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长谭光民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去年6月推出的《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助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在今年届满时,政府将作出总结检讨,并会持开放态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目前,房屋局委托了学术机构进行研究调查,检讨计划的成效,有关数据及总结将成为未来房屋政策或措施的参考资料。 他指出,经济房屋相关法例的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有关修订对购买经济房屋的相关条件作出全面检讨,尤其在善用资源的原则下,设立收入上下限、延长不可转让的责任期、转售时须补差价及售予符合取得经济房屋资格人士等。此外,亦探究现行的分配制度,除计分排序外,也考虑到经屋落成的数目及时间因素而采取其他分配方式,希望更好地调配公共资源。至於经济房屋的售价,建造成本将是价格考量的因素。 至於社屋租户的退场机制,随着公共房屋的逐步落成,以及社屋法规对有关退场机制的修改,政府将於经屋法例完成修改及公布后,对有关社屋租户购买所租住单位或安排购买经屋的措施作全面检视,以保证公屋资源的合理运用。 另外,谭光民亦回覆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他提到,特区政府目前正进行《土地法》的修订工作,对於未遵照土地批给合同规定依期进行土地利用的情况,为是次土地法修改的重点研究项目,并预期对闲置批给土地的处理力度将会加大,重点防治投资者获批土地而长期无理不发展,确保善用特区的土地资源,达致符合公众利益的目的。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 286/IV/2010, 837/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