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局长李展润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现时入职卫生局的医生需要进行实习是为了将来的专科实习提供基础培训,目的是提高入职医生的临床专业水平。 李展润表示,因应社会发展,该局现正考虑进一步完善现行制度。未来将考虑通过立法,规定凡在澳门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生,不论是选择私人执业或进入政府医疗系统,均必须通过和完成强制性的实习课程。同时,卫生局亦会在日后完善第84/90/M号法令之医生发牌制度。另外,关於成立医务委员会的谘询文本正亦在审议。 有关私人医务活动牌照的法律制度,卫生局已成立检讨私人医务活动法规委员会负责有关工作。此外,卫生局正着手进行私人执业临时医疗牌照法律制度草案修订文本的工作,并列入该局法律改革项目中。 李展润表示,对於在该局注册的医务专业人士及卫生护理服务场所,卫生局根据相关法令对有关人士及场所进行监管。换言之,市民如对私人领域的医疗服务作出投诉,该局会受理并依据现行法令之规定,开展听证及调查程序,如证实有关人士或场所违规,将作出行政处罚。 他补充,在加强规范的同时,卫生局亦重视已投身私人医疗市场的专业人士的培训。自2006年起,该局透过财务资助,支持本澳的私人医生提供系统的进修培训,以及为本澳的医务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另外,该局於2007年成立资助医疗组织评估委员会,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研究、评估及跟进工作。 此外,李展润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有关招聘广告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对於7月27日及7月30日在中葡文报章上刊登招聘特别职程组别内职业治疗范畴和化验范畴的二等高级技术员,由於卫生局在处理上述招聘工作时,疏忽将其中一入职要求订为「谙熟中文」。该局已撤销上述的招聘,有关通告於8月14日刊登在中葡文报章及上载於卫生局网页内。 卫生局将以此作为日后招聘时的借鉴,将於日后的招聘广告内以「掌握其中一种官方语言」作为语言方面的入职要求,但需要强调的是,有关「歧视」及「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并不存在。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572/III/2009; 673/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