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崔世安今(16)日在立法会发表2011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题为“落实科学施政规划发展蓝图”。 施政报告的第一部分是2010年施政回顾,行政长官表示,过去一年,特区政府贯彻“阳光政府,科学决策”的理念,提升施政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回应社会诉求,巩固已推出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有利於特区和居民长远发展的重点政策,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民生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是2011年的施政重点,包括:一、致力优化民生素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二、推动区域合作发展,实现经济适度多元;三、逐步落实科学决策,积极构建阳光政府。 在优化民生素质方面,行政长官表示,特区政府将落实环保轻型汽车的税务优惠,建议减免相关机动车的税款,减免额上限为每辆60,000元;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初期启动金额为1亿元,为本澳中小企业和社会团体在改善空气素质、倡导节能和节水项目方面提供资助。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新设立的“食品安全中心”办事处将加强本澳与国际及邻近地区的讯息通报机制。政府会继续加强对入口鲜活食品的监管工作,完善防疫工作。 特区政府将积极促进就业,继续加强针对各年龄层工人的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执行《聘用外地雇员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加大力度进行打黑工作,切实维护本地雇员的就业权益不受损害。特区政府正式推动劳资双方讨论最低工资订立的问题,期望透过各方的努力,在2011年启动相关的工作程序。 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已由构思起动逐步进入至落实阶段。未来,居民的退休生活将由社会保障基金、中央公积金和个人储蓄三者共同提供保障,藉此建立一套切合澳门实际情况、日趋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体系。 政府全力推进在2012年达成分阶段兴建、落实19,000个公屋单位的目标。重建规划现有的社会房屋,促进楼宇管理及维修的工作。 特区政府将制订长远的老人政策,支持和鼓励原居安老,充分照顾长者晚年生活,使他们老有所依,对长者住屋需求作出充分规划及预留资源。兴建护老院及拓展日间护老中心,计划筹设老人医学跨部门工作小组,开展老人精神科住院服务及院内老人科病区。 医疗卫生方面,将於2020年分阶段完成增建五间卫生中心。仁伯爵综合医院的急诊大楼已动工扩建,争取两年内完成,扩建后的急诊部将比现时扩大3倍,以满足未来十年社会发展所需。继续透过医疗券计划,持续加强与民间医疗机构的合作,完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和提升医疗服务素质。 特区政府将继续实施多项税务减免、经济补贴或津贴措施。建议在明年继续减收全体就业居民职业税的25%,免税额亦将由95,000元调升至144,000元;继续免收所有营业税、小贩牌照费、街市摊档租金、人寿及非人寿保险印花税及银行手续费印花税;继续各商户免纳广告牌照税(不包括烟草广告),各酒楼、餐厅免纳旅游税;继续免收房屋税首3,500元税款;继续所得补充税可课税的年收益豁免额由32,000元增至200,000元;继续豁免表演、展览娱乐项目入场券及观衆票的印花税;未拥有不动产的澳门永久居民购买不动产,继续可获豁免首300万元的不动产转移印花税(仅限於居住单位)。继续实施上述各项减免措施后,政府少收的税费款项约14亿元。 继续实施向符合资格的社屋轮候家团发放临时住屋补贴的计划,1至2人家团,每月补助1,050元;3人或以上家团,每月补助1,600元,预计此项住屋补助将接近2亿元;继续实施“书簿津贴制度”,向所有在教青局登记、就读於正规教育并持有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学生,每学年发放1,500元津贴,预计对此项津贴的支出将约为1亿元。此外,政府继续向有困难家庭发放经济援助金,向三类弱势家庭发放特别补助和特别生活津贴;继续发放金额为5,000元的敬老金。政府将为上述措施支出约2.6亿元。 将目前临时性的现金分享措施,研究逐步过渡到建立长期的中央储蓄制度和制度化福利政策。为进一步落实双层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根据2010年度的财政结馀情况,建议向每个合资格居民的中央储蓄制度户口注资6,000元,而明年的 “现金分享计划”将建议向每名永久居民发放现金分享4,000元,非永久居民每人2,400元;建议继续向每名澳门居民派发金额为500元的医疗券。同时,政府将延续对住宅单位作出电费补贴,2012年3月前,每一居住单位每月继续可获补贴150元电费,预计对此项补贴的支出约为3.2亿元;继续对全职低收入受雇人士作出经济补贴。申请补贴季度的每月平均总工作收入(包括由不同雇主所取得的总收入)不超过4,000元。预计实施上述各项补贴及分享措施,政府将支出约47亿元。此外,为减轻居民房屋税的负担及鼓励租务市场的发展,政府建议修改《市区房屋税章程》,将有租赁关系的市区房屋税税率由原来的16%调低至10%;至於没有租赁关系的市区房屋税税率,则由原来的10%调低至6%。 继续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对抗毒祸。开展打击家庭暴力的工作,预防家庭暴力发生,致力保护家庭中弱势成员,尤其是儿童及妇女。进一步减少问题赌博对居民的影响,继续深化针对问题赌博的各项服务。 在关注弱势社群的同时,特区政府亦关心中产阶层所面对的问题。将积极展开对中产阶层定义及社会流动情况的研究。同时,为支持居民贯彻持续学习的理念,政府将推出“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对年满15岁的本澳居民提供为期三年,每人上限共为5,000元的资助,预计政府将为此支出约5亿元。 在实现经济适度多元方面,政府修订完善了中小企业援助和贷款信用保证计划和落实财务金融鼓励政策,透过《中小企业援助计划》、《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企业融资贷款利息补贴》和“工商业发展基金”协助纾缓中小企业的营运压力,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此外,将设立的“环保与节能基金”会对中小型食肆排烟改善作出资助。 为拓展自身发展空间,并为配合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澳门特区正继续深化“远交近融”战略,提升区域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珠三角地区与澳门特区的合作上升至国家战略的层面,为特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先后公布实施,确定了特区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定位,对特区下一阶段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亦为特区更有效参与区域合作注入了全新动力。在新的一年,特区政府将加强与泛珠三角,尤其是与粤港的紧密合作,拓宽合作层面、突出合作重点、落实先行先试、促进互补共赢。 澳珠协同发展是粤澳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澳门特区将在继续推进澳珠全面合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如期三年完成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创新模式参与横琴开发两大重点工作,并积极促进“跨境工业区”向“跨境合作区”转型升级。 为落实构建阳光政府,特区政府将巩固公务员团队的专业操守、廉政建设,接受监督。为了深化及巩固官员问责制度,体现问责的精神,特区政府配备多项重要规范及措施,包括:将於今年年底公布订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通则及相关守则、《领导及主管人员行为准则─―义务及违反义务时的责任》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已经实施的《政府组织纲要法》、《就职宣誓法》、《财产申报法律制度》、《关於订定内部规范的法律制度》、《对行政长官和政府主要官员离任的限制规定》、《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等法律和《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补充规定》行政法规。除此以外,各级官员更应严格遵守及执行《基本法》,模范遵守澳门特区适用的相关国际公约和执行特区相关的法律。 明年将积极推动人员中央统筹管理模式,实行中央招聘及晋升机制。政府修订《因执行公共职务的司法援助》法案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务员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完善对因执行公共职务所引起诉讼的援助制度。透过修订《年资奖金、房屋津贴及家庭津贴制度》,对实行多年的公务员福利制度作出调整。此外,政府也建议调升公务员的薪俸每点至62元。 特区政府将落实建立符合澳门实际情况的财政储备制度,制度的基本方向是:财政储备分成基本储备和超额储备两部分,前者金额相当於经立法会审核及通过的最近一份财政预算案中所载的特区非自治部门及行政自治部门开支总额的1.5倍,其馀资金作为超额储备。动用财政储备金须透过年度财政预算案或其间的预算修正案,并经立法会审议及通过后,方可动用。财政储备的资金来源於特区储备基金和历年财政结馀,以及其后每一财政年度的结馀和投资回报收益,并将由金融管理局本着保值增值的原则负责投资和管理,定期公布有关资料。 廉政公署将强化对公营部门和私营机构的监察,打击贪腐的不法行为。加强公务员和居民廉洁守法的意识,并进行修订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 今年初建立政府发言人机制之后,增加了施政透明度,加快了对各种政务讯息的回应速度,与传媒建立沟通机制。下一阶段,政府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发言人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根据不同的社会动态作出及时回应,更主动地透过媒体向公衆发放相关政务讯息或突发事件的最新讯息。 修订《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的相关工作正有序地进行,在完成对两项法律修订方向的文献研究后,将会接续开展对修订两项法律的民意调查,再着手草拟修订法律条文的初稿,然后展开谘询工作。 为加大谘询的成效,明年将执行《公共政策谘询规范性指引》,期望谘询目的到位,优化政府与居民的沟通模式; 政策研究室正式成立之后,将为行政长官提供有关社会结构性问题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性参考资料,实现科学决策的目的。逐步加强对本澳多方面的调研工作,提升政府政策的科学与理论依据。 特区成立11年以来的良好开局,已有力地证明《基本法》规定的政治体制符合澳门社会实际。特区政府将继续严格执行《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在广泛听取各界及居民意见,充分考虑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并形成社会广泛共识的基础上,积极而又审慎地处理好澳门特区未来的政制发展问题。 行政长官总结表示:在经济持续进步与民生不断改善的同时,特区政府以事不避难、勇於担当的态度,面对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严格遵守《基本法》,务实开拓,增强服务意识,应对挑战,传承创新,以民意、民愿为基础,实现科学决策,与广大居民同心同德地实现澳门的可持续发展,一起提升我们的优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