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应永宁广场大厦880个经济房屋单位之现楼配售,及随后展开湖畔大厦2,703个经济房屋单位之预售工作,房屋局早前向银行业界介绍经济房屋办理房贷流程。此外,房屋局将提供会办理经济房屋贷款之银行热线电话表,让选购经济房屋人士作参考。 房屋局於本月7日邀请本澳18间银行出席"经济房屋办理房贷流程"说明会,约60人出席。会上,由房屋局代表介绍并解答与会者之提问。 《经济房屋法》於2011年10月1日生效后,房屋局现正准备永宁广场大厦880个经济房屋单位之现楼配售工作,随后将展开湖畔大厦2,703个经济房屋单位之预售工作,因应现楼配售及预售两种类型单位的销售工作,房屋局向银行业界介绍了相关工作安排,现楼配售是於确认拣楼后,预约於一个月后签署预约买卖合同;而预售单位时,於拣选单位后,会另行致函通知签署合同日期。同时,当所购预售单位的大厦获发出使用准照,房屋局会向预约买受人发出通知支付楼款公函,公函上会提醒预约买受人如不需贷款,则於指定日期前来预约缴付楼款的日期及时间,如需贷款则尽早持上述公函及买卖预约合同副本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等。 有与会者提到,可能有选购经济房屋之人士同时向2至3间银行申请贷款,届时房屋局怎样安排;房屋局表示,会向当事人确认最终选择那一间银行。亦有与会者查询,经济房屋於一段时间后,可否进行加按;房屋局表示没有相关规定,需由银行评估及决定。 为了方便选购经济房屋人士知悉本澳会办理经济房屋贷款之银行,房屋局现正收集相关银行资料,并会制成热线电话表,以方便选购经济房屋人士向银行查询贷款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