进行涉及该两地的航空意外或事故调查,而自己与第三方的关系密切或在地理位置上相邻等情况下,将为对方与第三方在建立关系上提供协助。 於会议上,双方分别介绍了两局的职能及航空意外或事故调查的法规及管理工作。双方均认同进行航空意外或事故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不是要归咎责任。 提高航空业的营运安全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故航空意外或事故调查甚为重要。由於本澳在该范畴的管理工作并未累积很多经验,以及随着行业的迅速发展,本澳航空器数目及种类不断地增加,因此,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希望向外地吸取经验,与外地建立合作关系,从而在有必要时向本澳提供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援、设施使用,以及为本澳的调查人员提供培训,加强他们在相关范畴的专业知识。 除与法国航空安全调查局的合作外,於本年4月,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亦就类似的合作於北京举行了会谈,并达成了初步共识。应澳门方的要求,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同意向本澳提供航空意外或事故调查的人员培训及设施使用,或其他必要的协助。此外,在情况许可下,如内地发生航空事故时,内地可邀请澳门方调查员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调查工作。两地现正就有关的合作草拟协议书,预计可於本年内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