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及统计暨普查局代局长邝碧芬分别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及李从正的书面质询。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陈明金指出,2007年需接受强制检验之半挂车及工业机器合共429台,当中又有146台未按时受检。当局会按照程序,根据车主逾期办理验车的时间而科处定额罚款或取消有关车辆或工业机器之牌照。 陈丽敏又指挂车及半挂车的检验工作是根据《道路法典规章》(已易名为《道路交通规章》)和《检验及确定机动车辆各种规格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故检验并不存在「验首不验尾」情况。对个别车身庞大或安装有特殊设备而无法进入验车线受检的车辆,验车中心则采取「路试验车」的措施,此也是根据上述两个规章的规定进行,并经交通高等委员会审阅,以确保通过检验之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陈丽敏指保安当局一向关注半挂车长期违例停泊之情况,若影响本澳道路使用者安全,会即时作出检控。为解决违例停泊之无牌拖架,将由专责部门对半挂车作出即时检验及办理相关手续。而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对此亦派员作出监督,出入境事务厅及海关亦会同时作出协调及配合。 另外,统计暨普查局代局长邝碧芬回覆李从正表示,该局是本澳官方统计的编制机关,使用国际的统计标准定义和方法,确保数据在国际间的可比性。 邝碧芬又指出,统计暨普查局与治安警察局及相关部门正研究将入境旅客的资料作更仔细分类。就业统计方面,考虑到外地雇员占整体劳动人口的比重,统计暨普查局在2006年已展开了计算本地居民就业指标的内部研究,在2007年完成可行性测试及计算,并计划由2008年第一季起,除总体的就业数据外,将按季独立公布关於不包括外地雇员之本地居民的劳动力参与率、失业率,以及就业居民的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数等主要指标。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229/III/2007 ; 663/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