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房屋局收集长者事务委员会对公屋发展策略之意见及建议


房屋局日前举办《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长者事务委员会的谘询专场,向出席委员介绍谘询主要内容并收集意见及建议,与会者关注到未来公共房屋的规划,尤其针对长者而设的公共房屋之设计、配套设施、休憩空间,以及社屋一屋两户等问题。 《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长者事务委员会谘询专场於本月20日上午在房屋局举行,出席的有房屋局代副局长郑锡林与研究、资讯及支援厅厅长李洁如,与会者包括长者事务委员会委员吴炳鋕、莫均益,及委员代表孔惠榕。 会上,有与会者认为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特区政府应在长者社会房屋的规划及设计时,多考虑长者之需要,设置无障碍设施,增设医疗、康体、护老等配套设施,照顾长者的住屋需要。 房屋局表示,特区政府一直重视长者的住屋需要,因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现时的公共房屋规划,已特别考虑老年人口的增加及需要,在社屋设置无障碍设施,并於各长者单位设有平安钟及烟雾感应器,为独居长者提供 24小时无间断的紧急支援。而因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谘询文本建议在规划公共房屋时,不单要预留一定数量的长者社会房屋单位,还要针对房屋设计、社区配套、公用设施等,作出灵活化处理,才能更好地照顾长者的日常生活及出行需要。 有与会者提到最近社会讨论社会房屋一屋两户之问题。房屋局回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有需要,房屋局亦可将同一房屋分配给多个个人申请人,而该房屋受该局指引及管理", 因此,局方按有关规定以现有资源,安排一人之社屋申请家团,与同性别之人士共同租住一个有两个独立房间,每个房间有各自独立门锁之两房一厅单位,上述安排并不仅限於长者,而是适用於所有单身人士,以期让轮候家团可尽快上楼,希望减轻轮候者在住屋方面负担。现时,确有不少因存在迫切住屋需求人士同意共同租住一个社会房屋单位,而两个同性别之独居长者合租一个两房一厅单位,租户之间亦可以互相关顾,互相照应,倘出现任何突发情况,亦可及时寻求协助。局方一直特别关顾每个合租单位之租住情况,倘租户提出合理原因,亦可协助有关家团调迁。 房屋局重申,在作出相关安排时,任何人士可向房屋局提出不接受相关安排的诉求,并提供合理原因,例如出示医生证明必须居於独立单位,但由於现时独立单位资源相对不足,不接受房屋局安排的人士或家团,可选择排名单末尾等待第二次机会,并按序轮候,待有资源时才可安排入住。 为期60日的《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公众谘询将於7月1日结束,房屋局呼吁广大市民、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争取在谘询结束前,透过邮寄(澳门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房屋局)、传真(28305909)、电邮(info@ihm.gov.mo)、网址(http://www.ihm.gov.mo)提供意见或建议。 《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谘询文本可在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下载中、葡文版本;或於房屋局、政府资讯中心、民政总署辖下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图书馆索取中、葡文谘询文本。

查看图库