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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法规范博彩投注信贷


博彩委员会表示,2004年通过关於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的法律制度,对娱乐场幸运博彩范围内的博彩或投注信贷作出了规范;普遍用於信贷实体和借贷人关系间的债权证券,享有法律赋予债权证券的保障。 博彩委员会技术-法律范畴协调员高德志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关於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的法律制度所规定的,与《民法典》所规定的有所不同,博彩或投注信贷业务所产生的债务不纯是自然债务之渊源,所以可透过司法程序予以追讨。 本澳的法制亦订有自由签发债权证券的原则,当中规定可签发法律无特别规范之债权证券,只要在其上载签发该类证券之意思,且法律对该类证券并无禁止即可。普遍用於信贷实体和借贷人关系间的债权证券就是此类债权证券(在美国称为“marker”),故享有法律赋予债权证券的保障。 回覆中提及,对於能否将不支付涉及娱乐场博彩信贷的债权证券的事项列为刑事化的问题,博彩委员会认为并不宜采取,因为并非所有债权证券都具有“marker”的特性,即未必具有从借贷人银行帐户出票,以信贷实体为受款人的付款委托书的性质。至於有意见指将涉及博彩或投注信贷债务的债权证券完全等同与支票看待,须理解空头支票之所以定罪,皆因支票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支付工具。同时,绝大部分的借贷人在澳门没有常居所,其常居所大部分设於不能合法地执行有关债务程序的管辖区内。此外,借贷人因不履行支付有关债权证券义务而被信贷实体提起司法诉讼追讨借款的案例极少。 特区政府一直重视博彩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博彩委员会也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博彩营运商保持密切联系,致力开展有效的工作,以减低国际金融危机和因此产生的经济衰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贯彻落实谋求公共利益的工作。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139/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