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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先易后难逐一处理路环旧城区住居问题


土地工务运输局今日在接见部份路环村民时表示,关注一些回归之前已经居住於旧城区内地段居民的住屋问题,政府将沿着先后缓急、先易后难的方向逐一处理路环旧城区的住屋问题,初步考虑以租地形式处理,并参考一般土地批给不多於二十五年或更短的年期。
黑沙村民互助会及九澳村民互助会十名居民代表今日(8日)拜访土地工务运输局,居民代表主要向政府代表反映处理纱纸契的诉求以及村屋的重建维修问题。
局方对居民代表重申政府的立场,按回归前在澳门生效的法例,纱纸契并非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因此,回归后,特区政府根据本法的规定,不会承认纱纸契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因为特区境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局方强调,终审法院在二零零六年作出的裁判同时清楚指明,在特区成立前未获依法确认为私有的特区土地,在特区成立后均属国家所有;特区成立后,不能通过司法裁判确认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或利用权为私有,无论有关诉讼是在特区成立之前还是之后提起的。
政府一直都有关注到路环居民的生活,政府会依法,并以合乎情理、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助纱纸契地段上居住的人士,对於特区政府成立之前已经居住於该等地段的居民,政府可以在不影响公共设施的建设,城市规划下让其继续在原来地方居住。倘若在该等地段上的房屋因日久失修或天灾等原因造成倒塌或损毁,需要修葺或重整,居民可以循合法的径途向政府提出按原貌修葺或重整工程的申请,政府会依法及按既有程序进行审批。
此外,经分析研究及法律谘询后,政府初步考虑以租地形式处理居民原址居住的问题,将参考一般土地批给不多於二十五年或更短的年期。处理之范围是已纳入路环城区规划方案内的地段,对象为回归前已在该区内居住的原居民,但不包括公司或社团。
局方同时强调,凡未取得政府许可而重建或扩建楼宇,均被视为非法工程,并与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及破坏山体的行为一样,将被政府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