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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路环旧市区居民介绍土地批给申请手续


为有效和有序地处理路环旧市区原居民的居住问题,特区政府将透过土地批给方式,让回归前已居住在路环旧城区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居民,继续在原址居住或商住,有关计划将於明日(二十八日)正式接受申请。土地工务运输局今日(二十七日)晚上八时正,於路环大会堂和路环旧市区居民介绍有关计划的详情,以及申请批地须注意的事项。
政府於今年四月推出了“优化路环旧市区可行性研究”公开谘询。社会及路环居民普遍赞同路环旧市区保持休闲、舒适气氛,以低商业化的模式发展。政府期望透过城市规划活化路环旧市区、提升旧区的价值、创造发展空间,同时解决回归前已经居住在路环旧市区内地段居民的居住问题。
政府正朝着先后缓急、先易后难的方向逐一处理路环旧城区的居住问题。经过长期协商,政府决定依据现行法律,并在符合城市规划及所有现行建筑条例的前提下,让回归前已居住在路环旧城区但未依法取得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居民,可以透过土地批给,取得继续在原址居住或商住的权利。
此项计划申请范围,仅限於路环旧市区,即以十月初五马路、船人街、打缆街和民国马路所围合的范围。为了让原居民清晰申请事宜,土地工务运输局代表今晚(二十七日)於路环大会堂举办说明会,向出席的路环旧城区原居民讲解该项批地计划之申请要件和程序。负责讲解的有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城市规划厅厅长刘榕、土地管理厅厅长李匡褀及城市建设厅准照处代处长区炳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