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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针对违规宣传发出两项指引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10)日通过及公布两项指引,进一步明确参选组别张贴宣传品的规范。 选管会主席冯文庄表示,近日收到不少市民投诉,指竞选宣传品於公共场所到处张贴,对他们的生活造成滋扰,警方联同民署人员即日起全面拆除在公共场所张贴的违规宣传品。选管会已将两项指引即时通知各参选组别的受托人,要求各组别遵守法律,并拆除在私人地方张贴的违规宣传品,否则将移交检察院处理。 根据第12/CAEAL/2009号指引规定,各参选组别的宣传海报、图片、壁报、宣言及告示,须张贴於选管会指出的特定地点。倘在私人的地方(住屋或商店)张贴上述宣传品,必须获得该私人空间的所有人或有正当性的人之同意,且该宣传品只能张贴在这些空间的里面及向内展示。然而,倘有关私人空间为分层建筑物,还须获得分层所有人大会的决议和同意。 冯文庄强调,根据法律,所有经营公共服务批给的公司均需在竞选期间保持中立及无私原则。第11/CAEAL/2009号指引提到,由於博彩活动属经营公共服务批给,因此,在澳门经营博彩业务的公司不能直接或间接将其资源用於竞选宣传活动上,尤其是博彩公司所拥有的车辆(俗称“发财车”)。 冯文庄亦证实,近日一名选管会委员以个人理由请辞。他表示,基於下周日已为投票日,相信由他人替补该名委员职务的机会并不大。 选管会下午举办投票日票站执行委员会运作须知讲解会,约有800名执委会成员及协调中心协调员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