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0月29日)对位於路环电厂街及其旁侧一幅被占的政府土地进行收地行动。是次与之前数宗霸地个案不同的是,占地人自知非法占用政府土地而自行陆续移走占地上的大部分建材和设备等物件。由於占用人在最后限期前已基本搬走所有的设施和物件,无须政府进行清迁,为今年政府处理多宗霸地案个中,能於政府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完成清迁并将土地归还特区政府的首宗个案。 占用人限期内已自行清离 尽管有关土地占用在政府指定的最后期限内腾空土地,将土地交还特区政府,但政府仍严谨以待,以防发生突发情况。因此,土地工务运输局与建设发展办公室、民政总署、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环境保护局等多个部门,今日到现场进行跟进工作,但出动的人员为今年历次最少,合共仅约三十多人。 该幅被占用的政府土地位於路环电厂街及其旁侧的土地,被占面积约五千平方米。由於早前政府刊出告示后,占用人已自行陆续清走摆放在行车通道、行人路以及路旁的政府堆填区绿化地上的货柜、履带式起重机、挖泥机、推土机、大量金属工字钢、石板、建筑设备及材料等物品。相对於政府未刊登告示前占地上摆放大量建材的恶劣情况,今日现场仅留下为数不多的杂物和垃圾。 鉴於占地人自政府於八月初刊登告示后已陆续清走其占地上的物件,故今天政府的工作仅是清理遗留在占地上馀下少量的杂物以及垃圾,政府也同时展开地段的围板工作。 政府仍追究占用人违法责任 在有关非法霸占政府土地的个案中,占用人霸占公共道路以及政府部份绿化地,用以摆放货柜、建筑物料以及大型机械设施等,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且路环电厂街一带位於特区政府计划兴建九澳隧道的用地范围内,故非法占用人的霸占行为严重危害了特区政府的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分别在八月和九月向占用人发出通知及最终决定通知,要求其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搬走占地上的物件,将土地归还特区政府,并一再明确政府处理非法霸占土地的政策和立场。 虽然有关占用人在限期内清走占地的所有物件,将土地交还政府,政府无须再进行清迁行动下,不会对其追收腾空行动的费用。但政府仍然会追究其非法霸占政府土地的违法责任。 严厉打击霸地及破坏出体行为 政府将陆续对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个案加紧开展相关的腾空土地程序,收回的占地会按原有城市规划用途发展或按原貌恢复。对於凡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人士,在期限内没按要求清理占地内的物件将土地归还政府,因此而须由政府执行清迁工作,行政当局会严格根据法律规定,除对占用人追收有关费用及科以罚款外,亦会追究其违法的责任。 对於处理非法霸占政府土地的立场,政府再次重申,凡非法霸地,破坏路环山体,阻碍政府护林工作,以及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等违法占地行为,政府基於公共利益及管治权威,会以强硬手段遏阻。
2009年6月告示刋登前,土地堆满建筑材料2009年10月23日临近限期届满前,占用人加紧自行清理现场)2009年10月27日收地行动前,占用人自行清理现场建筑材料2009年6月告示刋登前,货柜及僭建物阻塞道路2009年10月27日道路上的货柜及僭建物已基本被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