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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


消费者委员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於本月十二日举行首次会议,会上除拟定未来中短期工作外,并推举及一致通过决议由黄国胜担任全体委员会主席。 第31期政府公报内刊登第72/2011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委任黄国胜、飞文基、姚汝祥、李莱德、王宗德、郭林、冯国康、林淑源、林日初、莫志伟及萧婉仪担任消委会全体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 消委会新一届的全体委员会本月十二日召开首次会议,会议首先进行推举新一届全体委员会主席的议程,会上推举及一致通过决议由上届全体委员会主席黄国胜续任新一届会期的主席。在当天会议上亦检视消委会近期工作;磋商该会下一年工作重点。 根据第4/95/M号法律及第1/98/M号法律,消委会全体委员会的权限主要是:对制订维护消费者一般政策方针提出建议;通过消委会年度活动计划、专有预算、活动报告及管理账目;并监管执行委员会对全体委员会决议的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