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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责小组跟进工作意外的损害赔偿机制


特区政府已成立工作小组,专门研究及起草雇员的工作意外或职业病有关损害之赔偿机制,以便受害人及其家属能及时获得必要的赔偿给付,以解决其在治疗期间医疗费用及生活开支的负担。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在回覆立法议员梁玉华的质询时强调,特区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对雇员工作意外及职业病弥补权方面的保障,并不断评估及研究改善有关损害赔偿机制。 孙家雄表示,新设立的专责工作小组即将与金融管理局就相关修订工作展开磋商及跟进,共同起草有关条文的修订文本。当局将会促进有关修订参照国际劳工公约的规定,让条文更具操作性,并使该法令中对雇员的保障能更符合劳动保护政策的规定。 他又表示,劳工局在获悉受害人及其家属在经济上出现问题时,定必给予适当援助。同时,当局正加强与金融管理局的沟通机制,以减低对受害人所造成的影响及避免赔偿延误。 孙家雄指出,减低工作引起之损害事前的预防工作是最重要的。当局一直定期派员到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巡查工作,并加重对违例者的检控。 另外,在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质询设立最低工资时,孙家雄表示,政府一直密切关注和检讨落实特区政府在公共部门外判清洁和保安服务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之成效,并积极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 他指出,由於有关制度必须借鉴一定的实践经验和透过劳资双方的协商,在获得社会广泛共识后才可逐步落实。加上近期本澳经济正受国际金融海啸的影响,短期内在有关行业中全面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将存在极大的困难性和复杂性,为此特区政府认为暂时不适宜订出具体的时间表。 然而,为纾缓全职低收入的澳门永久性居民的生活压力,特区政府於2008年4月颁布《工作收入补贴临时措施》的行政法规,有关措施亦会延长至今年12月13日。该措施的补贴每季发放一次,凡年满40岁、在申领补贴的季度内至少工作456小时但收取的总工作收入少於12,000澳门元的全职受雇人士,政府的补贴金额为雇员当季工作收入与12,000元之间的差额。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129/III/2009、211/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