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考虑到目前存在以不同形式合同聘用公共部门工作人员,为统一公务人员的权利及义务,政府目前正着手对公共部门聘用人员的合同制度进行分析和检讨,并希望能将所有合同聘用形式统一,并纳入公职法律规范。 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目前《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法案已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并在立法会所设的特别委员会作细则性讨论及审议,特区政府积极与该特别委员会作充分配合及听取意见,以完善法案。她指出,将来以合同形式聘请的工作人员,将与其他公职人员一样,享有在职程、晋阶、晋升、津贴、公积金等方面的权利。 另外,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民署已积极展开《民政总署人员通则》的修订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并加强员工与主管及领导之间的沟通,配合现有的谘询机制,收集意见及建议。经参照《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法案的建议方向,现已基本完成该通则修订文本的草拟工作。 他表示,民署是个多职能部门,经常要处理紧急事项及即时回应居民诉求,如预防登革热、公共卫生、食物检疫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紧急服务,加上在节假日会为大众提供很多不同的活动,故需要人员在非办公日或非办公时段内工作。为保障人员享有优质健康的生活,同时提升人力资源的管理绩效,民署正逐步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优化相关编排。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294/III/2007及284/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