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事务谘询委员会举行专责委员会会议,听取社会工作局及法务局介绍有关《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法案。委员会认同将家庭暴力犯罪由过往的半公罪改为公罪、以及赞成订定紧急保护令,保护受虐人士及家庭。 会议日前假旅游活动中心举行,由妇女事务谘询委员会秘书长邓惠莲主持。社会工作局局长叶炳权、法务局副局长梁葆莹、社会工作局家庭暨社区服务厅厅长何淑娴,以及法务局法律草拟厅职务主管何彩盛分别介绍了打击家庭暴力犯罪的定义、方式、目的、犯罪者的后果及刑罚、保护受害人的措施、权利,以及官民合作开展一些打击家庭暴力的工作,并听取了出席委员对法案条文内容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社会工作局局长叶炳权在会上表示,本澳针对防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案由该局与法务局携手合作草拟,希望透过该法律订定预防及遏止家庭暴力犯罪的条文,确立受害人的权利,以及订定保护和援助受害人的必要措施;目前相关法案已基本完成,将向各界徵询意见。同时,为配合法律推广工作,该局将进行一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藉以宣传终止家庭暴力的讯息,鼓励举报家庭暴力个案。 法务局副局长梁葆莹指出,在草拟有关法案前,首先了解家庭暴力在澳门实际遇到的情况及困难,参考了其地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经验,并审视本澳相关法律不足之处。《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法案的内容主要是订定家庭暴力独立犯罪,扩大受保护对象及加强保护措施。 委员们在会上提出应缩短处理程序、向受虐者提供即时的保护措施及应要求施虐者迁离该住所等意见。此外,亦希望了解在受虐者不愿控诉的情况下,邻居或医护人员的举报责任、以及执行部门的权责等问题。最后,委员们建议法案推出后应加强宣传教育,让受虐妇女了解法律可提供的保障,让施虐者知悉行为需负上较之前更大的代价,同时让前线人员清晰家庭暴力举报的责任。主讲嘉宾对委员们的意见逐一作出回应及表示会作出深入探讨。 妇女事务谘询委员会秘书长邓惠莲认为座谈有助加深委员们对《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法律草案的认识和了解,秘书处会把委员的意见及建议整合送交相关部门作参考,并且将继续与当局保持沟通联系。 出席是次会议的人员包括有,社会工作局研究暨计划厅张惠芬厅长及法律技术人员王翠华,以及妇谘会委员林笑云、招银英、黄敏儿、尹一桥、江美芬、岑玉霞、周霓、飞廸华、郑秀明、卢德华及谢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