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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社会房屋将於9月28日至12月28日接受申请


为确保经济薄弱的居民能有充足时间,递交新一期社会房屋申请文件,特区政府将於9月28日至12月28日接受承租社会房屋的家团或个人申请,同时,房屋局特於申请期内中午照常办公,务求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弹性的选择,方便居民办理申请手续。 房屋局局长郑国明今日(9月18日)邀请传媒参观青洲社会房屋地盘时,向传媒讲解开展社会房屋的申请安排。按新修订的《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法例规范,已根据八月八日第69/88/M号法令获得排列於社会房屋总轮候名单内的家团,将维持原有的轮候排序,无须再次提交新的申请表。 多场说明会讲解申请须知 为了让合资格人士了解新的社会房屋申请详情,房屋局计划於社屋申请首日举办公开说明会,详细讲解申请条件,填写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期后,将会相继与社团合办多场社区说明会,让居民清楚申请所需的文件及填写方法。 居民除可於申请期内选择透过房屋局24小时的网页服务下载申请表及填表指引外,亦可选择前往房屋局、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以及分布各区的街总属会及各个服务中心和工联各属会,免费索取申请表及填表指引。 房屋局呼吁,居民需先了解社屋申请条件及所需文件,再选择於申请期限结束日(12月28日)之前,前往房屋局办理申请手续,无须急於社屋申请推出初期提出申请,以免因未充分了解申请内容,增加文件补交的机会。 更合理运用公共房屋资源 按《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行政法规规定,社屋申请家团任一成员在递交申请表期限结束日起的前3年内不得拥有物业,而且其中一名成员须年满18岁,持有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并在澳门居住满七年。申请人不得为“四厘补贴”或“自置居所物业贷款”的受惠者,并须符合新的收入及资产总值限额,以一人家团为例,每月的收入上限为澳门币6,000元以及拥有资产的总额,不得高於澳门币129,600元。详情请见附表: 公屋上楼安排将陆续启动 特区政府一直关注公屋轮候家团及进行分配上楼的工作,致力推进公共房屋的落实和兴建工作,以达致在2012年年底前分阶段落实兴建19,000个公屋单位的目标,纾解居民住屋困难。目前,多项公屋兴建计划正有序进行,其中,筷子基社屋大楼884个单位、青洲社屋综合体C大楼252个单位、青洲社屋综合体B大楼672个单位将相继落成,待相关部门完成验收程序,即安排合资格的家团「上楼」,协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屋困难。 特区政府的公屋兴建规划分布於澳门各个区域,有关已落实及公布兴建的公屋地段工程,澳门半岛的青洲社屋210个单位已於2007年入伙,现正兴建的公屋地段工程,还包括黑沙环的永宁广场HR/HS地段的880个公屋单位、青洲社屋综合体A大楼357个单位,望厦社屋第一期将提供588个单位、青洲坊「地段4」有500个单位;氹仔美副将马路之TN27地段,可提供2,703个单位。另外,路环石排湾的都市化规划方案,预计提供6,800个单位,明年初进入招标设计阶段,并争取年内启动基建工程。 社屋轮候家团补助接受申请 特区政府一直优先照顾弱势社群的住屋需要。回归后至2009年8月31日止,房屋局已安排2,382个社屋家团「上楼」,而仍在社屋轮候的家团则有5,821个。为减轻该等家团的住屋负担,特区政府已延长《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继续补助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纾缓该等家团因通胀及楼宇租金上升带来的生活压力。此外,经济房屋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已完成草拟工作,已进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