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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廉政快报》第3期经已发行


澳门廉政公署出版的半年刊《澳门廉政快报》第3期经已发行,市民可透过廉署网页(www.ccac.org.mo)浏览有关内容,或於指定地点免费索取。 廉政专员冯文庄为半年刊撰写引言,他表示,廉政建设并非一个或两个部门之事,乃社会众人之责。权力中心间的互相制衡与监督、社会的参与、制度的健全及与时俱进,皆为现代廉政体系的关键所在。冯文庄指出,堵塞违法或过当裁量是现代行政体系建设中的一个课题,推行有效的电子政府可大大减低腐败现象。他举例称,新加坡的入境、工作签证及申领牌照等行政许可申请及续期全电子化,申请人与行政官员间基本上是零接触,与此同时将裁量权的行使受制於严格的监管。冯文庄认为,这一切都是行政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亦是避免腐败现象的高效及前卫方法,值得借鉴及参考。 冯文庄强调,一个社会的持续发展动力,建基於它的体系与制度的适时性及创新性,紧贴时代的步伐及民众的诉求与愿望,并兼顾应有的前瞻性、布局性及针对性,同时建立廉政的长效机制,方为持续发展的基石。 本期《澳门廉政快报》有专文介绍「红色通缉令」的由来、使用以及法律依据,以加深公众对这方面的认识。文中指出,「红色通缉令」乃国际文书的一种,按国际法规则及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出。国际刑警组织透过国际通报机制请求各成员国警察机关协助缉捕、查明罪犯或发现犯罪线索。国际通报以右上角印有的七种颜色的方块为标志,以表示请求内容的差别和轻重缓急,其中红色通报用於逮捕并引渡罪犯,相当於「逮捕证」,故也称为「红色通缉令」。国际刑警本身无权决定是否发出拘捕令,而是协助执行由有权限当局发出的拘捕或拘留令。在澳门,有权发出拘留令的机关只有检察院及法院法官,而国际通缉令的发出及执行也是由澳门的司法机关负责。 半年刊中的其他内容还包括:《2010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撮要、立法会一般性通过修改廉政公署组织法,以及今年上半年廉署向公、私营部门人员宣扬廉洁诚信的工作情况等。 《澳门廉政快报》第3期中、葡文版已於以下地点供市民免费索阅,包括:廉署总部、黑沙环社区办事处和氹仔社区办事处、澳门文化广场、星光书店、葡文书局、政府资讯中心、何东图书馆、中华总商会阅书报室(八角亭)、教区青年牧民中心图书馆、街总佑汉社区中心图书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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