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今期《政府公报》的第45/2010 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修改一幅以租赁制度批出,面积113,325平方米,位於氹仔岛,邻近路氹连贯公路路氹城,由第25/2008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规范,标示於物业登记局第23243号的土地的批给,以兴建一座作酒店和娱乐场用途的综合式建筑物。 … 该幅批地已於2008年8月13日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的第25/2008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规范,是以租赁制度和免除公开竞投方式将一幅面积113,325平方米,位於科技大学以南,路氹连贯公路以东之间土地批给新濠博亚(新濠天地)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或其他方式转批给”合同的规定,当有关合同期限届满后,营运者必须将所经营的娱乐场的独立单位及用於博彩业务的设备及用具,包括设於娱乐场以外地方的设备及用具,归还给政府。因应有关政策,政府须对有关土地承批人在批地上兴建的综合式建筑物采用分层所有权制度,才可以日后执行上述政策。 由於土地承批人因应本澳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其市场投资策略,因此,增加了部份五星级酒店面积;同时,亦将原来的五星级公寓酒店面积全数转为四星级的公寓酒店,目的是令发展项目能照顾不同顾客的需要。政府经分析研究后,认为该策略的调整能符合旅客对本澳不同级别酒店的需求,亦配合到特区推进旅客多元化的旅游政策和路氹城的发展定位,故应承批人要求对土地批给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因是次修改而产生的土地溢价金,严谨按照现行溢价金计算方式进行计算。 然而,政府亦严格要求承批人,凡任何与批地有关的转让,须事先获得特区政府批准,而承让人亦须受合同条件的约束。即日后建成的公寓式酒店,特区政府是不容许酒店或公寓式酒店项目的土地承批人以分层所有权方式将房间出售,因为酒店或公寓式酒店不同於一般的住宅酒店,必须受现行《酒店业及同类行业之规章》约束,整座酒店或公寓式酒店仅能属於一个整体,房间或套房皆不可转让,亦不可独立业权登记。 此外,有关批地的发展项目包括Grand Hyatt和Hard R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